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01220762 上传时间:2023-12-25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1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合同(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开发合同甲方: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签订时间:2013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与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一事签订本协议,协议如下: 一、 项目名称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二、 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内容详细的功能需求以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需求规格书(详见附件一)为准,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需求规格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需

2、求规格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发服务;有权要求乙方就其服务不足之处进行限期改进和调整。2. 甲方有权利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考评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考评建议,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乙方应要求外包服务人员遵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可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3. 甲方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考评建议可以包括准时上、下班、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受表扬、被投诉等。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健康证、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5.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

3、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四、 甲方的义务1. 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并提供适合乙方进行安装与调试工作的软硬件、数据接口及适合项目小组成员现场施工的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服务器、由第三方软件组成的运行环境、投资组合数据接口,及现场施工所需的工位、电话及因特网接入等。2.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提起要求确认需求时安排时间配合乙方进行最终实施细节的确认。3.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有义务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外部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五、 乙方的权利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派出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2. 对于甲方提出的新业务需求,乙方有权利根据自身因素(如技术能力等)决定是否进行新业务需求的实施,但仍有义务在决定前配合甲方进行技术实现方案的确定。在不能实施时应在技术实现方案确定后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通知里说明原因。六、 乙方的义务1. 乙方需根据甲方的服务外包要求进行外包服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开发文档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功能设计文档、功能实现的代码、功能所需

5、的环境配置说明等文件)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外包项目开发、调试与实施服务,并且在实施完成后,有义务为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提供关于功能或系统的使用操作培训。3. 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完成甲方外包服务项目工作,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更换外包服务人员。4. 乙方负责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6、保持外包服务人员的稳定性。5. 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外包服务工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6. 外包服务人员因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而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7. 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

7、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8. 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员工离开现场或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9. 乙方应依法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七、 服务条款1. 服务方式及要求服务方式为甲方现场服务。2. 乙方为甲方提供外包项目开发过程中,需定期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开发进度情况(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的项目进度管理表)。3. 甲方需书面(电子邮件)通知乙方所需外包开发人员要求及数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调配,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开发。4. 服务响应时间及服务联络方式热线支持服务响应时间:5 8 小

8、时服务。联系人:胡嘉晨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八、 项目验收1. 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验收,验收标准以符合附件一: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需求规格书中所提供的要求为准。2. 验收由双方人员共同参与。系统开发或配置完成后,经乙方内部测试通过,即可按照项目进度向甲方递交附件四:项目实施与服务完成备忘录进行系统初验。所有系统功能模块应符合附件一:运作部预估值自动化项目需求规格书中的要求,能够正常运行。同时乙方须提供软件文档(主要包括:功能设计文档、功能实现的代码、功能所需的环境配置说明等文件),软件文档部分的验收通过后,即视为初验通过。甲方应在乙方递交附件四:项目实施与服务完成备忘录后

9、10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进行初验,如验收合格,甲方应书面确认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与服务完成备忘录。若甲方在初验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系统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乙方应及时对系统做出调整直到使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验收期限自乙方完成调整工作之日起重新计算。若甲方在上述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者虽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证明系统确实存在缺陷的,即使甲方未书面确认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与服务完成备忘录,亦应视为系统已自动通过甲方初验。3. 初验完成后,系统整体试运行一个月后,初验遗留问题已解决,乙方确认系统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即通知甲方系统已准备就绪,等待最终验收。当系统通过测试时即终验完毕,

10、甲方向乙方签发终验报告。4. 系统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5.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确认。6. 甲方验收不合格,应出具书面的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验收申请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自动验收合格。7. 验收分初验和终验两次,初验通过后系统至少试运行一个月以上才能进行终验。验收可进行多次,如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加以修改纠正,直到验收合格为止。8. 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乙方为系统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期。维护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含:乙方必须确保本合同内规定的所有开发的系统(或内容)的正常运行;按季度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漏洞及时修改的服务;系统(或内容)出现无法使用状

11、况下的应急响应及解决的服务;对系统(或内容)进行优化的服务。若维护期内,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规定需求的系统(或内容)的修改要求,乙方可先行进行工作量评估,再进行系统(或内容)的修改,但是此类修改工作累计总量所折合的费用不得超过本合同款的10%。超出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收费标准为20000元/人月。在一年的免费维护期结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该合同内开发的系统(或内容)的维护服务,乙方会对维护服务进行收费,具体维护服务内容及费用双方可以另行商谈,但维护服务内容不能超出本合同规定需求的系统(或内容)的修改要求,并且每年的维护服务费最高不会超过本合同额的15%。九、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

12、起,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开发完成后同甲方共同完成系统终验工作,并投入运营。十、 项目造价及付款方式1. 项目造价项目总造价为人民币 ¥54,500.00 元(大写金额:伍万肆仟伍佰圆整)2. 付款方式初验款:项目初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自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付款申请及项目实施与服务完成备忘录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90%,即¥49,0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零伍拾圆整。终验款:项目终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自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和付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10%, 即¥5

13、,4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肆佰伍拾圆整。十一、 违约责任1. 甲方对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迟延支付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价的20%。2. 如乙方在实际工作时,出现迟延,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说明延迟原因及预计延迟时间。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价的20%,但迟延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3.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外包费,并拖欠款项达三个月以上,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4. 终验不是甲方确认项目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最终证

14、明。在系统终验后,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至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为止,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累计最高限度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达不到需求项目要求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和实际开支向乙方支付费用,并且乙方的各项履约期限相应顺延。5. 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中服务要求(第七条“服务条款”)的规定执行,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服务义务,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一个小时以

15、上,除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6.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违约条款都是相互独立的,可以累加,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除非法律有不同规定,一项违约条款的行使不影响另一项的行使。十二、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 争议的解决双方就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书应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书另有规定除外。十四、 商业秘密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不对外公开的一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财务数据、管理制度,软件的设计思想、系统结构、产品功能以及所有档案材料等,均视为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于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该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免除。2. 除非已经为公众知晓,乙方在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服务中接触到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统计数据、计算机运行系统的资料等,均构成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