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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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大学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5年01月07日修订意见稿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规范”的原则,本实施细则在制定中着重 体现了如下四点:一、以原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学生综 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稿)为基础,参考其它相关的细则与条例,结合院系专 业学科特点与教学、教育管理、学生活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其在内容与形式 上做适当改动与增减而形成本细则。二、修改制订的方向是

2、“梳理程序、介定内容、强化引导”以求“提高可 操作性、解决旧问题、适应新情况”。三、适当提高加分考核门槛,增加考核部分,删除扣分细则,以增强激励与 约束机制的可操作性。四、本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以学业成绩为主,兼顾素质全面发展的原则, 规定加分上限为10分。本实施细则由总则、考核规则、加分细则和附则四部分组成。一、总则1. 综合测评计算方案:学业成绩绩点+ (加分细则加分X 5%2. 每个学生根据加分细则加分的上限为10分,若超过10分,按10分算。3. 综合测评的学业成绩以本学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所 有科目成绩为准,仅计算到本学年第三学期的所有成绩,由教务系统直 接读取。在成

3、绩绩点基础上,累加德育加分(加分细则加分X 5%,构成 综合测评总分,并按高低排定名次。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的德育成绩不得 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的20%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所有修读课程中单科有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2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3 一年级新生无故未参加军训者;4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5. 获奖等级判定原则:1)主办方为国家各部委、团中央,承办方为部委直属单位以上级(如中 山大学)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可判定为国家级比赛。2)主办方为省部级单位、团省委,承办方为校党政机构、直属单位以上 级(如校团委)的各类评比、竞赛活

4、动,可判定为省级比赛。3)主办方为校党政机构、直属单位(如校团委、体育部)以上级的各类 评比、竞赛活动,可判定为校级比赛。市级比赛参照校级比赛加分,校外各 类协会、知名企业等主办的比赛等级由加分审核小组以贴近原则审核酌情决4)主办方为院系、院系主要学生组织,校党政机构、直属单位下属部门 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可判定为院级比赛。5)由校(区)学生会、团工委、青年科技协会等校主要学生社团以外的 其它校学生社团主办和承办的的评比、竞赛活动,可判定为院级比赛。6)由班级或专业主办的活动不在加分范围。7)其它情况由加分审核小组以贴近原则酌情分类。6. 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在参评学年至少 10个小时的公益认证

5、。7. 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辅导员、班委、班团支委、党团 学代表、各班学生代表组成加分审核小组,全面负责加分审核等事宜。二、考核规则综合测评考核工作中参加有关竞赛或活动的获奖时间,以及各类论文的录取时间等所有加分项目、公益认证的有效时间根据当年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决定。所有同学在当年综合测评考核工作规定时间之内,须提交理工学院*学年奖学金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表)并附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刊印论文复印件、论文录用通知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分表必须如实填写,发现虚假内容一律取消当年评比奖学金资格。未在规定之日向学院提交加分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的,该加分将不予 米纳。担

6、任社会工作中,在理工学院各学生组织担任社会工作者, 不需要提供证明; 其它中山大学团委批准正式成立的社团担任社会工作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有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的证明或者中山大学团工委盖章的证明),任期需满一届给予该 项全额加分;任期半届及以上,加该项 50%分;任期半届以下者不予加分。加分表须经过班级加分审核小组初审,由班级评定小组填写意见,并由 年级加分审核小组审核后方予以采纳。申请经评定小组最后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加分结果、公益认证结果须公示三天。奖学金评定结果须全院公示。如有疑问须在公示期内向各级加分审核小组提出复议,过期将不予受理任何复议申请。三、加分细则(2014学年奖学金评选的所有加分

7、项目、公益活动有效时间:2012级和2013级为2013年6月16日-2014年8月18日,2014级为:2013年8月15日-2014年8月18日,待定。)第一项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项目职务等级加分三好学生国家6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 干国家6省级3校级1院级0.4团委优秀干事、学生会优秀干事/部员、家电维修小组优秀组员、党章 学习小组优秀组长/组员各级0.2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校级1.2主要负责人校级1其他班委、团支委校级0.5普通同学校级0.2校级优良学风班/院级红旗团支部主要负责人0.5其他班委、团支委0.3普通同学0.1治安及卫生积极分子、校区勤工助

8、 学先进分子校级0.3院级0.2文明佰舍文明标兵佰舍舍长校级0.5文明标兵宿舍普通成员校级0.2文明宿舍舍长校级0.3文明宿舍普通成员校级0.1文明宿舍舍长院级0.1文明宿舍普通成员院级0.05m心甬出我环仝木口*严丰影我诵土la国家5省级3见乂男为或拾金不昧受表彰或通报校级1.5院级优秀社团干部校区团工委以上证明院级0.4新生军训优秀副排长校级0.4优秀通讯员、军训之星校级0.2中山大学年度人物十大年度人物当选校级2提名奖校级0.51、凡评为各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和个人者,分数不累加,只计最高分。2、不同类别的分数可累加。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员、干事是已获职务加分基础上累加。3、优良学风

9、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获奖,参评当届班委、团支委加分见上表,上一届在当届 加分基础上X 0.5。第二项学习科研项目奖项等级加分大学生学习竞赛/科研成果/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国家7一等奖国家6二等奖国家4三等奖国家2优胜奖国家1特等奖省级5一等奖省级4二等奖省级2三等奖省级1优胜奖省级0.5特等奖校级3一等奖校级2二等奖校级1三等奖校级0.5优胜奖校级0.2一等奖院级1二等奖院级0.5三等奖院级0.3优胜奖院级0.1项目刊物等级作者加分核心期刊第一作者4第二作者3第三作者2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2.5第二作者1.5学术文早第三作者1地区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1.5第二作者1第三作者0.5校级刊物

10、第一作者0.5学术会议会议论文第一作者2口头报告1张贴报告第一作者1项目等级加分六级考试优秀0.4合格0.2四级考试优秀0.2合格0.11院系级学习竞赛须是由院系举办的与学科有关的正式学习竞赛。2、不同学科的学习竞赛可累加记分,同一学科的不同级别学习竞赛只计最高分,不累加。3、学术文章必须专业相关,需提交证明材料:期刊首页、目录页、文章全文复印件,无正式刊发需提交正式录用函。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奖或同一文章发表在不同处,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同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文章者,可累加。集体科研成果可按主要成员和一般成员在同一档次内上下浮动。4、本项中所有刊物均为有正式刊号出版物。5、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交会

11、议通知、会议论文集等相关证明材料。6、除“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外,其他“挑战杯”项目均按社会活动加分。7、 四六级合格是 425分及以上,优秀为四级550分以上、六级520分及以上。对于微电子学2+2专业只在大二学年加分,其他专业只在大三学年加分。四六级分别只能选择加1次分。8、 美国数学建模比赛等级: Outsta ndi ng Winner Meritorious Winner、Hon orable Me ntion、 Successful Participa nt分别对应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第三项社会工作部门职务等级加分院团委副书记院级2委员院级1.8校团委/

12、院团委正部长校级1.7院级1.5副部长校级1.2院级1干F事校、院0.4校学生会/院学生会主席校、院2常委校级1.8院级1.5部长、副秘书长校级1.5院级1.3副部长校级0.8院级0.6干F事校、院0.3党支部书记院级2专业、班级1.5委员院级1.2专业、班级0.8班级、基地班班长、团支书班级1.5班团支委班级0.8党章学习小组组长院级0.8副组长院级0.5组员院级0.2家电义务维修小组部长院级1.5副部长院级1.2组长院级1副组长:院级0.8组员院级0.3宿舍佰舍长班级0.2经批准成立的其它社团社长各级1部长及以上各级0.5副部长各级0.21任期需满一届给予该项全额加分;任期半届及以上,加该

13、项50%分;任期半届以下者不予加分。(只任职第一学期的新生干部按半届计。)2、兼任多项社会工作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3、在理工学院各学生组织(党支部、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家电、党章小组、班级、基 地班等)担任职务者,不需要提供证明;其它中山大学担任职务者,需提交相应证明(有指 导老师签署意见的证明或中山大学团工委盖章的证明) 。第四项社会活动项目奖项等级加分社会活动竞赛、挑战杯创 业大赛、社会实践先进个 人、社会调查、社会实践 征文活动、各类征文比赛(个人、团体主要成员)一等奖国家4二等奖国家3三等奖国家2优胜奖国家1一等奖省级3二等奖省级2三等奖省级1优胜奖省级0.5一等奖校级2二等奖校级1三等奖校级0.5优胜奖校级0.2一等奖院级1二等奖院级0.5三等奖院级0.3优胜奖院级0.1社会活动竞赛、挑战杯创业大赛(团体非主要成员)一等奖国家3二等奖国家2三等奖国家1优胜奖国家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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