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律师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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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律师版合同编号:供气人:用气人:为了保证供用煤气正常进行,明确供用煤气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供气人可供气量:第二条用气人用气计划量、用气主要时间、用气方式:第三条供、用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安全规程及双方约定的安全义务分配:第四条设备安装情况及费用承担:第五条煤气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校验:第六条煤气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时间、结算方式: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第八条违约责任: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起至止。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单位各一份备案。供气人:_(签章) 用气人:_(签章)法定代表人:_ 法定

2、代表人:_代表人:_ 代表人:_地址:_ 地址:_电话:_ 电话: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银行账号:_ 银行账号:_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律师版(二)订立合同双方:供气人:_用气人:_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供、用气地点:_供、用气设备:_第二条年用气量:_或月(日)用气量:_第三条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四条天然

3、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第五条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第六条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第七条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

4、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第八条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第九条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_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_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

5、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第十条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

6、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第十一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近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第十二条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平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

7、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第十四条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供气人:(公章)_用气人:_地址:_ 地址:_委托代理人(签章):_ 委托代理人(签章):_联系人

8、:_ 联系人:_电话:_ 电话:_银行账号:_ 银行账号:_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律师版(三)供气人:_用气人:_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_(三)用气性质为_(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_立方米/年(吨/年);_立方米/月(吨/月);_立方米/日(吨/日)。2、用气调峰的约定:_第二条供气方

9、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时起至_时止;或者_(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3、供气人保证在_前气压大于等于_千(兆)帕。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政府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在合

10、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燃气计量表;_IC卡燃气计量;_衡;或者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为依据结算。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

11、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

12、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的违约金。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的违约金。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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