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模板)委托合同范本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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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合同范本集合15篇 委托合同范本1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电邮:乙方(执行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电邮: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并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结构与功能开发设计项目进行设计开发工作,1、乙方依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设计要求,进行产品结构与功能方案设计开发;2、设计开发过程中,乙方依据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做出设计修改,直至修改确认为止;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

2、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甲方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三、设计完成时间:1、乙方需在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四、费用及结算方

3、式乙方提供(大写数字)套设计方案构思及文字说明,全数方案中,若甲方未选用任何一套方案,则此合同就此终止,所有约束条款无效;若甲方采用任意一款设计方案均视为合同起效,即支付(RMB)元整,以现金或转帐支付,乙方开具发票,具体如下:1、设计合同双方签定后,三日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设计费用的40%为设计预付款,即(RMB)元整,乙方开始项目设计;2、交付产品设计的三维模型图通过网络(或甲方指定方式)传递给甲方并由甲方确认方案及提出设计修改意见;3、交付设计方案工程图时,可由甲方指定方式交付给甲方,文件格式:prt格式(3D模型图)、CAD零部件工程图;4、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日开始计算,一月内甲方应支付

4、给乙方总设计费用余款。(附)乙方账号:农业银行:帐户名:五、知识产权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5、,乙方重新开始设计。六、合同纠纷在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产生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或请相关仲裁部门仲裁。七、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作出出卖产品设计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选择。(本协议涂改无效!)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委托合同范本2甲方:电话:传真:乙方: 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鉴于:就甲方与 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

6、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 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代表甲方与 协商索赔事宜。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 提起索赔诉讼。第二条 委托权限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1、代为起诉、应诉;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5、 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7、代为接受赔款;8、代为处

7、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第三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第四条 乙方义务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4.乙方接受委托

8、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3. 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 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

9、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甲 方: (盖章)代表人:日 期:乙 方:代表人:日 期: (盖章)委托合同范本3委托方(甲方):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电话:传真:第一条 总则1、鉴于甲方与 (国家/地区)的雇主(以下简称“境外雇主”)签订了劳务合作合同/关于研修事业协议书,乙方所在地相关劳务资源丰富,且拥有便利的招募渠道、管理资源等优势,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向境外雇主派遣

10、劳务人员(包括研修生,下同)自愿签订本合同。2、甲方具有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编号: ),对境外雇主的合法性、招聘外籍劳务人员的资格、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真实可靠,符合中国政府和 (国3、乙方为法人单位,具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组织招收劳务人员的资格。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与境外雇主的一切联络和协调事宜。2、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查手续,并到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项目正规手续而产生的后果,甲方承担相应责任。3、向乙方提供委托招收赴境外劳务人员委托书。4、向乙方介绍对外

11、签约有关情况,提供招收赴境外劳务人员简章。简章应包括境外雇主的情况、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合同期限,以及收取服务费标准和交费方式等有关内容。5、负责劳务人员的最终考核和录用。6、负责劳务人员出境前的适应性培训。甲方可派代表到乙方授课,或委托乙方或第三方进行培训。7、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工作准证、签证等出入境手续。8、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出入境并顺利平安到达境外履约地点。9、负责建立已派出的劳务人员的有关档案。10、负责劳务人员在境外的跟踪管理与服务,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遇到劳务纠纷、境外雇主倒闭或破产关厂、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时,甲方应负责协调

12、各方做好有关善后事宜。11、在劳务人员发生违约行为时,负责按照相关合同依法追究劳务人员的违约责任。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委托和招工简章,组织招收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人选,并适时安排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和考试。2、负责劳务人员的技能和语言培训。根据与甲方的约定,组织安排劳务人员参加适应性培训和外派劳务人员考试。3、保证劳务人员在思想品德、业务技术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符合出国工作条件、符合甲方和外方雇主的具体要求。4、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协助和指导劳务人员办理护照、公证、体检、检疫等证件和手续。5、负责收取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出境手续所需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护照

13、等有关证件和资料,保证有关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因乙方提供的证件虚假和材料不真实导6、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安排劳务人员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出境口岸。7、建立已派出的劳务人员的有关档案。8、协助甲方做好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遇到劳务纠纷、境外雇主倒闭或破产关厂、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时,积极协助甲方妥善处理,做好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9、在劳务人员发生如脱岗、滞留不归等违约行为时,应配合甲方按照合同依法追究劳务人员的违约责任,确保落实仲裁机关或诉讼机关的裁决或判决。10、未经甲方委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招聘任何劳务人员,不从事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活动。如有违反

14、此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1、遵守商业道德和商业秘密,不与本合同中的境外雇主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联系,不绕开甲方直接与境外雇主开展劳务项目合作。如有违反此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出国费用和服务费1、劳务人员的出国费用和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收取,乙方予以2、劳务人员的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公证费、国内差旅费等,由劳务人员按实际发生额自行承担。甲方可授权乙方预先收取,按实际发生额与劳务人员结算。3、因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策变化、签证拒签等不可抗力造成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扣除应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费用中已实际支出的部分,其它所交纳费用应全部退还给劳务人员。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商会制定的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向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工资总额的12.5%。雇佣合同期限按 个月计算,本合同项下劳务人员应缴纳的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人,其中 元人民币/人由甲方支付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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