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00788231 上传时间:2023-10-0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按比例分成)(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书资产管理计划当事人优先受益委托人:护照 军官证 其他有效期限:联系电话: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地址: 投资资金:大写(小写)劣后受益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护照 军官证 其他有效期限:地址:联系电话:投资资金:大写(小写)资产管理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 军官证其他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地址:联系电话三方存管银行户 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账 号:证券公司账号户 名:证券营业部:中航证券 证券资金账号:以上所有账户是优先受益委托人或优先受托人指定人开立的,包括银行账户、证券账 户和客户证券资金台账等专用账户,优先收益委托人作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保管人负有保 证资产管

2、理计划资产安全责任。优先受益委托人签名:期:第一条释义在本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 含义:委托人: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各委托人。本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分为优先受益委托 人和劣后受益委托人。优先受益委托人与劣后受益委托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本集合计划利益 分配与风险承担的不同、对资产保全责任的不同。资产管理人:指接受委托方委托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具体详细的投资管理与操作建 议,资产管理人由劣后受益委托人指定,劣后受益委托人对资产管理人操作过程中的所产 生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资产保管人:指接受委托方委托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保管委托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本 资产管理计划

3、保管人由优先受益委托人作为受托方进行资产保管,优先委托受益人可以指 定其认可的账户作为资产管理账户,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安全有担保责任。劣后资金:劣后受益委托人在该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交付或之后追加参与利润分配或 风险承担的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总和。优先资金:优先受益委托人在该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交付或之后追加参与利润分配的 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总和。保证金:是指在超过过程中由于市值的波动而使优先资金有受到损害而增加保证优先 资金安全的资金。该部分不参与利润分配,但当风险解除(即投资金额后恢复到初始投资 金额之上)则须全额退还的资金。计划专用账户: 指以优先受益委托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客户证券

4、资金 台账等专用账户。第二条 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目的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基于相互的信任,将自己合法资金委托资产管理人进行投资管 理。由劣后人按所有委托人的意愿用于证券投资从而为受益人获取收益。资产管理人将在 计划成立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的资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运用,谋求资产管理计划 内资产的增值。第三条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期限和收益分配(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为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所有委托人交付的资产管理资金总额。(二)资产管理计划的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成立之日起的1年(即2015年4月3)。在发生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规定的终止情形的情况下,本资产

5、管理计划计划可提 前终止。(三)资产管理计划的受益权结构本资产管理计划结束后,所有资产变现(若有证券资产因不可抗力在停牌或其他原因 未能变现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分配。1、净值大于初始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规模(盈利状态)(1)优先受益委托人受益结构。优先受益人收益=优先资金+ (优先资金/期初资产管理资金总额)* (期末账户资产 总额-期初账户资产总额)*0.5(2)劣后受益委托人受益结构。劣后受益人收益=劣后资金+ (劣后资金/期初资产管理资金总额)* (期末账户资产 总额-期初账户资产总额)*0.5(3)资产管理人受益结构。资产管理人收益 =(期末 账户资产总额 - 期初

6、账户资产总额) *0.5举例:优先资金 500 万,劣后资金 50万,最终计划资产 1100万则各方分配如下 优先受益人收益 =500+ ( 500 /550)*(1100550)*0.5= 750 万 劣后受益人收益 =50+ (50 /550 )*(1100550)*0.5= 75 万 资产管理人收益 =(1100 550)*0.5= 275 万2、净值小于初始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规模(亏损状态)(1)优先受益人受益结构。优先受益人收益 =优先资金(2)劣后受益人受益结构。劣后受益人收益 =期末 资产管理资产总额期初优先受益人投资金额(3)资产管理人受益结构。资产管理人收益 =0举例:优先资

7、金 500 万,劣后资金 50万,最终计划资产 505万则各方分配如下 优先受益人收益 =500 万(相对初始投资持平)劣后受益人收益 =505-500= 5 万(相对初始投资亏损 45 万) 资产管理人收益 =0 万注:当清算后期末账户资产总额小于优先受益委托人投资金额,则劣后受益人须将差额部分 5 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优先受益委托人收益不低于优先受益委托人投资金额。(四)劣后受益人追加保证金收益 为了保证优先委托受益人的初始投资资金不受损失,当账户亏损金额达到劣后受益委 托人初始投资的 80% 时,劣后受益委托人按照损失情况增加转入的保证金不参与受益分 配,但在账户净值回到 1(即前期损失

8、已经回补)则可将所增加的保证金转出,多次转入 的保证金则累计。(五)收益分配方式 在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后 5 个工作日内,保管人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三)点进行收益 划分,并以货币资金形式向本资产管理计划优先受益委托人、劣后受益委托人、资产管理 人制定的利润分配账户进行利润的分配。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计划内财产暂时无法变现、在该部分财产变现后进行的分配。 如果本资产管理终止时,计划内财产由于客观原因暂停交易或暂时无法变现的,受托人就 可供分配的现金资产,向劣后受益委托人先行分配该部分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利润分配指定账户:优先受益委托人:户名:开户行:中国银行账号劣后收益委托人:户名:开户行:建设银行

9、账号资产管理人:户名:开户行:建设银行账号第四条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独立性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财产所有权均归各委托人独立拥有,保管人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保 管人与委托人由同一主体担任其责任和义务按照各自角色进行分割。如本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发生继承事项,合法继承人有权向保管人提出继承申请(一 式二份),并提供合法的继承法律文件正本,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委托财产占为己有。第五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一)管理运用方式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管理人、保管人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 资产管理计划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委托人根据自身的投资风险偏好 自主决定加入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方

10、。(二)管理运用方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由受托人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约定,主要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计 划的财产只限于如下运用方向:1、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 股票、债券等所有投资产品、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基金、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以 及公开募集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可以投资的其他品种。2、未投资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仅限存放于证券保证金账户。3、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委托人有权协商决定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 围的扩大。(三)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运用的限制资产管理计划内资产投资运用需满足如下规定:1、 持有单只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

11、额的70% ;2、购买单只封闭式基金或债券的投资额不能超过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资产总值的 70% ;3、 如被动持有超过投资范围限制的,应在10个交易日内减持到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四)禁止行为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不得有以下投资行为:1、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及其他违法、违规等证券交易活动;(五)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保管1、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财产由优先方作为保管人,并由劣后委托人指定证券经纪。2、本资产管理计划证券交易资金账户、股东账户、银行三方存管账户均由优先受益委 托人作为保管人开立证券、银行等账户保管。3、本资产管理计划证券交易资金账户资金转账密码由劣后受益委托人保管。第六条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

12、终止、清算与分配(一)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终止:1、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期限届满;2、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所有受益人一致同意终止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3、达到资产管理计划规定的终止风险平仓线,即按照当天收盘价格计算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损失金额达到劣后委托人委托资产总额的80% ,并且劣后收益委托人不愿意继续保证金,优先方有权直接将账户内股票全额变现,变现后的资金低于优先受益委托人的投资资 金劣后受益方必须在 5个工作日内补足。4、受托人认为需要终止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其他情况;(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资产管理计划将如下分配1、当资产管理计划收

13、益率达到30%,则将其中10%按照第三条第三点第一小点“ 净值大于初始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规模(盈利状态)”进行分配但分配后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不能低于 1.2。第七条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一)劣后受益委托人 劣后受益委托人必须保证优先受益委托人在投资过程中的本金不受损失,并在最终的 清算后对损失有责任补足优先受益委托人。劣后受益委托人指定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管理人的一切操作均接受其操作结果。若因 资产管理人操作而对优先受益人本金产生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优先受益委托人 优先受益委托人必须保证劣后委托人的初始投资资金、后续保证金资金的安全,并且 对其所指定使用的账户所产生的银证转账等一切资产转移行均视为优先受益人的行为并且 对行为负全部责任。若因资产管理计划所使用的账户出现了资产转移由优先受益人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归还资产管理计划当事人。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资产管理人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优先受益委托人(签字):劣后受益委托人(签字):资产管理人(签字):日 于广州签署日期及地点:附件:保证金明细以下明细作为资产管理保证金转入与归还明细日期转入时资产管理计 划账户资产预期达到转出 的资产管理计 划账户资产转入接受人签 名保证金达到转出条件转 出接受人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