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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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当天值日校级领导执行,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政教室执行。三、请假: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管线领导请假,课务调整单报教导室,请假条报政教室。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委托人填好课务调整单、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证明。3、请假一天经处室主任批准,三天内经管线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批准。四、婚假、产假、

2、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婚假:婚假3天。女性年满23周岁,男性年满25周岁为晚婚,晚婚假为18天(节假日应计算在内)。产假:暂定为半年(一学期)。在假期内只享受个人基本工资及补贴,不得享受学校任何福利。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4天。五、有关规定1、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找值日领导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2、病假3天、事假1天扣5元,旷工1天扣15元。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6、一天及以上的事假

3、每天扣10元。本月全勤奖不够的从下个月扣除。7、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10元。8、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9、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政教室,便于统计。10、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11、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教职工办公制度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年级组长请假。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3、办公室内教

4、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领导蹲点包年级制度一、

5、学校校委会成员都要实现包年级、包组,协助年级组长和组织本年级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会议精神,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蹲点领导必须保证一月两次到所包年级坐班办公,参加备、教、改、辅,维护办公秩序,协助清点坐班人数,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小于两小时。三、蹲点领导每周、每期听课不得少于上级规定的节数。四、蹲点领导要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切实了解师生的学生、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教师的思想、情绪、家庭生活等情况也要了如指掌。五、蹲点领导要强化所包年级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向上、遵纪守法、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待人、做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六、蹲点领导要及时处理好本

6、年级、本组的偶发事件,协调好本年级的有关工作。七、蹲点领导所在年级的教学成绩应稳步提高,领导参与教师教学质量奖惩。八、召开本年级工作会议,总结成绩,批评不良倾向,部署新的工作。值周领导职责为了加强学校工作管理,有效地发挥值周领导的主观能动作用,建立良好的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秩序,发挥调控、指挥、监督的效能,特制定本职责。一、校级领导实行轮流值周制,凡当周的值周校领导负责当周学校日常工作,做好接待上级检查和维护日常正常工作的运转。二、负责督促值日干部和教师按时到岗,工作不折不扣到位。三、负责处理当周偶发事件和外围协调工作。四、负责抽查教师考勤工作。五、负责流动红旗颁授工作。六、做好一周工作小结,

7、督促校务日志记载。七、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日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后,教师方能离校。值周教师职责 为了搞好学校值日工作,明确责任,发挥值日教师的作用,为学校领导的决策和计划实施提供第一手材料,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职责。一、负责督促值日生按时到岗到位。二、负责管理好学校校纪、校风、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须由一名值日教师带领导部分值日生对学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记载。四、负责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五、负责每日两次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对整队情况进行记载。六、每天早操放学、集合时间(或特殊情况学校偶尔集合)值日老师要按指定的楼道口

8、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工作。平时上下课时也要维护好楼道口秩序。七、值日教师课间活动时间要到室外巡视,负责安全、纪律、环卫等工作。八、协助值日领导处理当日偶发事件和日常琐事。九、值日老师到岗时间为:上午、中午提前40分钟到校,放学推迟20分钟后离校。十、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日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校后,教师方能离校。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xx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

9、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平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平,争创数字学校。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室、教导主任、总务处、德育室、师训室、各学科教研组长、学校信息中心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管理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

10、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

11、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狠抓落实。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五、具体工作1、 建立网站2、 建立教师博客群3、 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

12、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

13、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章 校园校舍安全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准开设网吧和歌舞厅。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

14、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楼梯、楼道、栏杆、扶手、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第八条,学校教学楼、教工宿舍的走廓、楼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

15、必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第三章 设施设备安全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操作。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楼梯梯道、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插座。第四章 饮食卫生安全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操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药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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