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统计指标解释及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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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指标解释1.农业生产条件乡镇个数:指农村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乡一级行政区划的数量。不包括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工矿区。村委会个数:指农村中经上级政府批准,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个数。含城关镇中的村。通自来水的村:自来水是指符合卫生标准,并经公用设施处理的管道输送水。通自来水的村指乡镇行政区域内通自来水的村数。通公共交通的村:指有公共交通汽车通过本村,并设有公交汽车站名的村。通宽带的村:指一个或一个以上自然村内可通过宽带或光纤宽带上网查看各种信息的村。宽带对家庭用户而言是指传输速率超过1M,可以满足语音、图像等大量信息传递的需求。通有线电视的村:指有线电

2、视网络已经架设到村,并能通过有线网络接收到电视节目的村。垃圾集中处理的村:指本行政区域内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垃圾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垃圾处理设施,但是对垃圾实行统一集中清运管理的行政村。污水集中处理的村:指本行政区域内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是对污水进行了净化处理的行政村。乡村户数: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 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 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 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3、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乡村人口数: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从业人员:指乡

4、村人口中岁以上实际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人员,既包括劳动年龄内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也包括不足或超过劳动年龄但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但不包括户口在家的在外学生、现役军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不包括待业人员和家务劳动者。从业人员年龄为岁以上。从业人员按从事主业时间最长(时间相同按收入)分为农业从业人员、工业从业人员(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从业人员、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其它从业人员等。养殖渔船:指从事渔业养殖业活动的渔船。捕捞渔船:指从事渔业捕捞业活动的渔船。年末耕地总资源:指能够种植农作物的田地。包括当年实际耕

5、种的熟地;新开荒且已种植的地;“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三年以上的“海涂”、“湖田”;弃耕、休闲不满三年,随时可以复耕的地;因灾害或其他因素,虽然当年内未种植农作物但仍可复耕的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果树和其他林的地;年年进行耕耘种草的地;南方小于1米、北方小于2米宽的沟、渠、路、田埂。不包括:因灾害或其他因素,已不能复耕的地;弃耕、休闲满三年的地,或者虽不满三年,但已经成为荒地的土地;不进行耕耘,种植牧草已成为永久性草地的土地;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地、芦苇地、天然草场等;以混凝土等铺设的温室、玻璃室,导致栽培的植物体与地面隔绝的基地。常用耕地:指耕地总资源中专

6、门种植农作物并经营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当 年实际耕种的熟地;弃耕、休闲不满三年,随时可以复耕的地;开荒利用三年以上的地;南 方小于1 米、北方小于2 米宽的沟、渠、路、田埂。不包括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坡度在25 度 以上的陡坡地;在河套、湖畔、库区临时开发的成片或零星土地;也不包括已列为国家和省 (区、市)退耕计划但仍临时耕种的土地。常用耕地分为基本农田和零星可用耕地。 水田:指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水,用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因天旱暂时没有蓄水而改种旱地作物的,或实际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如水稻和小麦、油 菜、蚕豆等轮种),仍计为水田。水浇地:指旱地中有一定

7、水源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由于雨水充足在当年暂时没有进行灌溉的水浇地,也应包括在内。没有灌溉设施的引洪淤溉的耕地,不算水浇地。临时性耕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在河套、湖畔、库区临时开发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及在废旧矿区等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成片或零星土地。根据我国水土保护法规定,现在临时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们又可称这部分临时性耕地为待退的临时性耕地。当年新开荒地:指报

8、告年度内已种上农作物的新开荒地:已开垦但尚未耕种的土地,因实际上没有利用,不计算为耕地面积。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法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包括人牧草地、天然牧草地和其他草地。农业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9、土地流转面积:指本户或本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其他农户、集体和单位中承租或转包入的耕地面积,包括无偿得到的耕地面积。不包括出租、承包、无偿转借他人的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指流转土地后用于种植水稻、油菜等农作物的耕地。用于种植蔬菜:指流转土地后专门用于种植蔬菜的耕地。用于种植水果:指流转土地后专门用于种植水果的耕地,如种植西瓜、甜瓜、草莓等,不包括种植园林水果。用于种植园林水果:指流转土地后专门用于种植园林水果的耕地、山地等。2、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粮食:包括谷物、薯类、豆类和杂粮。夏收粮食:是指上年秋冬播和本年春季播种、夏季收获的全部粮食作物,如冬小麦、大麦、元麦、蚕豆、豌豆、马铃薯等。秋收粮食:是指

10、本年春、夏季播种,秋季收获的粮食作物;在夏收作物收割后的耕地上播种、秋季收获的粮食作物也应计算在内。如:中稻、一季晚稻、早玉米、晚玉米、早高粱、晚高粱、谷子、甘薯、大豆等。谷物:指禾本科和蓼科粮食作物。这类作物具体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和其他谷物。其他谷物包括大麦、燕麦、荞麦等,其中青稞是大麦中的裸麦,按大麦统计。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木薯等。芋头作为蔬菜统计,木薯作为其他作物统计。豆类:是以食用种籽及其制成品为主的一类豆科植物,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杂豆等。农作物播种面积:指实际播种或移植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作物的面积,不论种植在耕地还是非耕地上,也不论面积大小

11、,均应如实统计,种什么就报什么,种多少就报多少,不得遗漏。其中某些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计算播种面积:(1)补种、改种的面积计算:有些作物,在播种季节基本结束之后,才遭灾成片补种或改种的,原种植的作物面积仍计算为播种面积。同时,新补种或改种的作物,也要按复种作物计算其播种面积。(2)作物禾苗生长不齐(不全)时的面积计算:有些作物由于某种原因而青苗生长蔬落不齐或缺苗断垄(条),不论是否补植(补苗),仍应按播过种的全部面积计算播种面积。(3)移植作物的面积计算:有些需要移植的作物,如水稻、甘薯、烟叶等,应按移植后的面积计算播种面积,原来的秧畦(或秧田)不应计算为播种面积。(4)非耕地上种

12、植农作物的面积计算:在非耕地上种植或间种的农作物,都要按实际情况计算其播种面积。在园地、林地的空隙地上间种的作物,其播种面积一般可按用种量折算或估算填报。(5)多年生作物的面积计算:多年生作物是指播种后可以连续生长多年的缩根性草本植物,如苎麻、大黄、元参、苜蓿等。甘蔗虽然也可以算多年生作物,但应按常规农作物播种面积统计。 本年多年生作物的播种面积,等于本年新植面积加去年以前种植而留存到本年成活的面积之和,不论本年是否收获产量,均应计算在内。(6)间种、混种作物的面积计算:间种、混种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同时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同一亩耕地间种、混种不同作物时,不论何种间种、混种方式,各作物播种

13、面积之和只能算一亩,并根据每一种作物所占面积的比例折算;分别计入各该作物播种面积项内,在同一块地上,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种混合起来,同时播种,同时生长,同时收获,如扁豆麦、豌豆麦等,可只算一种作物面积,不必分别折算在各种作物面积中。(7)复种、套种作物的面积计算:复种是指在同一年内、在同一块地上,连续种植两次或两次以上作物。套种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前后种植生长两种不同作物,而第二种作物是在第一种作物快要收获之前种下去的。同一亩耕地复种和套种两种作物的,就各算一亩播种面积。即每复种、套种一次,应要按复种、套种的次数计算一次播种面积。(8)再生稻、再生烟和再生高粱等,因其没有经过播种或移植工作,所

14、以不另算一次播种面积,如需要其面积,需单独统计。(9)复种指数 反映耕地利用程度的指标。指全年内农作物的总播种面积对耕地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复种指数表示耕地在一年内被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平均次数。计算公式为: 复种指数=(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绿肥作物播种面积)耕地面积100%。耕地面积一般指年末耕地数据。(10)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是指应该在本日历年度内收获农产品的作物的播种面积之和。计算公式为: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本年春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冬收作物播种面积。农作物产量:按干品统计,有些地区,粮食脱粒、晒干、入库比较迟,必须认真按照折干比例,折成晒干的粮食产量进行统计。各

15、种农作物产量计算方法规定如下:(1)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和其它谷物,不包括薯类和大豆,谷类作物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玉米按脱粒后的粒子计算)。(2)薯类:大中城市用作蔬菜的薯类按鲜薯计算产量。在统计粮食总产量时,按51折算。(3)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4)棉花按去籽后的皮棉计算。(5)麻类除亚麻以麻杆计算,苎麻以刮皮后的干麻计算,苘麻和线麻以熟麻皮计算外,其余一律以生麻皮计算。一般情况是一公斤熟麻皮可折为二公斤生麻皮,如果原来就习惯按熟麻皮计算的,亦要按比例折成生麻皮后上报。为了准确地统计黄红麻产量,由基层填报的报表,可分别统计生麻皮产量和熟麻皮产量,再由综合部门统一折

16、成生麻皮产量。(6)烤烟与晒烟均以干烟叶计算。(7)花生以带壳的干花生计算。(8)甘蔗以蔗茎计算。(9)甜菜以块根计算。农作物总产量 是指本年度内生产的各种农作物总产量,不论是耕地上或非耕地的农作物产量,都应该统计在内,不得遗漏。双低油菜籽:指符合菜籽油中芥酸及饼粕中硫甙含量低于一定标准的油菜籽品种。以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标准为准。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上年秋冬播和本年春播、夏播以及南方地区的晚秋播而在本日历年度内(自1月1日到12月31日)收获的全部作物播种面积的总和。绿肥作物:是指在某种作物开花前后,利用它的嫩绿茎叶作为肥料的作物,如紫云英(即红花草)、以及专门种植作为绿肥用的蚕豆、豌豆、黄豆等。如果原计划作为绿肥作物的蚕豆、豌豆、黄豆等,后来由了二某种原因而改为收取产n,在上报农作物产量时,应将其播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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