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00663877 上传时间:2023-11-25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2.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 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 。2 /1、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 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 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 过36小时。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3、在进行建设

2、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 应当保护现场,立即 报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 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 24小时内赶赴 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小时内以书 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 延。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 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 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 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 书面 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 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 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 工。3、隐蔽工程

3、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 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 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 求 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 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 据保全:必须在48小 时内作出裁定。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4、依

4、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得少于3日。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5日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 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5日。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 少于5日。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

5、合同后 5日内。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 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 设工程质量监督报。5、劳动仲裁 (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 5日内受 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 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7日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 形式向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 工的理由和要求。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 内,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 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 应当保护现场,立即 报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

6、行政部门接到报告 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 24小时内赶赴 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 处理意见。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10日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5日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 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 标文

7、件收受人。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 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 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 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报。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 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8、制执行。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 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1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 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 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1、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 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0日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

9、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0日(工作日)(1个月)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2、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 30日。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 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0日内办理资质证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 书变更手续。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 30日。

10、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 得超过30日。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个工作 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 30日内补报。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 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14、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 检验要求。2个月(60日)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

11、日起 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 60日办理延续手续。3个月(90天)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3、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 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4、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5、一

12、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审结。6、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90天后,工程自 动进入缺陷责任期。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8、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月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经过行 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10、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11、试车

13、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12、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120天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6个月1、开工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 告的批准手续。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3、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6个月5、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4、经济性裁员:

14、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 裁减的人员。5、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 请上级法院批准。7、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 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8、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9、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 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 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 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10、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但有证据证明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

15、、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6个月内,向 作出判决、裁定、 调解书的法院起诉。1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12、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 有关竣工资料。7个月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1年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 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 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 损毁的。2、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 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 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 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 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 年内提出。4、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 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 以行为放弃撤销权。5、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 1年)人民法院管辖。6、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月工资。7、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