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00446023 上传时间:2023-03-31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235.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户外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户外用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11-371073-04-03-91466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271号地理坐标(122o7,28.133wE,371957.414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0、体育用品制造244*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威海临港经济技

2、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1-371073-04-03-914666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审批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2018年10月16日,威政字20189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威海市草庙子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威海市草庙子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规划及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商山镇、汪瞳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本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般生态空间包含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

4、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一般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271号,根据威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图(2021年5月),项目不在威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

5、管控: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项目生产过程中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清理产生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市临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喷漆、固化、胶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l排放,有机废气满足排放标准;打磨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满足排放标准,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

6、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限及分区防控: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用水量和用电量均不大;不建设使用燃料的设施及装置,符合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及生活用水,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

7、无新增用地,不占用耕地,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不属于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威环委办202115号),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管控要求,拟建项目位于草庙子镇,该文件对草庙子镇的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草庙子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一览表类别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 .

8、一般生态空间内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 .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小时以下的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4 .新(改、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5 .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执行国家、省、市饮用水项目位于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271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产生废气在有效处理后满足要求,项目不建设锅炉,不在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保护范围内,符合要

9、求。水源地的有关规定。污染物排放管控1.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内企业应严格执行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辆,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3 .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执行国家、省、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有关规定

10、,其他区域落实普适性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保证水环境质量不降低。符合。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达90%,项目不产生SO2、NOxo企业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不在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保护范围内,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 .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执行国家、省、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有关规定。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3 .加强对化工、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11、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4 .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

12、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项目不在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保护范围内,项目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按照预警机制启动应急响应,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符合要求。资源利用效率1 .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能耗及煤耗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 .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使用雨水、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化用水结构。3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

13、清洁取暖的地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所用能源为水和电,都为清洁能源,冬季办公室采用空调取暖,车间不用供暧。项目不建设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符合要求。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4.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依法划定为禁燃区。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所选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

14、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第三类“淘汰类”第一条“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所列淘汰设备,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3、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地理位置位于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271号,项目北侧为开元东路,东侧为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威海热电集团南郊热电有限公司,南侧为威海建设集团制造业基地空厂房。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排水通畅,水、电、暖供满足工程要求,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Io4、土地利用与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租用位于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271号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

15、产,根据威工业园国用(2006)第007号可知,新建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该项目的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符合威海市规划要求。4、与环保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1)与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环大气;201953号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整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项目所用油漆为聚氨酯漆,其中固体成分比例为75%,属于高固体分、VOCS含量低的涂料。符合2、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项目喷漆、固化、胶粘工序均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项目废气收集效率约为90%,有机废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