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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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 检修任务书(或许可证)1.1凡是属下列范围内的检修(维修)项目均需办理检修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检修。(1) 局部停产(车)、大、中、小修项目(包括仪器仪表、电气)。(2) 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蒸汽)的化工设备(包括附属设备管路、槽车等)检修项目。(3) 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和维修项目。(4) 水、汽主管线或涉及影响其它生产的水、汽管线的检修项目。1.2检修任务书的填写与审批(1)检修任务书的填写由机动设备部负责,检修任务书必须认真填写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2) 检修任务书在检修前按任务书上的要求逐项落实填写和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漏项,详见检

2、修任务书。(3) 凡公司计划检修大、中检修项目由机械工程师填写任务书,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特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检修要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经机动设备部和安环部审批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4) 员工必须遵守检修任务书上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检修人员的检修任务书,必须随身携带。检修单位安全员必须了解检修任务和安全要求,并在任务书上签字监督检查。(5)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6)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2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及施工组织2.1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及要求:(1)

3、 确定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和检修的安全要求。(2) 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生产车间向检修单位交底),弄清检修现场环境情况和设备结构、性能、设备内危险物质及其危险程度等,生产车间协助检修单位落实安全措施,为检修提供方便。(3) 两人以上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4)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必须检查检修工具、消防器材、设备零件和各种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检修要求和满足安全需要。(5) 办理各种检修票证,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检修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6) 检修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7) 进入检修现场后与操作人员共同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转动设备是否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起动”牌或上安全锁卡。设备内和周围环境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物质是否清除,置换干净;安全分析是否合格;各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脚手架、跳板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其它安全措施是否落实。2.2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管道、沟道等)清洗置换车间负责,分析化验由质检部进行监测分析。有关规定如下:(1) 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2) 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可靠,进入设备内

5、进行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需用空气进行置换,其含氧量应在18-21%之间,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2.3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包括惰性气体)和蒸汽的设备和管道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分厂加设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抽堵盲板时要按抽堵盲板安全制度执行。(1) 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或与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必须加隔盲板。(2) 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2.4生产车间主任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2.5生产车间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

6、使用防爆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防止产生火花。2.6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必须准备防毒面具。3 设备检修后的安全规定3.1设备检修竣工后,由机动设备部填写验收单进行验收。3.2车间内部检修设备,由车间主任填写验收单进行验收。由机修车间检修人员与生产岗位对交对接。3.3检修后必须将原有的的各种安全装置(如栏杆、防护罩、刹车限位开关、安全阀、阻火器、水封、防爆膜、压力表、静电导接、电机接地等)全部恢复好用。3.4验收交接内容重点:(1) 按检修计划内容完成情况,逐项验收。(2) 按检修技术要求和检修质量逐项验收。(3) 按清洁文明质量要求逐项验收。(4) 试运行达到能力要求逐项验收。 (5)

7、 检修后对设备内部及检修工具,边角料、杂物等,必须做彻底清理,并经检查确认无遗留后,交给使用部门验收。(6) 最后由检修人员填写验收单与生产车间对交办理手续,资料交公司机动设备部存档。3.5车间内部安排的维修项目,也参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4 焊接作业的安全规定4.1焊接动火必须按公司防火防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1) 焊接动火防火人由动火地点所属单位指派,在槽罐内、潮湿的地沟内,金属构架及桥吊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2) 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可燃气体、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压力表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能力合格,无破损。(3) 高压线下

8、、管道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气瓶。(4) 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5) 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源开关。(6) 电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7) 电焊把绝缘良好,必要时要有护手挡板。(8) 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施。(9)电焊作业,必须穿绝缘鞋,在潮湿的现场、地沟或槽罐内除穿绝缘鞋外,还要设置绝缘板方可进行焊接作业。(10)焊接作业中,要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岗位检修,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11)在多人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12)进入罐内或登高作业焊接

9、,必须办理入罐审批手续,办理登高作业审批手续。(13)焊接作业必须按原化工部制定的化工企业通用工程安全操作规程HGTA0022-66(焊工)执行。(1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15)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16)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17)压力容器的检修焊接必须由获得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的焊工焊接。(18)气压力容器和氯气管道的检修,动火前必须抽氯置换处理置换合格,办动火证后方可动火检修。检修后后,焊接部位必须冷却到常温,方可试漏,严禁用液氯试漏。(19)用于氯气管路的管材,必须严格选择合格材质。 5

10、电气检修安全规定5.1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凡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2) 电气设备的检修分为高低压两种,高压设备是指电气设备任何带电部分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3) 电气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本制度和原电力部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4) 电气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制度,有权制止并报告。(5) 凡是从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有电工作业证,方可从事电气作业,持有电工学员证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气作业。5.2低压电气设备检修规定(1)电气检修人员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现场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电

11、工作业,一个作业,另一个监护,职责分明,配合协调。(监护电工不应低于三级工)。(3) 电气设备检修前,应严格执行断电、验电、挂警告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和挂接地线的规定。(4) 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时,由单位电工到机动设备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经审批后方可用电,并要求用电单位按规定时间拆除。(5)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5.3高压设备电气检修(1) 进行高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3) 在变电所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应认真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4) 严格执行监护制

12、度,凡停电、放电、验电、电气设备检修,必须设监护人,否则不准作业。(5)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作业,必须停电作业,对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挂两组以上接地线,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以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6)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7) 变电所出入口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车,并接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8) 对有两个以上

13、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9)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邻近电缆。(10)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杆、塔及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11) 在立、撤杆和修整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杆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汇报。5.4电工作业必须按原化工部制定的“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HGTA0030-85(电工)执行。5.5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5.6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4、。6 动土安全规定6.1总则(1) 为加强公司地下电缆和上下水管道的管理,防止遭受外力的破坏,保证地下电缆和上下水管道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破土埋设地下管路,建筑施工,绿化等工程动土作业。6.2动土管理(1) 凡在公司范围内作业,在动土前必须由工程负责单位持经厂总平面管理人员的审批手续和施工图纸,到机动处办理动土许可证,经审批发证后,方可进行动土。(2) 动土由工程负责单位认真逐项填写动土许可证有关各项内容,并附动土地段平面图。(3) 在工程施工动土接近地下电缆敷设地段时,由工程部负责与机动设备部联系,派专人监护施工,在接近上下水管道区域时,由工程部与动力车间联系

15、,并由动力车间派专人监护下方可施工。(4) 施工动土完毕后,进行回填土时,在电缆部位的回填工作必须经机动设备部检查验收后,方可回填,并要求达到标准。动土涉及绿化地带应与企管部联系,涉及交通防火应与人保部、安环部联系。(5) 凡未办理动土审批手续自行动土,造成后果要追究擅自动土工程主管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7 设备内作业安全规定7.1 设备内作业(槽罐、罐车、塔釜、装置、沟道、地下贮池、窨井、炉膛、烟道、排风道等),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7.2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三十分钟之内,必须取样分析(包括含氧量分析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分析),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7.3检修人员在进入设备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并严格执行设备清洗、置换分析,做到不合格不进;电源物料不断不进;安全设备、工具、行灯不合规定不进;没有监护人不进,安全检修人员进出的人孔处挂上“无证禁入”的警告牌,如果设备内有其它转动设备,在断电后,要在断电开关上悬挂警告牌“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在切断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的警告牌。7.4设备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重要危险作业,除检修单位指定专人监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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