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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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陈绍军(2010年4月9日)尊敬的张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安溪县等四个单位分别作了很好的典型经验介绍,待会儿,省政府张昌平常务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近年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农业系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省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放心。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显示:蔬菜合格率97.9%,水果合格率100%,茶叶合格率98.4%,生鲜奶三聚氰胺和抗生

2、素检测合格率100%。全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99.99。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较快发展。目前,全省累计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数量达1814个,涉及企业1129家。其中,2009年全省新增通过“三品”认证产品256个、企业200多家。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全省已有20个食品类的产品获“中国名牌”,10个农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182项农产品和涉农产品获“福建名牌”,99个农产品被评为福建名牌农产品,65家企业获得省政府授予的“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称号。检测体系不断加强。全省已拥有56个农产品质检机构,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农产品质量安

3、全检测体系,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同时,列入全国规划的11家县级农产品质检站正在加紧建设。虽然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水平不高、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我们一定要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一支队伍。各级农业部门要注重抓紧建立一支高效的监管队伍,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监测、生产指导、技术培训、行政执法、抽样检测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机构没有落实之前,要先确定人员专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创新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思路,明确职能,解决好有人干事、有能力

4、干事的问题。村级农技员和动物防疫员要同时承担起质量安全监管的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要加快职能转变,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制定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二要推进两个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品牌建设。每两年继续认定扶持100家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培育发展10-15家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农产品加工产业联盟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名牌农产品。提升农产品质量,力争果、茶、菜、菌等大宗农产品的优质率达到8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率有新的提高。严格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一套与名牌农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

5、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品牌标志使用权、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督管理,加大对假冒品牌的打击力度,适时开展品牌建设杰出企业与企业家评比表彰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着力加快可追溯体系建设。在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中,要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原则,加强管理,切实做到从产地、收购、加工、销售四个环节层层把关,全程监控。在种植养殖环节上要建立农事管理记录制度,在加工环节上建立进货、加工、销售台帐制度,在销售环节上建立规范标识和进货、销售台帐制度。从今年开始,各设区市要选择13个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行开展可追溯试点。在试点中要学习借鉴安溪县茶叶的做法,求组织学习交流,在取得经

6、验后,进一步推广应用。三要抓住三个环节。就是要抓住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实施有效监管。产前,重在监控农业投入品。要做好农资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违禁农药和违禁兽药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示范。产中,重在标准化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引导科学、规范生产,做好生产记录。产后,重在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严把产地准出。推行基地、企业自检制度,督促指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四要完善四大体系。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生产技术规范等标准,逐步建立一套切合我省

7、实际的农业标准体系。继续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建立不同层次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用标准组织生产、指导生产、监督生产;用标准规范采收、分等分级、贮运产品、检测质量;用标准引导消费、促进销售;用标准解决贸易纠纷。使农业标准能切实贯彻到企业和农户。二是完善监测体系,要尽快完善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建立检测点,并实现监测信息共享。质检体系建设要“巩固省级、强化市级、发展县级”。省级检测机构要达到国内一流或国际水平,建立技术含量高、检测参数齐全的检测项目,重点开展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设区市、县级检测机构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健全相应的检测能力。三

8、是完善认证体系,要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为主,实现认证的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程序、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在“三品”认证以外,还可根据需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GAP(农业良好规范)认证和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等。四是完善保障体系,各级农业部门要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内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公共预算,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这项工作能正常运转。五要健全五项制度。一是监督检查制度,省、市、县

9、农业部门都应制定并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拟定监测产品、抽样方法、判定依据、监测报告等实施方案,动态跟踪掌握监测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监管缺失,渎职、监管不力的行为都要问责处罚。对问题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信息发布制度,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要依据职责,准确、及时、客观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如行政许可情况、查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产品批号、销售范围等。但要注意与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

10、处理信息由卫生部门公布。四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我省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对进入我省县级以上城市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分地区、分品种、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产地准出是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要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的要求,建立示范点,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农业部门要立足生产环节的监管,把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准出关,并联合有关部门逐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应急响应制度。各地应根据福建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的要求,完善和细化应急响应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切实做到反应快,定性准,处置依法,发挥正面宣传主渠道、正面引导舆论作用。同志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不可推卸的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张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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