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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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陕西石油分公司员工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规范的员工退出机制,健全管理制度,保业发展,根据科学、合法、第三条 解除或退回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原则,解除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合资非控股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第二章 员工违反工作纪律退出条件第五条 员工违反安全禁令和安全纪律,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解除或退回:(一)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的;(二)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三)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作业的;(四)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五)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造成后果的;(六)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

2、;(七)发生安全等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八)瞒报、迟报发生的等级事故,造成后果的;(九)登陆未授权系统、擅自修改数据库数据,故意制 造、传播电脑病毒的;(十)违反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企业安全禁令,造成 严重后果的。第六条 员工严重违反经营纪律,具有以下行为之一 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解除或退回:(一)私自破坏加油机铅封、更换主板芯片、调整加油 机精度、连码加油克扣顾客的;(二)私自购进油品、便利店商品进行销售的;(三)偷盗油品、便利店商品,或偷换油品的;(四)违反价格管理规定销售油品或便利店商品的;(五)虚开、混开、涂改、倒卖、盗取、转借发票或代 开增值税发票的;(六)挪用、占用营业款、

3、擅自赊销的;(七)利用油票支票 IC卡及其他加油凭证套取现金, 或利用IC卡套取便利店商品、套取积分奖品的;(八)擅自在所售油品中搀兑任何替代品,随意改变售 出油品的品名和牌号的;(九)将溢余票、款据为己有的,或将溢余油品擅自出 售,私分货款的;(十)借调整价格之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 (十一)在便利店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的; (十二)搭售便利店商品、收取顾客小费或回扣的; (十三)个人收取货款,并将客户货款存入非公司指定账户的。(十四)利用公司平台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关 业务的。第七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解除或(一)连续旷工超过3

4、天(含)的,或年内累计旷工超 过5天(含);二)擅自休假或虽经批准休假但逾期未归的,视同旷工处理,连续3天(含)以上,或年内累计 5天(含)的;(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管理的; (四)工作期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第八条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以下行为之一 的,应当解除或退回:(一)违反刑法规定,经人民法院审判,构成犯罪,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判处缓刑的;(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除以行政拘留 的;(三)贪污、挪用公款或携公款潜逃,尚未构成犯罪的;(四)设立或使用“小金库”行为中负有直接或主管责 任的,以及涉及金额在 30万元以上负有领导责任的;(五

5、)擅自披露公司信息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尚未构 成犯罪;(六)发生油品质量、计量事故,为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或产生不良影响,尚未构成犯罪的。第九条 员工违反廉政规定或徇私舞弊,具有以下行为 之一的,应当解除或退回:一)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收取各种形式回扣、商业客户贵重礼物或现金的;IS密情(二)招标工作中,徇私舞弊,向他人透露标底及其他 保密情况和资料的;(三)员工违反廉政规定或徇私舞弊,给企业造成 1000 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第十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操作规程,发生跑、冒、 混油等数质量事故,给企业资产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应 当解除或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工作规定,造成各种企

6、业设备毁 损,拒不赔偿的,应当解除或退回。第十二条 员工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给企业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解除或第三章员工其他退出条件第十三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等虚 假个人信息的,经查实后,可以解除或退回。第十四条 员工在劳动合同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应当解除或退回。第十五条 员工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经 调整岗位仍不能适应工作要求,考核再次不合格的,可以解 除或退回。LU第十六条 正式职工(含内退、不在岗职工)与其他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经陕西石油分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应 当解除劳动合同。LI第十七条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7、造谣中伤、诬告他人 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对企业或个人的意见、建议和相关诉求,未 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且引发社会较大负面舆情的,应当解除劳 动合同。第四章 员工退出程序第十九条 员工违反本本办法的,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 整理员工错误事实材料,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进行评估,符合 解除或退回情形的,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第二十条 员工为正式职工、副科级以上劳务派遣工及 省公司劳务派遣工的,由人力资源处上报公司党政领导批 准;员工为副科级以下劳务派遣工的,由员工所在单位党政 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 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应征求本单位工会意见,并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8、书文本交由员工签收。续后,人事劳资部门开具退回通知单,附带员工错误事实材料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办理解除劳 动合同手续。第二十三条 省市两级机关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解 除或退回的具体操作工作。第二十四条 企第五章 附则面解除劳动合同涉及法律问题 较多,员工所在单位必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做好证据收 集、整理、存储工作,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第二十五条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应当作为员教育的重要内 容,要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或履行告知并由员工签字确 认,由员工所在单位进行妥善保存。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履行民主程序后,下发之日起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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