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销合作社供应零售商品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办法(修订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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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供销合作社供给零售商品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方法(修订本)一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为了适应零售业务开展的需要,改善经营管理,严密保护供销合作社财产,提高效劳质量,简化会计核算,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基层供销合作社供给零售商品的特点制定?基层供销合作社供给零售商品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适应零售业务开展的需要,改善经营管理,严密保护供销合作社财产,提高效劳质量,简化会计核算,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基层供销合作社供给零售商品的特点制定?基层供销合作社供给零售商品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方法?(以下简称本方法)。第二条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是建立以仓库、零售店实物负责人为中心的责任制度,也是基层

2、供销合作社的重要经营管理制度。贯彻这个制度,必须领导挂帅,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群众的无产阶级觉悟,使广阔职工树立起高度政治责任心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从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出发,切实做好人的工作。相应地建立健全采购、运输、业务、会计、方案统计、物价等人员的责任制,并加强相互联系,相互检查与监督。第三条本方法的根本内容:(一)拨货计价,售价核算:商品购进后,即按照零售价格计价,拨交仓库(或中心门市部,下同)或零售店(门市部、分销店、供销店,下同),会计部门以零售价记帐,并以总金额控制各实物负责人经管的商品。(二)建立实物负责制:商品运交仓库或零售店后,即由各该实物负责人对所经管商

3、品的总金额和数量、质量负全部责任。(三)严格实行商品盘点和商品管理制度:商品的购进、运输、验收、保管、调拨、变价、盘点、交接、销售和升溢、损耗,都应当根据规定手续,填制凭证,登记帐簿。月终实地盘点商品、全面核对帐目与实物,改良商品的管理,实行合理的销货方法。(四)正确计算商品进销差价:月终,会计部门根据帐面商品进销差价总额,按照商品存、销比例,正确计算库存商品和销售商品应该分摊的差价,并及时调整转帐。第四条商品入库,要严格验收,对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和包装等情况,要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及时处理。第五条加强商品价格管理,坚决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根据上级社和国营公司规定的价格或价格幅度,

4、确定各种商品的售价。商品售价的变更,必须按照规定的变价时间和手续办理。物价员应该建立商品价格登记簿,定期审查仓库和零售店的商品价格。第六条建立盘点委员会,加强商品盘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盘点委员认真参加和监督商品盘点,严格执行财产清查盘点制度。第七条有损耗的商品,必须规定合理的损耗率,或执行上级社规定的损耗率,正确划分商品损耗与过失的界限,提高实物负责人工作质量,促进降低商品损耗。第八条会计部门必须根据组织机构的特点,合理规定凭证的编制方法和传递程序,加强凭证审核工作,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核算的正确性。第九条加强帐簿记载工作。仓库要设置按品名分户的商品数量帐,零售店要设置商品收付存登记簿,会计部

5、门要设置按仓库、零售店负责人或实物负责小组(个人)分户的金额帐。帐簿记载要正确及时,有凭有据,按时结帐,不错不漏。做到帐帐相符,帐货相符。第二章责任制形式第十条零售店负责人、采购员、售货员、仓库保管员、运输员(包括赶车工人、船工)、押运员均为实物负责人,对商品的购进、运输、验收、保管、调拨、变价、交接、销售、盘点和报损等工作分别环节负责。第十一条各单位可以根据组织机构、业务大小、人员配备等条件,明确划分为个人责任制和以个人负责为根底的小组责任制;规模较小的零售店也可以实行零售店负责人为首的小组责任制。采取那种形式,由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无论采取那种形式,售货员之间必须相互信任,相互帮助。零

6、售店采用个人责任制时,个人为会计部门的结算对象,对商品和现金的收付、保管负责,但在工作上必须受零售店负责人或组长的领导,固定互助对象。采用以个人为根底的小组责任制时,零售店负责人或组长为会计部门结算对象,对全组的商品与现金的收付、保管负责。售货员在零售店负责人或组长领导下,明确分工,互助合作,在组内实行个人负责,发生过失事故时,零售店负责人或组长应查明原因,并将实际情况及责任人员报请理事会处理。采用零售店负责人为首的小组责任制时,零售店负责人或组长,作为会计部门结算对象,但对商品与现金的收付、保管,全组售货员共同负责,发生过失事故时,要在组长领导下,共同查明原因,弄清责任。采用集中收款方式的零

7、售店,售货员与收款员凭收款付货凭证如定量卡片、小牌、小票等方法结算,货与款由售货员与收款员分别负责,收款员应分别计算各实物负责小组或个人的销货款,以明责任,会计部门不以收款员为结算对象。第十二条经常的、固定的下乡送货组织(如流动货车、货郎担)一个人下乡的采用个人责任制,二人以上的,采用小组责任制,个人或组长为会计部门结算对象,应该办的手续,与零售店同。零售店的临时下乡送货组织,每次领取商品时,应当出具收据,回来向有关实物负责人交接清楚,不作为会计部门的结算对象。第十三条集日(或庙会)摆摊售货,应当有本店、组人员参加,指定一人为实物负责人,摆出的商品应该办理点收手续,出具收据;收摊时,要点清存货

8、和销货款,向有关实物负责人交接清楚。集日临时帮助人员,应当尽可能固定帮助对象,帮助人员应该于营业终了后,将经手的商品货款向有关的实物负责人交接清楚。第十四条所有实物负责人的工作应该力求稳定,实物负责人工作调动或长期离职,理事会应指定专人接替,并且必须在盘点委员会派员参加下进行交接盘点。被调开工作或长期离职的实物负责人应将经手的商品、现金、帐表、凭证、票证、备品等向接替人交接清楚,并填制交接报告表,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盖章。送交会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原实物负责人才能离职。如原实物负责人所经管的商品、现金发生残损、短缺,或商品霉烂变质,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接替人员得拒绝接替工作,应该迅速提交领导处理

9、。任何领导人无权决定实物负责人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离职。采用小组责任制的短期离职是否办理交接手续,由小组研究确定。采用个人责任制,实物负责人短期离职时,应该由理事会指定人员代理他的工作,实物负责人将经手的商品、现金向代理人员交接清楚。第三章商品购进、验收与保管第十五条为了加强商品经营的方案性,采购员、保管员、售货员、物价员、计统员和会计员要建立经常的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库存情况,了解市场变化和群众需要。采购员采购商品必须遵守国家价格政策,服从市场管理,按照方案采购商品。购进的商品要严格检查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完整、唛头标签情况。购进商品的货款,除按照银行规定的限额以现金支付者外,应该通过银行办理

10、结算。采购员借支旅差费或零星备用金,应填具领款单,经理事会主任批准后,向会计部门借款,商品购妥后,应及时向会计部门结算清楚。第十六条采购员办妥进货手续以后,应该及时调运,并尽可能地选择合理运输路线,组织直达运输。减少中转环节和迂回运输。商品运输,必须做到单、货同行。委托社外运输部门或由自有运输工具承运时,采购员与运输员之间都要严格执行商品交接制度。对应该押运的商品,要派人押运,押运员与运输员对途中商品的平安共同负责,注意轻装轻卸,防止丧失缺少和残坏破损,减少运输损耗。没有派人押运的商品平安,要由运输员或承运单位负全部责任。第十七条商品运到仓库或零售店以后,仓库保管员或零售店实物负责人,要会同运

11、输员、押运员或其他证明人及时验收。验收时,根据发货单逐件秤量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遇有包装的商品,原那么上须翻开包装逐件查点;如果包装完整,唛头清楚,无有疑异的可以按件数点收或抽查点数。验收后,按实收数量填制商品验收单,并根据发货单位或物价员提供的零售价格,计算商品总值及差价金额,一并填入单内,连同发货单送会计部门审核记帐。第十八条实物负责人验收商品数量和质量与发货数量或规格质量不符或发现商品残损、霉烂、变质时,应该会同采购员、运输员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判明责任,分别处理:(1)属于发货单位少发多发或错发时,采购员应该向发货单位要求退货、换货、赔偿或补开发货单;(2)确属运输途中发生的升溢或损耗

12、时,应该由收货单位的实物负责人按原进价填制运输升耗报告单,经业务部门审核后,送会计部门审核记帐;(3)如超出规定的损耗,或发生残损短缺等情况,应该由实物负责人报请理事会主任按照规定处理;(4)属于偷盗换货情况,由实物负责人追查责任人员,报请理事会主任处理;(5)属于包装物腾空后的实际重量超过原除皮重,而使商品缺乏时,实物负责人应该通知采购员要求发货单位补足商品。如确实不能补足时,应该填制?包装物过重商品损失报销单?,经仓库或零售店负责人盖章后,送会计部门审核记帐;(6)一时不能查明升耗、短缺原因需待处理的,实物负责人应将情况记录清楚,报告会计部门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失(或溢余)-采购员等有关帐户,并催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对验收商品数量的缺少和溢余,必要时,理事会或仓库、零售店负责人应该进行复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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