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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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自治章程篇一:村民自治章程(最新)XX村村民自治章程(第 届村委员会第 次村民会议 年 月 日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 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第三条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 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第四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

2、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 村民组织第一节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条 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 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 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 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 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第七条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

3、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第八条 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

4、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一、听取和审议讨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 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二、讨论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讨论决定乡统筹,村建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及宅基地使用方案。四、否决或者修改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五、接受村委会成员的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对在任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村委会成员讨论并决定终止其村委会成员的职务。六、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 事项。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5、 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职责与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二、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 公共财产,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 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三、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四、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向镇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六、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七、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八、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双周日下午

6、为学习日,由党支部统一组织。二、会议制度。村委会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 一次总结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三、分工负责制度,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围绕三年任期目标具体分工, 明确责任、定期总结、年终考核。四、村务公开制度。凡是需要向村民公开的村务都要公开。主要是上级的政 策规定;本村的公共事务;财务收支以及各项上交款的收交管理;优抚政策,宅 基地报批,计划生育等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议事原则:一、坚持依法议事。二、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三、坚持协助政府做好有关工作。四、坚持自治原则,开展自治活动。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下设生产建设、人民

7、调解、治安保卫、民政保障、社 区服务、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六个工作委员会。生产建设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提出经济建设规划,加强村办 企业各项工作的管理,抓好农副业生产服务和配套建设,探索农副业规模经营新 路子,加强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管理和保护好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有关 部门做好行管工作,做好法律、法规和农村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村民遵纪 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发动和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协助政府和上级有关 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建立联防队进村护院并制定责任制,搞好联防联治,确 保村民人生及财产的安全

8、。民政保障委员会职责:做好优抚安置,五保低保,老龄、残联,经常性社会 捐助工作。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社区服务委员会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努力推广先进农村 科学技术,积极为农户提供化肥、农药、优良品种及各种信息服务。做好爱心超 市、求助热线的服务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各类服务行业中 遇到的困难。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做好文化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体 育工作。第三节 村民小组第十五条 村民小组是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 是村委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第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代表担任,由村民小组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推选 产生;村民

9、小组长必须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与村委会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第四节 村民第十七条 村民的权利: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权利。二、有对村干部和村务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三、年满 18周岁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参加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中重大事务的权利。四、享有参与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八条 村民 的义务: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决议和决 定。二、按时完成村委会分配的任务。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和破坏村民利益的村 民作斗争。四、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争创文明家庭。 篇二:村民自治章程村

10、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第二条 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 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三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 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二章 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第四条 听证内容。主要是: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村三 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听证对象

11、。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 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 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 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 后,根据方案实施。第七条 基本要求。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 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 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 听证。第三章 村民代表会议 (转载自第一,请保留此标记。)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

12、民小组长及本 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第四章 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第九条 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 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第十条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 制度等。 第十一条 本村划分为50 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 1 人,组长 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 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 各项工作。第五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13、第十二条 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 400 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 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 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 金每度0.2 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第十三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 18 至 60 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 18 至 55 岁的 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可以以资代劳, 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

14、况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 布。第六章 计划生育管理第十四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 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第十五条 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 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 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第七章 社会治保调解管理第十六条 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 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十七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

15、进行法 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 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 违法行为作斗争。第十八条 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 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第十九条 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 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 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 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 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 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 处理。第二十一条 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 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转载自第 一,请保留此标记。)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 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 200XX 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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