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学生考试评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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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竹縣博愛國小身心障礙學生考試評量服務辦法壹、目的身心障礙學生因其生理、心理障礙造成其學習上的特殊需求,反應在考試評 量上,需要依其個別能力調整考試方式或提供特殊考場、輔助器材、特殊試 卷等服務,得依此辦法提供學生相關支援服務,以期能適當的評量其能力及 學習表現。貳、適用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考試評量服務之申請: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二、公私立教學醫院或本縣指定鑑定機構鑑定為身心障礙,持有鑑定醫院所 發之證明者。三、 經新竹縣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 定為身心障礙,持有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参、適用範圍學生月考、能力檢測等測驗,應依其需求獲得考

2、試校內舉行之學習評量: 服務。肆、申請時間學生符合適用對象身份時於學期初提出申請。突發狀況如臨時事故不在此 限。伍、作業內容一、調查校內符合申請之身心障礙學生。二、評估學生學習能力、學習管道,並依據評估結果列出需要考試評量服 務之項目與方式。三、所提出之考試評量服務項目應於該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提出討論,經會議決定後,具體實施方式應列入IEP中。四、 負責學生成績考查之單位及任課教師需配合IEP內容確實執行陸、考試服務項目:學校進行學習評量時,可供身心障礙學生所須之評量方式調整、特製試卷、 輔助器材等,考試評量服務之參考方式詳如下表:障礙類別視覺障礙弱視試題呈現放大試卷報讀試題作答方式代抄答

3、案錄曰作答 電腦輸入輔助器材放大鏡擴視機 照明設備考試方式延長時間聽覺障礙聽力受損調整聽力測驗呈現方式學習障礙閱讀困難報讀試題調整試題版面輔助J閱讀工具分段考試加強試題指孑導語書寫困難代抄答案 錄音作答 電腦輸入分段考試情緒障礙情緒木擾單獨考場 調整考試時間(縮短)分段考試肢體障礙動作能力代抄答案錄音作答可調式特殊桌 椅、特製筆、電腦或文書處 理機無障礙環境特殊考場柒、注意事項:一、上表依據單一障礙類別區分,未能適用每一學生個別狀況,僅供參考。實際考試評量服務內容應評估身心障礙學生需求後,依實際狀況 在評量方式上調整。二、學校行政單位應協助教師製作所有需特別製作之試卷。三、彈性調整評量方式包括

4、下列向度與項目:(一)考試場地:考試之無障礙設施與環境符合學生需求(二)考試時間:延長考試時間、分段考試、在考試中有一小段的休息時間、在孩子情緒或體能狀況較穩定的時間考試(三)考試情境或場所:個別施測、小組施測、干擾較少的情境下施測、小組舉行但在個別學習桌內施測、提供調整式桌椅。(四)試題呈現:1. 整試題呈現方式:放大字體、錄音帶、口頭報讀問題給學生聽。2. 試題版面:題目放大、增加題目行距或減少每頁題數、提供具 有格子的答案卷、留較大的空格給學生填答、將試題的關鍵字 標示出來、用完整的句子敘述問題,且句意明確。3. 指導語:請人代讀試題指導語、重讀指導語、簡化指導語、指 導語明確、把指導語

5、的重要關鍵字標示出來、提供答題線索、 提供額外例子。4. 提供遮板遮住不相干刺激、以限制閱讀範圍5. 用膠帶固定考試卷。6. 允許學生發問以澄清題意。(五)作答方式:1. 用替代性反應:如口頭回答、用手語反應、打字或用手指出、 利用溝通板。2. 用文字書寫以外方式作答:用錄音方式作答、使用電腦文書處 理作答。3. 請人重抄作答。4. 非評量計算能力之試題允許使用計算機、九九乘法表。5. 允許使用字典或拼字檢查軟體。6. 允許學生在試題上作記號。(六)輔助器材: 特殊桌椅、特製筆(較黑或較粗的鉛筆、可以彎曲的鉛筆) 、放 大鏡、擴視機、錄音機、照明設備等。捌、注意事項一、 考試服務項目表所列若未

6、能適用學生之個別狀況,再調整之。二、 平時成績由導師斟酌給分。三、 資源班學生之教師有義務評估後主動告知家長學生需求,並與家長討 論所教授領域學科之評量方式,取得家長同意提出計畫後實施,不需 填寫申請表。四、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或暫時性身心障礙學生應由其家長或老師(導師或科任 )填寫申請表陳具事實,向輔導處申請服務。(如附件一)五、申請時效以一學期申請一次為原則,如學期中致使評量困難因素消失 則申請效力亦停止。若學生經確認為永久性無法復癒之障礙,則自申 請日起至畢業日有效。六、 輔導處具有鑑定、核准與否之權力。七、 評量所需特殊輔具或專業人力支援由輔導處與教務處、教師共同協玖、本辦法呈請 校長

7、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新竹縣博愛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校內考試特殊需求申請表電話普通班資源班啟智班其他智能障礙 視覺障礙 肢體障礙 身體病弱 多重障礙(主障礙:其他顯著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嚴重 情緒障礙學習障礙)自閉症)申請科目國語 數學 自然 社會健康 英文 其他(求申兰主 頁特殊擴視機 放大鏡書面或口頭指導說明目需 申簽 請 人名計算機放大試題試電腦試題試卷代 申請 人之 身分其他(導師 科任 資源班老師 家長延長作答時間:考試時間之六分之一五分之一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錄音報讀服務 現場報讀服務延長作答時間:考試時間之六分之一五分之一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錄音報讀服務現場報讀服務擴視機放大鏡書面或口頭指導說明計算機 放大試題試卷 電腦試題試卷代替書寫 口試 其他(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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