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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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X深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22X年度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环境保护政策、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及要求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的污染防治项目,资助对象为在深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为相应环保行政主管部

2、门或政府机关法人单位。 资助项目应符合如下要求: 、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后应能减轻流域或区域污染负荷,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3、项目需按有关规定具备开工条件、正在建设或已经完工。新建和在建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在市发改委立项的重大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4、新建、在建项目只能申请一次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已 1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资助方式。新建和在建项目可申请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资助;已完工项目,且项目有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贷款的可申请贷款贴息资助。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贷款贴息范围为项目实施期内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贷款仅限于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资金贷款,不支持流动资金贷款和与污染防治项目无关的贷款。贴息方式为全部贴息或部分贴息。 2、资助额度 申请无偿补助的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40%。环保专项资金对列为年度资助重点类别的项目,无偿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600万元,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对非年度资助重点类别的项目,无偿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0万元。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金额不得超过承担单位对本项目贷款实际已支付的利息。环保专项资金对列为年度资助重点类别的项目,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30万元;对非年度资助重点类别的项

4、目,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确有需要超过以上额度的项目,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按程序对该项目审查后会同市财政委报市政府单项审批。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贷款合同及其支付利息凭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认。 7、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事业单位上年度决算报表。 8、其他辅助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相关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

5、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1)、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附表2)、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请表(附表)、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4-,4-2)(附表和根据项目情况填写)、项目基本材料、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 2、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申请资助方式和金额”一栏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二者选一,不得同时申请。基本信息表、汇总表、项目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总投资、申请资金等相关内容应一致,有关技 -5金使用计划。 5、接受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事业单位,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进入专项资金使用程序。 、接受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事业单位,需按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绩效评估等一系列后续工作。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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