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发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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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TFZB2011028)项目名称:都城大厦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采 购 人: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同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目 录一、邀请函3二、供应商须知5三、谈判程序7四、谈判内容9五、评审成交标准10六、合同11七、项目概况26八、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5一、邀请函北京国电同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规定,对都城大厦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贵公司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1. 资质要求1.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1.2 通过质

2、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认证;1.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4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5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 采购内容: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3.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4. 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11年12月4日至2011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国调楼10层招标处。5. 保证金:谈判方应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每个供应商6000元人民币,保证金于谈判前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并采用电汇或支票形式交纳。6. 谈判日期:2011年12月8日上

3、午9:307. 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综合楼1层第三洽谈室。8、谈判顺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于9:30前在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综合楼1层第三洽谈室签到,谈判按照签到的先后顺序进行。9.谈判响应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日历日内10.安防及消防维修保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11.北京国电同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邮 编:100761联 系 人:卢雪联 系 电 话:010-63415627 传 真:010-63416702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名称:北京国电同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樱桃园支行帐 号:020

4、0000609003103078 二、供应商须知1. 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述的服务。2. 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北京国电同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3. 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具有:3.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3.2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认证;3.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5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4.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按所提供的格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4.

5、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4.2本次谈判采用固定金额报价,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谈判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等,按照本谈判文件合同条件及附件中确定的相关原则,制定人员投入计划,计算本项目的响应报价。4.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报价中。5.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5.1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5.2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印刷体、复印件无效)。5.3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如果正本

6、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5.4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注明“副本”字样。5.5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5.6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7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供使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6. 保证金见邀请函中的要求。7. 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的递交7.1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派人送达到指定的谈判地点。7.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谈判

7、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谈判时间的约束。7.3在规定的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送达时间以后送达的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7.4 供应商应将应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分开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包外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密封包封装在一个外层包装中。谈判保证金应单独以信封封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7.5 内外层密封包外均应:清楚标明递交至采购文件中指明的地址。注明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年月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名称和地址。7.6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

8、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应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8. 签订合同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7日内,按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2 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要求,在期限内签订供应和服务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撤消其成交通知书和不退还其保证金,并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8.3采购代理机构以谈判成交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

9、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方收取成交服务费用,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三、谈判程序一、谈判小组的组成:由相关技术专家及业主代表3人组成。二、谈判及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前,验证供应商是否为合格的供应商,验证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合格后开始谈判。由谈判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个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派拟参加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和商务人员参加,介绍公司及本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的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案、人员配备情况、工作经验及实力、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10、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并签字认可。三、签署成交供应商确定书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四、谈判内容1、 最终报价;2、 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案;3、 人员配备情况;4、 工作经验及实力;5、 售后服务承诺;6、 优惠条件五、评审成交标准谈判采购小组根据以下原则及标准进行评议,并向采购人推荐合格的成交供应商:(一) 成交必要条件1.应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齐全。2.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

11、 以上标准如不满足将不能进入二次谈判阶段。(二) 成交评定标准:1. 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案完整可行;2. 人员配备情况完好;3. 工作经验丰富及实力雄厚;4. 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有良好的质量保证承诺;5. 供应商同类项目的业绩较好;6. 供应商承诺的优惠条件。(三) 成交评定推荐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六、合同 安防系统维保工程合同合 同 编 号: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安防系统维保工程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保证综合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使视频监控、防

12、盗报警、门禁管理、无限巡更系统软硬件均能得到及时的技术支持、定期维护、应急维修和备品、备件的供应,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维保合同。第一条 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维护保养费,乙方在维保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负责如下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合同费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四条 维保费用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价款的 % 人民币(大写) 元整。2、合同期满一周内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 %人民币(大写) 元整。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

13、义务1、 乙方须加强对委托范围设备的日常巡查,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转及疲劳使用。2、 甲方应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维保所需的一切相应的便利条件。3、 乙方因维修不当导致的损失及配件更换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正常备件损耗更换单件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单价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甲方支付,维修款按实际发生量半年结算一次。维修、更换设备及零配件的费用甲方应在维修、更换完成后付给乙方。4、 零配件及设备的更换均需获得甲方相关人员的书面确认。5、乙方在工程维保期内须根据甲方的安排,保证维护人员24小时联络通畅。6、 乙方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维保及突发事件的抢修,直

14、至完全恢复正常。乙方到达现场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否则承担违约责任。7、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派专业人员进行保修,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派人维修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本维保条款,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抢修,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8、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须及时提供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9、乙方按本维保条款的约定完成维保工作后,须立即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或经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改正直至符合相应规范及甲方的要求。10、乙方在维护期间需服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11、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对甲方提供设备维护保修(保养)的技术支持及相应的保养业务培训。12、乙方每季度对中控室各系统主机内部进行专业除尘,检查主机内部硬件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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