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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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术交底书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沈阳铁路枢纽东北环线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名称时间交底部门安质环保部接收单位交底人签名交底编号接收人签名交底内容(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措施1、一般规定施工前与各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以施工范围两端划分安全界限,明确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施工双方管理责任制。施工前请产权管理方共同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定, 在施工过程中加以防护和改移。施工机械在操作过程中,采取“一人一机”跟班的规定,随时监控机械状态,严禁机械侵入既有线施工。机械不操作时间段,应远离既有线停放。严禁随意穿越铁路,严禁将导电物体连接既有线两条钢

2、轨。高空作业: 1)统一安全网( 2m 以上必须挂网),2)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制度,即先检查合格相关部门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人身安全防护: 无论路基或者桥涵施工, 距既有线近的地段, 必须在营业线行车安全限界外,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大型施工机械必须采取揽风绳等方式做好防倾倒措施。防止挖断地下光缆、电缆和各种管线措施:必须人工先挖探沟。2、人员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等, 应严格执行先培训持证上岗。凡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安全员、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照铁道部和沈阳铁路局颁发的营业线施工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并设置好防护,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正确的施工作业程序进行施工作业。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由施工负责人带队,不得在轨道、钢轨和枕木头上行走,应在路肩上行走。在路肩上行走时,所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界限及碰伤人员,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不得臆测行事。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 在长大桥梁上行走, 要拉开距离, 有车时要迅速下道分散到就近避车台避让。在站内必须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必须行走道心或道床时, 应前后设专人防护;横越铁路时,不准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注意来往车辆。绕行车辆时,应距车尾5m 以上,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进的列车开来,严

4、禁跳车、钻车、扒车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物料,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时不准坐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在区间作业,线路速度小于120km/h 时,遇来车应在距来车不少于800m下道避车, 在列车慢行条件下可距来车500m 下道避车。在快速列车行驶区间, 按不同速度等级的制动距离下道避车。在站内作业应特别加强瞭望,应在施工前选定避车地点, 来车时到指定地点避车。当不能确认来车进路时,必须下到安全地点避车。人员下道后,要站在限界外,面向列车尾部,避免风、沙伤眼,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3、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在通过居民居住较密集的铁路线旁时,应事先张贴有关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通告和与地方有关

5、部门加强联系,并与周围居民密切配合, 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在施工现场四周, 通行道路路口等地须设立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防护栅栏; 对影响交通和施工的沟、 坑和凸凹不平之处, 应在施工开始前加以平整;施工现场的危险处所,应悬挂“危险”和“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以红灯警示。4、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没有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没有与车务、 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 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 光缆和各种管线、 管道等隐蔽设施,没有查明并采取保护妥善措施不准开工。在临近营业线作业, 与行车

6、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 道口看守、施工员、轨道车司机等,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靠营业线附近的桥涵、 路基等施工,没有审定的线路加固措施和路基边坡防护方案,没有与工务电务等有关配合单位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不得进行影响行车安全的各项施工作业。因工程需要,设置临时道口,未按规定办好审批手续,不准擅自铺设。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警戒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基、桥涵施工,在防汛期间必须专人执行冒雨和雨后检查制度。在营业线上或两旁施工时, 职工、民工上下班要集体走行路肩。 禁止走道心。横跨线路或通过

7、桥梁时,必须认真了望,小心来车。不准抢道,钻车、扒车、跳车、不准由车底递送工具材料等。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内两线间及停留车底下等危险处所。严禁在营业线上使用单轨车,平板车和其他工具倒运材料、机具,严禁用既有线两股钢轨作滑道运送物资。所有的材料、机具、机械严禁侵入既有线路限界二、压路机驾驶安全操作规程1、压路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其他人员禁止登机随同工作。驾驶员驾驶压路机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2、经常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保养压路机时必须使发动机停止运转,禁止用汽油清洗机械,并注意排气管道及电路接头勿得靠近油类等易燃物品。3、须在机下进行修理时,应将发动机熄火,除刹车刹

8、牢外,并用三角木或其他物品,将压路机垫妥,以防滑动伤人。4、开动机器前应事先看清机身前后周围有无人和障碍物,以防发生事故。5、压路机在行驶中,禁止人员上下或攀登,做沥青砂,不准在压路机上给轮子加油。6、在上下坡行驶时,必须适当掌握刹车,以防变速器跳排脱档,下桥或下坡禁止利用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减速行驶。7、两台压路机在同一地段工作时,两机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一般应保持前后三公尺以上,左右50 公分以上。8、凡遇新填或松软路基滚压时,应从中压到边。滚压道渣和三渣时,如尚未护边,在滚压时至少应离边线30 公分。9、在冰冻期间,压路机滚轮内不准加水增量。晚上要将水箱内水放净,以防冻裂。10、在高坝或山

9、路上滚压时,压路机不得近路基边缘滚压,以防翻车事故发生。11、压路机不得停放在桥或桥坡上以及路中妨碍交通,夜间停放在路边应点灯,停车应靠右顺向停放。12、压路机不要停放在新填的路边、低窄地区、流水地区、上下坡处、反浆路面、易冻地区或易发生火灾等处。13、装运压路机时, 必须用起重机或卷扬机绞盘牵引,严禁自机开上平板车。14、压路机必须转向、制动、机械操纵灵活有效,严禁带病行驶。夜间施工必须灯光照明齐全。15、压路机损坏时,工地无法修理需回单位修理的,一般应用车辆装运。如无法装运时而必须拖回单位修理的应具备转向、制动灵活有效,并有专用工具拖拉。驾驶拖拉的车辆必须是正式驾驶员。16、压路机通过铁路

10、道口时,必须在离道口十五米外靠道路右边停车,在征得道口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准通行,10 吨以上压路机通过道口必须铺设草包方可通过。三、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离电缆 1 米距离以内作业。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11、) 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3) 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4) 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01 的规定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 度、机油温度达到45 度,方可全载荷作业。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 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 液力传动的推土

12、机, 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或出不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十二、推土机上、下坡道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 度。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新启动内燃机。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担升铲刀进行倒车。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 米。十六、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 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 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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