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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整理湖南科技高校潇湘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学号姓名 专业 级 班请假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计 天学生电话家长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相关规定 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因病、因事离校者,必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 请假十天以内含十天由系部批准,请假十天以上六周以内含六周须经学生所在系部签署看法后报教务部批准; 一学期因故请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考试后补办的病休证明无效,并按旷考论处; 请假须经审批同意后才生效。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 请假期满必需到系部学工办、教务办办理销假。阅读后请在每项规定后“”内标“”表示已阅 学生签名:1、 请假事由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系部看法学工办看法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副书记签名公章:年 月 日教务办看法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教学副主任签名公章: 年 月 日教务部意见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主管副部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备案及销假系学工办(公章): 系教务办公章 : 年 月 日 说明:1、请假事由必需供应相关证明材料。2、请假十天以内含十天审批办理至所在系部,审批表交系部教务办存档。3、请假十天以上六周以内含六周须经学生所在系部签署看法后报教务部批准,审批表原件交系部教务办,复印件交教务部存档,销假后由系部教务办将审批复印件交教务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