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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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条件:购买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申请主体: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或单位购买房屋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注:注明身份证复印件只用于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并注明购买房屋的物业小区名称、楼栋号和房号;委托房开企业办理的,房开企业提供委托书。办事程序:申请审

2、核交款出具发票。办事时限:无法定期限,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缴存依据:市住建字2011283号办公地址: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858- 0858-投诉电话:0858- 0858-(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让 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条件:购买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请主体:买卖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申请材料:1、转让申请表(原件1份)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维修资金票据业主联(原件1份,办理完转让手续后返还,)注:核实转让信息。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票据变更。办事时限:无法定期限,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转让

3、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办公地址: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858- 0858-投诉电话:0858- 0858-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 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条件:已购买商品住宅、非住宅退房业主。法律依据:无申请主体:退房业主。申请材料:1. 退款申请表(原件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办理事项)3、维修资金票据(原件第2、3联)注:核实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已解除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退款。办事时限:无法定期限,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办公地址: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858- 085

4、8-投诉电话:0858- 0858-(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 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条件:维修项目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且保修期已过。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申请主体: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相关业主、社区服务中心及居民委员会)。申请材料:一、申请阶段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申请表(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办理事宜)注:提供保修期证明材料原件查验,核实后返还二、备案阶段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原件1份,应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填报)2、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1份)3、维修工程预算书(原件1份)4、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原

5、件1份)5、正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书面确认业主表决表及结果公示(原件1份)注:维修项目图片资料需提供影像资料存档备查三、结算阶段1、物业维修项目竣工验收表(原件1份)2、维修项目结算发票(原件1份) 办事程序:申请现场勘查审核审批拨款。办事时限:无法定期限,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使用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市房管通200964号“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操作程序”第三条第(一)款。办公地址: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858

6、- 0858-投诉电话:0858- 0858-(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条件:维修项目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且保修期已过。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申请主体: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相关业主、社区服务中心及居民委员会)。申请材料:一、申请阶段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办理事宜)3、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告(原件1份)注:保修期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查验,核实后返还二、备案阶段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备案表(原件1份,应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填报)2、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1

7、份)3、维修工程预算书(原件1份)4、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原件1份)注:维修项目图片资料需提供影像资料存档备查三、结算阶段1、物业维修项目竣工验收表(原件1份);2、应急维修项目竣工公告(原件1份)3、维修项目结算发票(原件1份); 办事程序:申请现场勘查审核审批拨款。办事时限:无法定期限,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使用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市房管通200964号“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操作程序”第三条第(三)款;六盘水住建通2016208号“六盘水市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操作规程”。办公地址:钟山区大连路51号(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858- 0858-投诉电话:0858- 0858-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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