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治理工程监理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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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规划批准:审核:编写:1.总则52工程质量控制133. 工程进度控制164. 工程投资控制175. 合同管理186. 协调217. 工程验收与移交228. 保修期监理229. 信息管理2310. 监理设施251.总则1、1工程概况1.1.1 工程项目名称1.1.2工程项目地点1.1.3工程建设规模1.2.1工程投资总额1.2.2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3.1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等级为;各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80%;无重 大质量事故。1.4. 2监理工作容1.4.2.1施工阶段1.4.2.2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不涉及改变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 更。1.4.2.3审查承建单位

2、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物资、 设备计划等。1.4.2.4督促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按国家和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和批 准的设计、文件、施工。1.4.2.5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包括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件等的质量), 组织单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1.4.2.6核实完成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1.4.2.7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4.2.8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1.4.2.9协助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工程各阶段(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初验, 提出竣工验收报告。1.5监理工作目标1.5.1在建设项目实施

3、阶段,以建设项目投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管 理为中心,搞好目标控制,做好“三控”、“管理”、“一协调”,尽可能较好地实 现项目合同总目标。1.5.2定期将项目目标人计划与实际值进行比较,若发现实际值未达到计划 值的要求规定时,则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以确保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三 大目标的实现。1.5.3依据合同目标,按周、月进行检查,不断地将项目合同目标与实际进 行比较,若目标不符,则要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偏差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有力纠偏 措施,确保项目合同目标按月、季实现。1.5.4依据承包项目合同质量控制目标,认真检查和检验,关键工序部位采 取监督,确保工程质量。1.5.5合同质量控制目标

4、: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1.6监理工作依据1.6.1国家工程建设和建设管理部门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 策。1.6.2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施工规、施工操 作规程等。1.6.3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设计文件。1.6.4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购货合同。1.6.5在监理过程中项目法人下达的工程变更文件,设计部门对设计问题的 正式书面答复等。1.7项目监理人组织形式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1.8项目监理人人员配备计划1.8.1项目监理人人员配备计划总监分工:主管全部监理有关事务。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与土建相关的进度、

5、质量和安全事项,相关外协调工作及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1.9项目监理人人员岗位责任制1.9.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9.1.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制定监理人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监理人的文件。1.9.1.2确定监理人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人 部工作。1.9.1.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人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 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调整监理人员。1.9.1.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方案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1.9.1.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1.9.1.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

6、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1.9.1.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 专题会议。1.9.1.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 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1.9.1.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1.9.1.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 文件。1.9.1.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 合同条款做出解释。1.9.1.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 管理人员。1. 9.1.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 方

7、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1.9.1.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 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 收。1.9.1.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9.1.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 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1.9. 2副总监职责1. 9.2.1制定监理人规章制度,签发监理人的文件。1.9.2.2确定监理人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人 部工作。1.9.2.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人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 调

8、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调整监理人员。1.9.2.4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1.9.2.5组织审核付款申请。1.9.2.6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1.9.2. 7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1.9.2.8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 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1.9.2.9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 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

9、收。1.9.2.10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 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1.9.3监理员岗位责任制1.9.3.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9.3.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1.9.3.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 资金流计划。1.9.3.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1.9.3.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 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1.9.3.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早请报告。1.9.3.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 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10、,签发一般监理文件。1.9.3.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1.9.3.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1.9.3.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1.9.3.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1.8.3.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1.9.3.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1.9.3.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 告、请示。1.9.3.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1.10基本工作程序1.10.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围、容和权责

11、。1.10.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人,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10.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 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施细则。1.10.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1.10.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1.10.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10. 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1.10.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1.10.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10.10结清监理费用。1.10.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10.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出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1.1

12、1. 监理工作制度1.11.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 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时度计划、开工申 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人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1.11.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 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全格后,方可报监理人检 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运离工地或进行 相应处理。1.11.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项工程,都应 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人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 项工程施工。1.1

13、1.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 监理人确认。未经监量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1.11.5会议制度。监理人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 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11.5.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容应包 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容;沟通相关 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 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1.11.5.2监

14、理例会。监理人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 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 会议纪要。1.11.5.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人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 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 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1.11.5.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人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 与会各方。1.10.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监理人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 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

15、效紧 急措施进行处理。1.11.7工作报告制度。监理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 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报告。1.11.8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人应对其是否具备 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 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1.12. 监理主要工作方法1.12.1现场记录。监理人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 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1.12. 2发布文件。监理人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 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1.12.3旁站监理。监理人改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 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1.12.4巡视检验。监理人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1.12.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人对其检测人员、仪器 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 过程式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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