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499873830 上传时间:2023-08-19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09.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1页码第1页共8页一、目的:为防止职业灾害发生,并保障承揽商人员及本公司员工安全健康和维护设施安全,订定本 管理办法,以确定承揽商及公司员工有关安全卫生及环保事项之责任。本管理办法,公司 员工及承揽商有遵守之义务。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入爱丽思生活用品(苏州)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承揽商。三、定义:3.1承揽商:凡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合约或订单之厂商,本公司将承揽商分为施工商及供应商。 注:对于该作业是否已经对完成订单或合约由需求及权责单位核实。3.1.1施工商:各类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厂商(含厂房建设、装修、维修、 改造等,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

2、、改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执行抢修抢险 施工作业的厂商,承揽商施工管制范围如下所列:3.1.1.1厂内之设施/设备/ 土木/办公室隔间/安全系统等装设/修改或大型保养作业。3.1.1.2 .可能触动安全监控系统(会产生热、烟及火花)之作业。3.1.1.3. 厂区清洗外墙作业.3.1.1.4. 制程/制造/设备承揽业务:3.1.1.4.1. 装机/移机作业。3.1.1.4.2. 设备维修/保养涉及到危险作业(设备/机台参数调试、修改程序等不涉及危 险作业之类型不在管制范围。)。3.1.1.5.厂务工程/二次配施工。3.1.1.6 .年度维修工程合约3.1.2供应商:含餐饮供应商、清洁服务商

3、、绿化服务商、废弃物处理商、原辅材料及 配件供应商、成品、物料的运输商等。3.2紧急抢修作业:不能提前预知或不紧急处理将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作业。3.3项目负责单位:为公司内部(含基建部)直接负责承揽商合同内容实施和管理的单位。3.4监工:指施工现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监工即负责该项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四、职责:4.1总务:为承揽商厂内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承揽商厂内作业的环境、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提出隐患及整改措施。4.2项目负责单位:为合约厂商的直接管理及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合约厂商施工作业申请,作业现场全程施工监督检查及相关沟通协调事项,违约处理,违约金追踪,违约金扣工 程款,违约申诉

4、协助等。4.3. 监工人员:项目负责单位工程现场负责人。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1页码第2页共8页4. 3.1.作业前进行施工申请(正常工作日至少提前一天),及危险作业、安全防护系统中断作业等施工申请。4. 3.2.将公司承揽商入厂约定提供于厂商确认、签署,并于施工前回传总务备档,同时通知厂商于入厂施工前完成第三者责任险购买,保险副本(复印件)转交总务存 档。同时于施工中监督厂商遵守总务规定,控制施工风险及异常,预防灾害发生;4. 3.3.特殊工种作业需于施工前审核证照完整有效;施工中承揽商如有违约现象,则由经办人员开立违约通知单,工程负责监工催款。4. 3.4.施工作业中业务

5、协调及监督,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等。4. 3.5.施工作业后监督厂商现场环境整顿与设施复原(如临时电、隔离等)。4.4承揽商:遵守国家以及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办理施工作业手 续,负责本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4.5安保部:承揽商车辆及作业人员出入厂证件及施工申请单复核(人员及内容)和登记手续 办理;承揽商在公司内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隐患及整改措施。对于无施工申请 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登记入厂施工,对于非施工单核准人员清单内人员不得入厂(若人员变 更需经总务审核核准方可变更),携带之危险化学品及大型施工设备(如叉车、吊车等

6、) 未经总务审核核准不得入厂)4.6财务部:负责承揽商违约金的扣款办理(现金缴款、转账款,工程扣款执行)。4.7施工影响单位:有权利与义务对承揽商在受影响单位的区域内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 有违反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不文明行为的,有权进行制止并向总务进行举报。五、作业流程图:承揽商作业安全管理流程六、作业内容6.1. 施工前:(承揽商入厂约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表单申请规定)6.1.1. 爱丽思监工于施工申请作业前将承揽商入厂约定提供于承揽商(限第一次进厂施工承 揽商执行),承揽商人员应认真了解承揽商入厂约定内容,并向所属施工人员逐一宣 导及要求,最后将承揽商入厂约定签字敲章回传总务存档;承

7、揽商入厂前需提交入厂施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1页码第4页共8页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亡责任额度不低于60万)证明至总务存档备案;进厂施工 承揽商(第一次进厂施工之承揽商)须全员参加总务施工前安全宣导;6.1.2承揽商应认真了解爱丽思的承揽商入厂约定,明白并清楚了解爱丽思在安全、环保、 卫生等涉及到总务方面的规定及要求,确认自身的施工是可以满足爱丽思在安全、环保、 卫生等涉及到总务方面的规定及要求的,并可在施工过程中切实执行的。对于承揽爱丽思各种系统及设备安装、调整、维修、保养、配管、配电等施工以及餐厅、 清洁等相关工作的承揽商,应对其在爱丽思的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额度不低

8、于30万元人民 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身故险不得低于60万元人民币),承揽商应在入厂施工前将购 买保险的副本(或正本影印件)交予总务存档备案。对于因各种原因拒绝签署承揽商入厂约定,或者因各种原因拒绝为实地施工人员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的承揽商,工程负责单位应对该承揽商予以更换;如因工程业务等需求必须 选择该承揽商进厂作业,则工程单位应提交至厂区最高主管(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待最高主管核准后,由该承揽商签署保证函后方可入厂施工作业,同时应将保证函递交至 总务存档、备案。6.1.3. 承揽商应当自行将入厂约定的工作内容向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宣导,包括爱丽思厂区内存 在的各种风险源、施工中存在的常见风

9、险、要求以及厂内紧急应变要求等内容,便于施工 承揽人员及时控制灾害风险,减少职业灾害发生,保障施工安全,减少营运影响等;6.1.4. 承揽商签署入厂若需要从事危险或特种作业的,应提前提交特种作业证照(复印件)后 方可向爱丽思监工提出危险或特种作业的施工申请,由监工进行承揽商危险或特种作业施 工的申请,待施工申请单签核完毕后方可入厂施工。6.1.5 .因紧急抢修(未开立施工申请单或已开立施工申请单但尚未签核完毕)必须入厂施工之 人员须经厂区最高主管核准。紧急施工期间承揽商监工及爱丽思监工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 场,危险作业必须全程监控,并随时保持与总务及爱丽思监工的联络。施工完成后应当由 施工需求工

10、程单位监工补单(施工申请单)存档。6.1.6. 施工申请单施工有效期最长为七天(含节假日、夜间),若为批量装机或大型土建等专 案改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6.1.7. 承揽商进入厂区进行危险作业或安全防护系统中断作业施工,需持有经核准的施工申请 单、危险作业检查单或安全防护系统中断作业检查单。如有危险作业或安全防护系统中断 作业,则厂商监工须在施工前联系爱丽思监工及总务人员,经爱丽思监工及总务检查、确 认后方可施工。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1页码第5页共8页6.1.8. 餐厅、清洁、驻厂、供货及货运人员等正常工作期间(非施工或维修)只要签核确认承 揽商入厂约定,无需开

11、立施工申请作业表单,厨房动火亦不列入管制范围,但厨房改造 等需变更、新增施工列入本施工管制内;承揽商入厂约定若内容发生变更或更新,由 总务考虑是否需承揽商重新认知确认。6.1.9. 承揽商须了解本公司之工作环境、危害因素、管制要求(即本公司交付之本管理办法内 容),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自愿接受爱丽思承揽管制要求。6.1.10承揽商于爱丽思承揽期间,除应遵守安全卫生法令、环境保护相关法令与本公司之本 管理办法条款外,还需遵守本公司其它部门要求、规定(如门禁管制、工厂洁净室规定等 各项要求。6.1.11承揽人员所有工作所需之相关证照(含总务要求),须于施工前提供给施工需求单位 监工审核,并

12、将影印本交总务审核存档,核准后方可作业;施工中如有变更,应及时提出 更正审核,未提出或故意假冒他人证照者,除接受本公司处分外,若产生其它伤害及影响 的,则承揽商还需负担其它关联之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6.1.12若厂商作业过程需用到危化品、大型机具设备(如叉车、吊车等)须在入厂前主动告 知爱丽思监工,由其联系总务人员,待检查核准后方可带入厂内使用。6.1.13厂商进行任何可能引起消防系统动作的。须在作业前提前告知总务及爱丽思监工,得 到允许后才能进行作业。6.1.14厂内自制施工作业无需施工申请,单凡涉及危险作业亦需要依照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实 施检查核准,方可作业。6.2.施工中:(作业管理及注意

13、事项)6.2.1. 承揽商监工进厂后须于施工前至总务签到,当日施工完毕亦须至总务签退。违约作业须 按“承揽商违反安全环保卫生约定”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由此造成任何事故及损失, 承揽商需赔偿一切损失及负责法律上之责任。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1页码第6页共8页6.2.2. 承揽商持有申请核准之施工申请单由爱丽思监工带领至各区域,经保安登记后(室外除 夕卜)进入施工区域开始施工,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爱丽思施工要求及作业程序要求;施工期 间若发生违约,则须按“承揽商违反安全环保卫生约定”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6.2.3. 监工(包含承揽商及爱丽思监工)应执行工作场所各项总务卫措施检查,施

14、工区域现场 做好施工围篱(施工警示带)、告知(现场张示施工告示)。每日施工中及施工后,应经常性 实施施工区域安全巡检。备注:监工(包含承揽商及爱丽思监工)在监工过程中不得擅自 更换或用别人代替监工,一经发现总务将予以通报要求改善,涉及违约应当依照违约条款 处理。6.2.4 .承揽商监工及爱丽思监工均有对现场施工人员作现场环境危害、作业危害及违约宣导告 知等义务,预防并控制职业灾害风险,保障施工安全的职责。6.2.5. 施工现场,承揽施工单位需依据施工需求配备安全、环保等防护器材(如灭火器、防火 毯、PVC帘、脚手架、吸尘器等)及个人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保障施工安全,控制

15、施工影响,接受爱丽思监工的稽核,不符合施工作业条件的严禁施工。6.2.6. 若维修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烟雾或高热可能使安全侦测系统动作或造成其它安全防护 系统中断的,应先申请安全系统中断申请,相关要求可咨询总务。6.2.7 .危险作业(包含: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危险管路拆卸、高架作业、吊挂作业等), 其它在危险作业施工中具备较高事故隐患/伤害风险的作业有关事项请详细参考【危险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6.2.8.承揽商在爱丽思承揽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超越施工以外区域活动,用餐统一于用餐时间 至爱丽思餐厅用餐,不可在餐厅以外的生产区域吃东西,饮水可至各指定区域饮水休息间。6.2.9. 承揽商在施工时,如需要接用公司配电盘的电时,需提前向厂务申请,经厂务及总务人 员确认后方可接用,接线须由承揽商执电工证人员操作,若承揽商中无此类人员的,可以 请爱丽思厂务协助。6.2.10承揽商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施工安全异常均须向现场监工(包括承揽商及爱丽思监工) 及总务通报,施工内容发生变更必须经相应部门及总务确认许可,所有危险作业均须在施 工前通知爱丽思监工至现场检查、确认后才能作业。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1页码第7页共8页6.3.施工后:(环境整理及物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