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教育培训管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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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大唐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 专业技术和生产技能水平,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内容包括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教育 培训管理分类、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 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 华电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四条 员工教育培训坚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部门分工,注重 实效”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培训委员会是员工培训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委 员,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总经理助

2、理、华电实业公司总经理助 理及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技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运部、 控制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培训管理工作。第六条 员工教育培训实行公司、部门(专业) 、班组三级培训网络 管理。第七条 公司培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监督实施培训工作 规划,审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听取培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员工培训中 的重大问题。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委员会日常管理机构,由主管一人, 培训专工、培训教师和培训工程师若干人组成。生产部门专工为人力资源 部兼职培训工程师。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的职责:主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

3、和工作部署,负责编制公司生产人员培 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向上级单位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填报各项培训报 表,检查各部门(专业)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并加以考核。第十条生产部门应指定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兼管培训工作, 部门应设 立一名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各部门(专业)的专工均为本部门(专 业)兼职培训工程师。第十一条 生产部门(专业)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主要职责:编 制本部门(专业)培训计划,并按期做出总结、报表;具体布置、检查、 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具体组织本部门(专业)各类 培训活动开展和各种考试。第十二条各生产班组设置兼职培训员一人,在班长的带领下负责开展j 7/ I本班组

4、的培训工作。第十三条班组培训员主要职责: 编制本班培训工作计划, 完成上级布 置各项培训任务,做好各项培训登记管理并按期总结。第三章培训分类第十四条新入厂员工培训(一)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一周以上的入厂教育,其内容包括安全知识、生产知识、厂史、厂规、厂纪、职业道德教育及现场劳动等,入厂教 育完成并经过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分配到部门,有关部门进行下 一步的上岗培训。(二)新入厂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大中专毕业生接受一年的实习期岗位培训,部门(专业)培训工程师 根据其岗位培训要求(标准)制定实习计划,提出实习要求并报人力资源 部审核实施。(三)新入厂生产员工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要求执行, 并

5、要求签订师徒合同,班组应针对新入厂员工制定分阶段培训计划,部门 应对其计划进行审核并加以考核。凡签订师徒合同的,师傅须认真履行职 责,公司每月支付带徒津贴 30元。(四)新入厂非生产员工培训根据岗位性质要求和特点,由所在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培训期不少于一年,要求培训人员期满后写出培训总结报人力资源部。(五)从事特殊专业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员工必须取得上级有关部门 核发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正式上岗。第十五条在岗员工的岗位培训(一)在岗生产人员培训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和公司技 术培训管理考核条例执行。(二)管理人员培训j ?/ I1.公司领导的培训由集团公司、分公司统一安排。

6、2 .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分公司安排,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3. 般管理人员培训由部门根据其岗位标准安排,从事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岗位资格证书。第十六条生产现场培训(一)现场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二)运行岗位现场培训项目包括: 技术讲课,技术问答,事故预想, 考问讲解(运行现场),技术表演,技术比赛以及反事故演习。(三)检修岗位现场培训项目包括: 技术讲课,技术问答,技术表演, 技术比赛,考问讲解(检修进程中)。(四)现场培训项目要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每人每月一题;技术讲课每月一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技术学习和讲课班组每

7、周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培训记录;事故预想:运行班组每周一次;检修班组每月二次。技术比赛分专业每年进行 2次。岗位及技术等级测试每年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班组每季一次;部门(专业)每季一次;全公司每年进行2次。仿真机学习:发电部集控值班员每月三次;控制部热控专业每月二次。(五)现场培训情况按月统计逐级上报。第十七条 转岗、待岗及下岗人员培训转岗、待岗及下岗人员培训应按本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规范要求进行,其管 理按公司颁发待(转)岗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八条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一)继续教育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进行的教育。,壬 I 1

8、I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必须结合公司生产技术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重点进行知识更新和扩展的实习,提高专业水平的教育。?./ I(三)继续教育要做到正规化、制度化,要严格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进 修时间不少于12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进修时间不少于7天;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第四章员工外出培训、学习规定第十九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外送员工参加技术业务和管理学习、培训,外送学习、培训必须坚持“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第二十条 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办理外出手续。经部门同意,人力

9、资源部审核、登记,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班或学习班。 对于外出学习、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还应签订培训协议。第二十一条 员工外出培训的住宿费由所在部门签字报销,其费用列入公司管理费用,其培训费及资料费均应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主管 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其费用列入培训费中。第二十二条 外出培训取证人员须凭结业或成绩单报销培训费用,成绩不及格未取证人员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第二十三条 外送学习、培训人员的资料,应由委培单位或办学单位 出示资料名称、册数和金额证明,经公司资料室登记签收,由人力资源部 审核后方可报销。凡脱产学习人员学习用的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及其它非 学费性质费用一律自

10、理。第二十四条 凡外出脱产学习时间超过二个月者,脱产期间不享受各类奖金,奖学金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学方出具的考试成绩及学习情况奖优罚 劣的原则进行考核,各科成绩在85分以上,发给全额奖金;各科成绩在75分以上者发80%奖金;各科成绩在 60分以上者发50%奖金;60分以 下者不予给奖。人力资源部将考核情况通报外出学习人员所在部门,由人 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核发奖学金。j 7./ I第五章外来人员的培训管理第二十五条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在不影响生产和正常工作的前提 下,可适当接受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实习和培训,参观由总经理工作 部接待安排,实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第二十六条 外来学习和代培单

11、位必须提出学习内容、目的、要求及实习计划,遵守我公司有关规定,并经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安规知识考试合 格后才能允许进入现场。第二十七条 外来培训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委托代培协议,由人力资源部委托“职工技术协会”或“科学技术咨询中心”签订,协议生效后,必须严 格执行协议的有关规定并按标准收取培训费。第二十八条培训费用的收取标准。代培费:集控运行:3000元/人月;2000元/人半月。其它专业:2000元/人月;1200元/人半月。院 校100元/人月;50元/人半月。代培时间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 足半月按(日)半月计算。委托单位要求签订个人师徒合同则另加师徒合同费100元/人月。第六章考试管理规

12、定第二十九条 公司考试委员会由主管培训工作的总经理,总工程师任正副主任,委员由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及有关生产和管理部门负责人 或专业工程师组成,负责全公司的考试组织及评定工作。第三十条 各部门考试领导小组由各部门(专业)主任任组长,成员由部门(专业)培训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及有经验专业人员参加。第三十一条 公司生产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岗位 或技能等级知识的年度考试,每年十一月份完成。生产人员的考试由部门 组织出题,人力资源部审定;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由人力资源部出题,由 公司考试委员会审定。第三十二条 员工定岗、定级考试由部门提出要求, 专业工程师以上j 7/ I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

13、织出题,由公司考试委员会审定;专业工程师以下人 员考试由部门组织出题,人力资源部审定。第三十三条 各专业性知识考试由部门负责组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一 I11安规每年考一次,应在“五一”前考完,现场规程和制度每年考一次, 应在“十一”前考完。第三十四条 生产管理人员还应进行每两年一次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 法规考试,本考试可以与年度岗位知识测试同步进行。第三十五条 因生育、病休等离岗半年及以上员工要求复工时,应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复工证明方可复工。第三十六条 公司支持员工参加业余进修(专业对口)学习。经公司同意参加各类学校进修学习的员工,考试期间可获得一定的有薪假,并可给

14、(学习专业对口)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者一定的奖励:大专1000元,本科2000元。凡取得成人教育学历人员均应到人力资源部认证登记。对具 有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以上要求报考研究生的员工,本人提出申请, 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考第六章培训经费及培训酬金管理第三十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费用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控制在员工年工资总额的1.52.5%以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合理使用,专款专用、归口管理”的原则。人力 资源部每年根据教育经费定额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经 公司批准后合理使用。人力资源部要建立经费使用台帐,随时掌握费用的

15、开支情况。第三十八条 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员工外送学习、培训资料及培训费 用;员工学历教育中所发生费用;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班、学习班所发生 费用;员工子女升学奖励费用;教师节慰问费用;培训讲课、考试费用; 培训用材费用;各类专业技术竞赛、技术比武奖励费用;师傅带徒津贴。1./ I第三十九条 培训酬金标准。(一)讲课费标准(兼职内聘教师):初级及以下职称15元/课时!I 1中级职称 30元/课时高级职称 45元/课时公司组织的考试命题100元/卷(含评卷)监考20元/场专职教师每月授课时间超过20课时者,按超过课时支付酬金。专题讲座酬金,由主管公司领导协商议定,8小时内一般50 70元/课时。(二)对外培训酬金标准:讲课费标准:初级及以下职称50元/课时中级职称 80元/课时高级职称 100元/课时命题制卷每门课200元/卷(含评卷),不含试卷印刷费。监考50元/场,超过2小时按2场计酬。第四十条授课酬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培训管理人员统计造册制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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