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9813205 上传时间:2022-10-14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7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doc(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范本)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定乌鲁木齐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服务合同( 范 本)设备使用单位: (甲方)设备租赁(服务)单位: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起重机械设备服务项目名称和地点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起重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预计期限)。第一章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1.1设

2、备基本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备案号生产厂商出厂日期技术参数总功率数量123456781.2设备租赁费用1.2.1设备租赁费用包括:设备租赁费 进出场费 操作人员工资 1.2.2设备租赁费用取费标准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租赁费 (元/月台)进出场费(元/台)塔吊司机(元/人月)信号指挥(元/人月)1.2.3设备租赁费用暂定总金额为 (¥ )元人民币。1.3费用计取规定1.3.1设备租赁费用按月计取,计算期限从甲方出具设备使用通知单注明时间起至甲方书面通知退场并具备退场条件止,不足一个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为台班计取。1.3.2设备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并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

3、在2日内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1日内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使用通知单,乙方开始计算设备租赁费用;如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在2日内未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的,自第3日起开始计算。1.3.3设备租赁费包括基础和扶墙的预埋件费,如需要使用加长扶墙的,经甲方确认后,扶墙加长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1.3.4进出场费用包括设备运输费,设备吊装费,因施工现场原因使用超过设备使用说明书标明的基本吨位,相应增加费用由甲方负责。1.3.5设备停置期间的费用计算(1)因冬季停工造成设备停置的,甲方不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冬季停工机械设备报停时间不超过4个月,因不可抗力因素延长的,需出具书面报告并经双方确

4、认。(2)乙方应保障设备在租赁期的正常使用,设备需要维修时应根据甲方要求保证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超过48小时,超过则扣除维修日台班费用。(3)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费,按照正常月租赁费的 % 元(¥ 元)计费:设备检测验收合格,非乙方原因未投入使用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置的;冬季报停期满后,天气已达到允许的复工条件,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 设备已报停用,甲方不允许拆除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的。 1.3.6因工程需要设备需提前退场或延长使用的,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设备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租

5、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1.4费用支付 1.4.1预付:设备进场后,甲方应支付租赁费用暂定总金额的 %为预付款, 元(¥ 元)。1.4.2中期支付:设备租赁费用达到预付款金额后,开始按月支付,当月挂账次月 日前支付 %;操作人员工资按月支付。1.4.3尾款结算:剩余设备租赁费用在设备拆除后 个月内付清。1.5甲方权利及义务1.5.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1.5.2在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损毁或者设备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1.5.3 甲方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应对现场机械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1.5.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1.5.5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1.5.6甲方应当为机械设备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保护设备的安全,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损毁、灭失的,应向乙方赔偿。 1.5.7由甲方配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所配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1.5.8甲方不得将设备转租他方使用,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1.5.9合同期间甲方应妥善

7、保管设备,因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配件丢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5.10合同期间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及安全事故,甲方应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积极协助乙方抢修。 1.6乙方权利及义务 1.6.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设备租赁费用。 1.6.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损毁或灭失的费用。 1.6.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可靠,在设备租赁前完成安全性能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设备进场工作。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8、4)擅自进行改造的;(5)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6)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7)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 1.6.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可靠。1.6.5甲方配备设备操作人员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机械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1.6.6乙方配备设备操作人员的,所配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作业,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1.7甲方的违约责任1.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

9、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按照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7.2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7.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设备,致使设备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1.7.4甲方将设备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7.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造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1.8乙方的违约责任: 1.8.1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要求履约,或乙方提供的替代设备性能达不到甲方使用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8

10、.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按照 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1.8.3合同期间因乙方设备(故障)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合同约定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按照 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8.4其他违约责任 。1.9其他约定: 。第二章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2.1工作内容:首次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除检验检测设备安装的计划总高度 米,首次安装高度 米,臂长 米;后续顶升加节 次 米,附墙架(套) 道。2.2设备安拆费用计取标准序号设备名称台数安拆基本高度(元)安拆标准节(元/节)安拆附墙架(元/道)首次安装

11、检验检测费(元/次)扶墙检验检测费(元/次)备注1234合计2.3设备安拆费用暂定总金额为(大写) 元(¥ 元)。2.4设备安拆时间 设备首次安装时间为 年 月 日;顶升加节工作时间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求实施,设备预计拆除时间 年 月 日。2.5费用支付2.5.1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设备安拆费用暂定总金额的 %, 元(¥ 元);设备最后一次顶升加节完毕之日起 日内支付设备安拆费用暂定总金额的 % 元(¥ 元)。2.5.2设备拆除完毕全部退场之日起 日内结清余款。2.6甲方的权利及义务2.6.1甲方应检查乙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核对进疆企业的进疆备案资料,企

12、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与执业资格证书。 2.6.2甲方应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含顶升加节及附着)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2.6.3甲方应组织对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2.6.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开展设备安拆工作,并对乙方的安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6.5甲方应提供设备安装拆卸必要工作条件,做好安拆施工现场场地的平整,负责机械设备基础的施工,并埋设基础预埋件和接地装置,提供设备安拆临时用电需求。2.6.6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安拆告知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拆告知资料的审核工作。2.6.7甲方应在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划分作业区域,做出警示标志,禁止交叉作业,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安拆现场,设专人警戒。2.6.8甲方应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机械管理员监督检查乙方安拆作业情况,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学/艺术/历史 > 诗歌散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