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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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郑州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中小学校的发展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相适应,合理规划和保护市区中小学校用地,确保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为郑州市中小学校建设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2、国家教委提出的“实行义务教育实施办法”;3、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4、郑州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5、郑州市城市发展战略(20062020年);6、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管理条例;7、郑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

2、规划;8、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9、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10、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规及规定。第三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适用于郑州市市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发展规划,建设管理。规划范围由中心组团和近郊组团共五个组团组成,占地面积为492.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为500万人。第四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2006年2020年近 期: 2006年2010年远 期: 2011年2020年第五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册三部分,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同时使用。第六条 本规划是总体规划层面的教育专项规划,该规划图纸中所表示的现状中小学扩建位置和规

3、划的中小学位置均是根据教育服务半径提出需配置学校的示意性位置,其具体的位置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体落实。规划范围内各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拆迁、合并等均依据本规划执行。本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中小学校的用地规模、校舍建筑规模、建设层数,以及中小学校的班数、班额等相关指标进行指导性控制。第七条 本规划一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地方法规效力。解释权归郑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郑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有。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及规划原则第八条 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科学发展

4、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平衡布局,标本兼治,分期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使中小学布局规划成为基础教育建设的基石,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保障,教育用地法制化的基础,政府进行建设决策的依据。通过规划,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扩大办学规模,实现“布局基本合理,建设全面达标,发展相对平衡”的目标,为郑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保证和知识基础。第九条 规划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到2020年,全市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2、普及高中段教育,到2020年,

5、继续保持市区高中教育普及发展的势头,保证初中毕业生100%的升学率,建成一批市级以上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要求。优化整合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大规模,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3、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文化卫生设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第十条 规划原则 1、均衡性原则。为各阶段的适龄人口提供均等的用地空间,确保其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规划以教育片区为单元进行中小学校的平衡配置;通过空间布局满足不同阶段的学龄人口对学校服务半径的要求,即将小学的服务范围控制在500米左右,初级中学的服务范围控制在2000米左右,高级中学在城区范围

6、内平衡分布。2、规范性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及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确定学校的班级规模,依据本次规划确定的三层次用地标准确定每所学校的用地规模。3、可操作性原则。采取拆除、搬迁、合并、改造、保留、新建等措施进行调整,对建成区的学校,尽可能保留建校历史较长、规模较大、教学管理水平较高、教学质量较好、社会声誉较好的学校;对位置不合适、规模小、办学质量低、办学效益差的学校可采取拆并措施或选择合适区位易地重建;新建学校的布点,应充分考虑学生就近走读的情况。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确定学校服务半径第三章 生均用地与学校建设规模标准第十一条 生均用地标准1、本规定中所指的“老城区”,

7、是指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本规定中所指的城市新区,是指市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包括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水组团、惠济新行政区、北部组团、南部组团等。2、城市新区新建学校建设规模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老城区需扩建的中小学校,原则上初中生均用地标准不低于15,小学生均用地标准不低于9。确因周边用地限制而无法扩建的中小学校,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生均用地指标可酌情降低。第十二条 学校建设规模标准1、新建小学规模控制在24班以上,初中规模控制在36班以上,高中规模控制在36班以上;2、小学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080人以上,初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500人以上,高中在校学生数控

8、制在1800人以上;3、小学占地规模最大不超过25000,初中占地规模最大不超过50000,高中占地规模最大不超过66000。第四章 中小学生数量预测第十三条 根据郑州市中小学发展规划,至2020年,初中、高中普及率达到100%。规划确定郑州市中小学生千人指标为:小学生72人/千人,初中生42人/千人,普通高中生25人/千人。第十四条 至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规划人口为500万人,预计小学生人数为36万人,初中生人数为21万人,普通高中生人数为12.6万人。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中小学数量预测表:分区城市人口规模(万人)中小学生数量(人)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市区50036000021000012

9、6000金水区105756004410026460二七区45324001890011340中原区50360002100012600管城区40288001680010080惠济区50360002100012600郑东新区115828004830028980经济技术开发区2719440113406804高新技术开发区50360002100012600须水组团181296075604536第五章 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第十五条 到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小学共有276所,拥有8106个教学班,36.5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637.5公顷,平均班额为45人,生均用地为17.5。到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共有初

10、中129所,完中4所,初中段教育共有4416个教学班,22.1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450.6公顷,平均班额为50人,生均用地为20.4。到2020年,郑州市老城区有普通高中50所(完中3所),2520个教学班,12.6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330.7公顷,平均班额为50人,生均用地为26.2。第十六条 分区布局调整要求一、中原区1、至2020年,有小学31所,可容纳学生36990人,小学用地55.9公顷,生均用地15.1。2、至2020年,有初中18所,可容纳学生23700人,初中总用地40.4公顷,生均用地17.1。3、至2020年,有高中4所,可容纳学生7500人,高中总用地12.6公顷

11、,生均用地16.7。二、金水区1、至2020年,有小学63所,可容纳学生76410人,小学用地130.2公顷,生均用地17.1。2、至2020年,有初中28所,可容纳学生44700人,初中总用地87.6公顷,生均用地19.6。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10所,可容纳学生26700人,高中总用地82.0公顷,生均用地30.7。三、管城区1、至2020年,有小学25所,可容纳学生28350人,小学用地45.1公顷,生均用地15.9。2、至2020年,有初中13所,可容纳学生19200人,初中总用地37.5公顷,生均用地19.7。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5400人,高中总用地1

12、1.5公顷,生均用地21.3。四、二七区1、至2020年,有小学31所,可容纳学生32670人,小学用地57.2公顷,生均用地17.5。2、至2020年,有初中11所,可容纳学生16800人,初中总用地31.3公顷,生均用地18.7。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5所,可容纳学生11700人,高中总用地24.4公顷,生均用地20.9。五、惠济区1、至2020年,有小学25所,可容纳学生36720人,小学用地65.2公顷,生均用地17.8。2、至2020年,有初中10所,可容纳学生21000人,初中总用地44.3公顷,生均用地21.1。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8400人,高中总

13、用地20.8公顷,生均用地24.8。六、高新技术开发区与须水组团1、至2020年,高新区有小学30所,可容纳学生39420人,总用地为74.0公顷,生均用地为18.8。须水组团有小学8所,可容纳学生12690人,总用地为21.5公顷,生均用地16.9。2、至2020年,高新区有初中12所,可容纳学生22500人,初中总用地51.5公顷,生均用地22.9。须水组团有初中5所,可容纳学生8400人,初中总用地18.6公顷,生均用地22.2。3、至2020年,高新区有普通高中7所,可容纳学生18000人,高中总用地53.9公顷,生均用地30。须水组团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7500人,高中总用地2

14、8.4公顷,生均用地37.9。七、郑东新区1、至2020年,有小学52所,可容纳学生82890人,小学用地151.5公顷,生均用地18.3。2、至2020年,有初中25所,可容纳学生48300人,初中总用地102.5公顷,生均用地21.2。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13所,可容纳学生31200人,高中总用地76.0公顷,生均用地24.4。八、经济技术开发区1、至2020年,有小学13所,可容纳学生18900人,小学用地36.8公顷,生均用地19.4。2、至2020年,有初中7所,可容纳学生11400人,初中总用地25.0公顷,生均用地21.9。3、至2020年,有普通高中3所,可容纳学生78

15、00人,高中总用地21.0公顷,生均用地26.9。第六章 学校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要求一、学校选址要求第十七条 新建中小学校选址应便于学生就近入学,应处于就学区适中位置,就学路线便捷,有合理的就学距离。第十八条 新建中小学校校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较为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第十九条 校区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和地震断裂带。校内不应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线路穿过。二、校园外部环境要求第二十条 中小学上学路线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干道。第二十一条 学校选址应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害的研制、生产、贮运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场所相毗邻。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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