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99528887 上传时间:2023-03-16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体职工。 三、考核办法 品管部和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六个等级(即:10元、20元、30元、50元、10元、00元)。所有处罚由品管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 四、具体内容 2、品管部 秉公执章、严肃认真

2、、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元以上的处罚。 质检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质检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或者从数量上不足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3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50元以上处罚。 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

3、给予责任者20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样件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审核可靠。违反上述规定,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 质检员要做好每批次验证产品的标记记录,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管理混乱,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责任给予20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严格做好抽查记录,使质量凭证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若出现没有记录、没有归档、没有保

4、管,没有保管到期限等情况,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品管部要对责任内的配套厂建立质量档案、记录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况、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记录,缺少一个厂商的质量档案,对责任者给予0元处罚。 计量员要按周期,对通用检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准确、可靠,并要及时修理失准通用 检具;若出现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检,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若出现因计量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元以上的处罚。 计量员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县、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3元以上的处罚。 要管理好计量标

5、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通用检具要求总帐、分帐、卡物相符,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若出现上述规定中的管理混乱,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赔偿。 3、采购部 采购物资必须坚持定点采购的审批原则,未经审批乱采购,对于责任者给予处罚;未经审批乱采购,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给予处罚。 采购员采购物资,凡是用于防爆电器产品上的,必须及时报检。对于不报检者,一次给予2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度给予处罚。进货物资进公司后,必须在四小时内报检,生产急需立即报检,对于首批供货的厂家、品种须向品管部说明;报检时要求准确说明厂商、名称、型号、数量。若因报检不及时、

6、不准确,出现混乱引起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 对于报检物资,办理财务入帐时,必须依凭配套件报验单。对弄虚作假者,一次给予0元以上的处罚。 采购物资进公司,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如合格证或相应的检验资料(检验单、材质单、探伤单等)。 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本市区的要在当天内退出库房。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物资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本市区内的要在三日内送达;本市区外的要求在七日内送达,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元以上处罚。对于有明确材质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不

7、经申请审批,采购代用材料配套件,对责任者给予2元处罚。 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由于生产急需用件,需修复后使用,须向品管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检员填报不合格项次情况,品管部经理签字,然后由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对于不执行审批回用程序,每出一次对责任者给予2元处罚。 在检验过程和生产过程中,发现并退回仓库的个别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责任部门要及时退回配套厂。要求每季度清理一次,若出现超季度存放,没有向配套厂退换的,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 进货物资在顾客中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决定要求配套厂前往顾客三包服务时,采购部门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指定配套厂执行我方决定。没有完成上述要求,对责任

8、者给予20元处罚。 采购部门要建立配套厂商的档案,存有供货能力综合调查表、合格分承包方名单、配套件采购(定做)合同等,(质量保证协议书由品管部存档、零部件采购技术协议由标准化资料室存档,服务协议由销售部存档。)缺少一个厂商的档案,对责任者给予2元处罚。采购部门应有重要进货物资的使用质量信息反馈记录和统计分析资料,缺少一个厂商的记录,对责任者给予1元处罚。 5、仓库 自制半成品件、成品件及外协外购件,必须坚持凭检验合格单入库的原则,没有检验合格单坚决不得投用。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入库产品,因需要改型、改制、返修出库的,如果重新返回仓库,

9、必须依凭检验合格单。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严格执行不合格品隔离制度,不合格品在退出仓库前,必须挂牌提示,提示牌应标明名称、型号、数量、厂商、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入库合格产品,因在加工、装配或者顾客中发现质量问题,品管部书面报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和追究有关责任。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元以上处罚。 库内物资应定期保养,摆放整齐,以保证不锈蚀、不霉变、不损坏。违反上述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库内物资应严格执行“分批存放”、“先进先出”的投放原则,避免货物超期积压造

10、成质量隐患。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3元以上处罚。 仓库员发料中,出现规格、型号的错误,以及不合格的混入,均属错发、混发。出现上述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元以上处罚。 在加工、装配中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品(应有标识),经责任质检员出具检验证明的,保管员应予以退换,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并通过生产部门或外协购部门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者给予0元以上的处罚。 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以备查证。因没有记录,造成混乱或损失的,对责任者给予0元以上处罚。保管员要妥善保管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

11、,以备查证。保管不善,无据可查,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 半成品库内有隔爆要求的要妥善保管,防止磕碰损坏和锈蚀,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 防爆电器成品必须凭检验单入库,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0元以上处罚。 防爆电器产品出入库时要轻抬轻放,仓库保管员对野蛮装卸行为要坚决制止,若视而不见,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6、生产部 要依照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进行生产作业计划和组织,未经技术部门批准,在不具备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下组织生产,对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造成质量事故,按损失额度赔偿。搞好现场质量,工位器具、物料摆放有序,是质量保证的需要,由于现场质量管理不善,出现质量

12、问题,除追究生产车间的责任外,对生产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要保证工装、模具完好,使工装、模具能够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正。如因工装、模具出现质量问题,并得不到及时修正,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要管理监督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发生以上行为,除追究责任者外,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从仓库向车间转序,必须准确,发生物料错误,如型号不对等,对责任者给予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度赔偿。 车间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0元以上的处罚。

13、 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发生,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超出额定数额,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其它间接损失总额度。 操作者要文明生产,严禁野蛮操作。工件在加工、装配、转序过程中轻拿轻放、摆放有序、避免磕碰。违反上述规定,每人次给予2元以上的处罚;造成工件损失,责任者要承担。 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若未经检查或发现问题仍流入下道工序,发生质量问题,本操作工序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2元以上的处罚。 操作者在加工、装配中,发现原材料或外协件存在质量问题,操作工应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元以上

14、处罚。 操作者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检员进行处置。若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对责任者给予3元以上的处罚。 操作者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如果不能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对责任者给予2元以上处罚。 操作者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检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若发生此类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加倍处罚。 操作者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检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若对工艺员、质检员有打骂行为,除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外,给予下岗处理。

15、 操作者领用的计量器具,要按周期接受计量室的检定。若在接到检定通知十日内不送检,按拒检处理,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各车间要健全质量原始记录。对于主要的加工、装配工序,必须有操作者的工位号;并要求每日有各岗位的操作记录。若出现质量问题,车间落实不到操作者,对车间管理者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 入库员、出货工要及时、准确记录入仓、装配质量情况,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执行不严,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负责人给予20元处罚。 在对各生产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未达到要求时,对车间主任给予0元处罚。 7、其它部门 其它部门人员质量责任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规者处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为质量第一责任者,按其负责部门的质量违规行为处罚,其领导责任,报请总经理追究。 本月内考核同一问题重复出现两次,给予责任者下岗处理。 第二篇: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规定了公司生产经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