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专接本”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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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大学“专接本”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已进行的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扩展、综合和深化。它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独立的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专接本”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结合苏州大学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导细则。一、组织领导“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管理,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苏州大学 “专接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全面负责,“专接本”专业隶属

2、教学实体学院具体实施,对口接本专科院校在认真开展助学辅导工作的基础上,协同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具体任务: 1、“专接本”专业隶属教学实体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专业系主任、成教秘书组成“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教学的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2、苏州大学“专接本”专业隶属教学实体学院负责与专科院校专业教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研活动。3、专科院校原则上应由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继续教育处等部门与教学系科负责人组成“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小组,并根据主考学校的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具体工作计划、方案和步骤。具体工

3、作包括:(1)成立“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并审核指导教师资格;(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学生选题;(3)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初评工作;(5)督促并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工作。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负责,每个答辩小组至少有3名教师组成,由主考学校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组长,可聘请专科院校专业教师1-2人。二、过程管理 (一)时间要求 专科院校在接本教学的第四学期初(11月份),即

4、布置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次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苏州大学将在适当时间安排中期检查。答辩前成绩未能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经批准可在课程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加下一届论文答辩或经省考试院安排在规定的时间里参加再次答辩。 (二)选题原则选题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专科院校必须组织“专接本”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并指导学生填写苏州大学“专接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请单和苏州大学“专接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此基础上,填写苏州大学“专接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两周后,在中期检查前,如有学生确需调整或更

5、改选题,须填写苏州大学“专接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动申请表,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调整或更改。专科院校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布置的有关登记工作,相应资料均须报苏州大学成教院备案。 “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如下要求: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2、选题应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尽量结合教学和实践、实训的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开拓性; 3、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根据选题指南,结合学生特长,提出参考选题供学生选择。选题只能一人一题,题目不能相同,但研究方向可相同。学生也可结合专业学习的经历自拟题目,鼓励学生通过实地调查

6、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但研究方向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4、学生自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并经主考学校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后续工作;5、设计类选题,涉及的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 6、选题应该尽量贴近时代特色及生活,尽量着眼于专业方面在某个领域的实际应用,引导学生舍弃覆盖面太大或空洞无实际意义的题目;选题切忌超越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和研究能力。7、毕业设计(论文)应有明确的专业目标,不仅要有清晰研究的方向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之路,还应有合理推理和科学的结论。(三)指导教师职责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专科院校“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7、小组聘任,一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在5人以内,文科最多不超过8人;2、指导教师必须是讲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视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3、在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苏州大学“专接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初期,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各阶段的任务、答辩及评分办法向学生宣布,让学生做到心中有数;5、指导教师要循序渐进地指导学生按计划进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任务,着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

8、,也不放任自流。指导教师要在严格要求的同时,注意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教育和个性培养,做到教书育人;6、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注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同时学生的学习态度、纪律表现等也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评定成绩时的参考依据;7、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面对面指导,不可完全以通讯、网络等远程方式进行指导,力求做到文科类专业每周每生不少于一次,其他专业每周每生不少于二次。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力求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详实,数据如实,图形工整,文字流畅;8、指导教师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评阅工作并及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指导学生

9、熟悉答辩过程,提高表达能力,督促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事宜。学生未在规定时间里提交论文、或未按期完成论文修改,不得参加答辩。 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应督促修改,有抄袭行为的应认真核实并指出,督促学生重新写作,否则,一律不得参加答辩。(四)学生守则1、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2、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内,学生必须向指导老师报告对选题的认识、文献资料的查阅情况和进度计划,并提交写作提纲。凡是不按进程要求完成和未提交写作提纲的学生,指导老师应该拒绝评阅论文,学生不得参

10、加答辩;3、每个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已有成果;有明显抄袭行为的论文一律不得参加答辩,合理引用部分应该注明出处;参考文献应当选用国内外正规出版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尽量少用搜索引擎的结果;4、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5、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应力求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论文写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文科类专业(含应用文科)原则上在8000字左右,其他专业不得少于6000字;6、学生在答辩前二

11、周,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表格(一式二份)电子稿交指导教师审阅评分;答辩及评分结束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份交苏州大学存档,一份由专科院校存档;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不及格者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重做申请需经专科院校初审,报苏州大学成教院审批。(五)答辩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苏州大学成教院负责、“专接本”专业隶属教学实体学院具体实施,专科院校协助组织。1、组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专接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苏州大学“专接本”专业隶属教学实体学院领导和专科院校专业所在系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12、秘书各一人。主任委员由苏州大学“专接本”专业隶属教学实体学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专科院校专业所在系领导担任。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三名成员)具体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小组组长由主考学校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应在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苏州大学成教院备案。 2、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并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2)在答辩前确定统一的答辩程序、答辩场地、答辩秘书、纪律等事宜; (3)答辩委员会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依据评分标准,充分发挥民主,

13、以集体讨论的形式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和评语。(4)答辩委员会要在答辩前组织答辩小组成员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的评语;3、答辩小组职责:(1)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阅读和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2)答辩小组成员应事先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具有针对性的专业问题,所提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提问至少涉及二个专业问题,认真听取学生在答辩中的汇报和对问题的回答,并要在在规定表格中详尽记录学生的回答情况;(3)答辩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评语;(4)答辩结束后,小组成员要在记录上签字,并交苏州大学保存备查。2、答辩要求:每

14、位学生必须上缴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参加答辩。每位学生必须经过答辩环节才可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可视学科性质确定,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老师提问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应围绕该课题的研究内容质询关键性问题。如遇争议性的问题,提交答辩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独立进行评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主要是全面评价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论文内容质量及研究成果的价值、学生答辩情况、学习态度、纪律表现以及在毕业设计 (论文)全过程中的完成任务情况、科学素养、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记分采用百分记分制,即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专接本”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3、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应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评阅老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评阅老师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3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总成绩进行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审定的成绩为准。 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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