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99501134 上传时间:2023-10-19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0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开展“无违章班组”评比活动,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各运行、检修各班组的评比工作。2 定义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具体要求见附件一。3、具体要求3.1每季度由生产部、安监部、综合部共同对各班组进行一次评比,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3.2 参与无违章班组评比的条件3.2.1 年度内未发生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人为责任的异常及以上设备事故。3.2.

2、2 年度内班组所有职工违章记分为零,违章查处次数为零。3.2.3 班组违章档案、职工违章记分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并按时上报。3.2.4公司安监部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违章行为。 4、奖惩4.1无违章班组评分达到总分值的90%以上,授予“无违章班组”称号,人均奖励100元。4.2 达不到总分值90%的,不予奖励。5、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附件一: 1 违章分类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2 定义2.1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

3、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2.2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2.3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2.4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3 违章的归类划分3.1 作业违章的归类3.1.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3.1.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

4、生防护用品。3.1.3 着装不符合规定。3.1.4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3.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3.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3.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3.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3.1.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3.1.10 其它不符合“三不伤害”的作业行为。3.2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3.2.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3.2.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3.2.3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

5、全距离。3.2.4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3.2.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3.2.6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3.2.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3.2.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3.2.9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3.2.10 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3.3 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归类3.3.1 未及时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3.3.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3.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

6、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3.3.4 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3.3.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3.3.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3.3.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 3.3.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班组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3.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3.3.10 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3.3.11 违章使用临时工;3.3.12 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

7、人的人员名单。3.4 指挥性违章行为的归类3.4.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3.4.2 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3.4.3 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3.4.4 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3.4.5 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3.4.6 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3.4.7 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4 违章示例4.1 严重违章示例4.1.1 严重作业违章示例4.1.1.1 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的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4.1.1.2 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

8、作业(有规定的除外);4.1.1.3 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4.1.1.4 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4.1.1.5 约时停、送电;4.1.1.6 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4.1.1.7 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4.1.1.8 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4.1.1.9 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4.1.1.10 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4.1.1.11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4.1.1.1

9、2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4.1.1.13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4.1.1.14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4.1.1.15 冒险蛮干,或经他人劝阻不听而违章作业;4.1.1.16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4.1.1.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到现场共同验收设备、查看现场状况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或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4.1.1.1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

10、距离不够或无专人监护;4.1.1.19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的照明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或无专人监护;4.1.1.20 擅自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4.1.1.21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4.1.1.22 搭乘载货吊笼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4.1.1.23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4.1.1.24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4.1.1.25 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4.1.1

11、.26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火、防漏的可靠措施;4.1.1.27 值班、作业期间脱岗、串岗等;4.1.1.28 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4.1.1.29 酒后作业,酒后或无证驾驶;4.1.1.30 违反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4.1.2 严重装置违章示例4.1.2.1 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4.1.2.2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4.1.3 严重管理违章示例4.1.3.1 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4.1.3.2 因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工程有装置性违章移交生产;4.1.4 严重指挥违

12、章示例4.1.4.1 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没有全部实施前允许作业组人员作业;4.1.4.2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4.1.4.3 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4.1.4.4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4.2 一般违章示例4.2.1 一般作业违章示例4.2.1.1 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模拟图板,执行操作票时不按照顺序逐项打“”开展操作。4.2.1.2 操作中图便利,委托他人代为操作;4.2.1.3 操作中出现问题不中止操作、不汇报;4.2.1.4 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验电,拆、装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不戴绝缘手套;4.2.1

13、.5 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设备接地;4.2.1.6 地线拆除后没有及时登记、整理和放回规定位置;4.2.1.7 测量绝缘前后,没有将被试设备对地充分放电。4.2.1.8 检修作业工作票未收回就进行恢复操作试验;4.2.1.9 代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条件或安全措施;4.2.1.10 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或终结手续;4.2.1.11 工作负责人代工作票签发人签票;4.2.1.12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同时,就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4.2.1.13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或擅自越过安全警戒线;4.2.1.14 擅自拆除“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4.2

14、.1.15 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开始工作(操作)命令即开始工作(操作);4.2.1.16 专职监护人擅自脱岗,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4.2.1.17 不及时办理工作任务没完成而到期的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4.2.1.18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工作地点下面未设围栏或其他防止落物伤人的保护设施;4.2.1.19 在开关站和高压室内,单人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4.2.1.20 人员停留、行走在起吊物体下或拖运物体用的导向滑车内角中及绳索两侧;4.2.1.21 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4.2.1.22 安装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4.2.1.23 使用铜线或其他导

15、线代替铅保险丝,或在空气开关、电源刀闸的进线侧接引负荷;4.2.1.24 起重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 4.2.1.25 违反规定运输或吊运氧气瓶、乙炔气瓶;4.2.1.26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4.2.1.27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4.2.1.28 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垂直放置并固定可靠;乙炔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小于8米,动火点与乙炔气瓶、氧气瓶距离小于10米;4.2.1.29 清理焊渣,不戴白光眼镜(或防护眼镜);4.2.1.30 焊接和动火人员离开现场前,没有检查和清除火种的;4.2.1.31 电焊线裸露或接头没做绝缘处理;4.2.1.32 电焊工作离开现场时不切断电源;4.2.1.33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或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4.2.1.34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或使用侧面磨削;4.2.1.35 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4.2.1.36 使用风动工具钻孔、开挖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