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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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为了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师德素质和教科研水平,科学公正地考核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引导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完善教师“五级”递增成长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1、科学、可测性原则。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内容反映教师教学和教科研绩效的客观状况,指标含义准确且有量化标准。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与

2、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度。2、客观、公开、公正原则。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院系(部)两级多方参与考核过程,公示考核结果,导向明确。使每位教师做到心中有数,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鼓励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积极向上,讲求实效。3、定量与绩效相结合原则。以基本工作量为基础,从教学任务量、教学效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考核与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建立涵盖教师教学质量各要素的量化指标体系,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可比性与可操作性。4、过程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将每天院系(部)两级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以及学院督导听课评价等结果纳入考核与评价体系。做到日常过程性考

3、核与期末、学年末结果性考核相结合。二、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1、考核对象为学院在编及聘用的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教师。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以学年为周期,教师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结果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考核内容及考核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共有8项,分别为: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及教师竞赛获奖;四项评教;教学效果;纪律考勤。(一)师德师风(每项3分,共15分)1、坚定方向,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

4、的各项制度规定。2、求是笃实,严谨治学。践行“厚德、博学、严谨、善教”的教风,培养“审慎辫思、知教合一、追求真理、大胆创新”的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不断潜心研究本专业行业(企业)标准,大胆探索,改革创新,使教学课程、教学方法、科研工作不断适应行业、职业的需要,培养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服从院系(部)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身立教,成为学生守法、用法的模范。躬身践行、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健康的情操陶冶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做到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遵循

5、职业教育规律,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谦虚谨慎,团结互助。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真诚相待、团结共事、相互支持、甘为人梯,形成和睦共处的专业建设团队和教育教学团队。5、仪表端庄,言谈文明。衣着得体,不穿着奇装怪服,不在校内着装民族服饰,不装着突出个性化的服饰;言谈文明,不恶语攻击学生、同事,不使用低俗语言诋毁学生、同事,形成文明治学、文明育人的良好风尚。每学期末,各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教师进行师德师风项目的评价。(二)课堂教学工作量1、课堂教学。教师承担学院分配的每学期课

6、堂教学任务,按要求完成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每承担1课时,每学期计2分。2、多课头及合班课。教师承担1门以上课程,每增加一个课头,每周计1课时。合班学生人数超过60人者,课时权重系数为1.4;80人以上课时权重系数为1.5;120人以上课时权重系数为1.7;授课班级人数20人以下课时权重系数为0.8。3、兼课教师课时权重系数为1。(三)其他教学工作量1、教师申请,经过系部审核,教务处、团委批准的指导学生技能训练、社团、二课堂、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每周每次30人以上,时间1小时以上, 完成一个学期的任务,计2分。60人以上计3分,100人以上计4分。每周活动不得超过2次,超过者按照每周2次计算。2

7、、教师利用早操时间指导学生开展乐器、舞蹈、形体等技能训练,每次周5次,每学期计2分。体育教师每周带5次早操,连续一个学期,计2分。3、教师承担学术(或专题教育)讲座,必须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宣传统战处、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进行。内容要符合师生需求,有一定的独创性、学术性、思想性,有正面教育意义。时间在90分钟以上, 面向教职工的30人以上,面向学生的100人以上,系(部)级每场次计1分,院级每场次计1.5分。同一内容第二场以后按合班课计算学期应得的分值。以培训教师为目的,教师按照学院安排在全院教师范围内进行的教学科研、教学法、工作汇报等成果、经验交流,每次计0.5分。4、教师兼

8、任教研室主任、系(部)团支部书记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每学期计3分,党总支(支部)部委员、工会小组长,每学期计2分。5、教师兼任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并能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完成情况,每学期计3分。教师兼任督导员,且完成任务者,每学期计1.5分。6、教师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听课、指导教案设计均达2节及以上,每学期计1分。指导的青年教师不得超过3名,超过者,每学期按照3分计7、按照学院安排,教师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按照要求按成工作,每周计0.5分。8、教师参加专业建设、项目申请等工作撰写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获得批准的,国家级计5分;自治区级计3分;学院级计1分。以获批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计算,

9、未获批准的不计分。9、系(部)主任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计20分;系(部)其他领导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计18分;兼课的处、中心系(部)、干事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计16分。(四)教研科研1、主持、参加国家级、区级、市级、院级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获得立项项目,主持人按项目级别一次性计8、5、4、3分;主持、参加国家级、区级、市级、院级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项目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通过结题验收后,主持人按项目级别一次性计18、12、8、4分;主要参加成员(有主持人提供的相关工作或成果证明)按项目级别一次性计6、4、2、1分。结题为优秀等级的项目,主持人加2分,成员加1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指导教师按

10、区级、院级项目分别一次性计4、2分。(因研究工作不力造成延期结题的不予计分。)2、公开出版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独著、译著、主编教材计15分,合著、副主编教材计8分,参编教材(3万字以上)计4分。3、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教学研究论文,发表论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每篇计12分,发表于核心期刊每篇计8分,发表于一般公开期刊每篇计3分。4、获得国家专利,发明专利每项计1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8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5分。5、教师连续两年,没有主持或参加院级及以上级别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没有公开出版与专业、教

11、学相关的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独著、译著、主编教材;没有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教学研究论文;也无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即教研科研项目,连续两年得分为零,学年扣20分。(五)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及教师竞赛获奖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照下列标准计分。指导学生在各级同一项目竞赛的子项目竞赛中多次获奖,按照在子项目竞赛中获得的最高层奖励进行计分,不重复计算;多名学生在同一系列的比赛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奖励。2、经学院同意,教师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学院、系组织的与教学技能相关比赛,对获奖教师按照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

12、业技能竞赛指导教师计分标准进行计分。四项评教每学期末由科研处组织督导员对全院教师进行全覆盖式的督导听课,组织对全院教师进行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工作。督导听课成绩占40%;学生评教成绩占35%;同行评教占10%;领导评教占15%。并将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四项评教成绩排名在各系部教师总数前 30% 及以上的,每人计6分;成绩排名在各系部教师总数31%60%之间的教师,每人计4分;成绩排名在各系部教师总数61%90%之间的教师,每人计2分;四项评教成绩排名在各系部教师总数91%之后的教师,不计分。(七)教学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由各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按学期组织,覆盖本系部归口

13、管理的专业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5分、3分、1分。教学效果优秀人数不能超过本部门参与评价教师总数的25%。教学效果评价包括以下5个方面:教学组织过程。如教案书写、教学做一体化,任务、项目、案例教学的实施,作业批改等方面;教学成果。如学院认定的各类比赛竞赛成绩、学生技能训练与掌握情况等;教研活动。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承担教科研项目,说专业、说课程(课时)情况,完成的听课任务等;专业能力。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企业实践锻炼及指导青年教师能力等方面;各系部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八)纪律考勤院系两级教学督察组每天对教师教学情况

14、进行督查,根据学院教学事故与教学违纪认定及处理规定,及时通报教师教学事故与教学违纪情况。1、教师出现教学违级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评,扣3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不得评为优秀;2、教师出现三级事故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评,扣5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最高为合格;3、教师出现二级事故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评,扣8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最高为合格;4、教师出现一级事故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评,扣15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5、每学期全勤的教师,计3分;病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6、无故不参加系(部)及学院组织的会议及活动,一次扣2分。四、考核

15、与评价的组织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及系(部)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学名师、院级督导员组成。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系(部)成立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部门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系(部)主任为组长,成员由本部门其他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由系(部)考核、统计,教务处、科研处、设备管理与信息中心等部门审核相关项目。五、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优秀:学

16、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本部门参评教师总数前 25% 及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参评教师总数的 20%.;学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同时获得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良好:学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本部门参评教师总数 25%90% 之间的教师,可评定为良好;合格:学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本部门参评教师总数后 10% ,评定为合格;不合格:学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全院参评教师总数后 3% ,评定为不合格。公示与复议各系(部)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前一周,将本部门教师考核与评价的各分项得分及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系(部)将考核分项得分及结果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教师对本人或他人考核分值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向部门考核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部门考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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