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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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1. 我国的定金具有的性质和作用包括( )。 A证明合同成立 B担保债的履行 C预先给付 D证明合同有效我国的定金具有的性质和作用包括()。A证明合同成立B担保债的履行C预先给付D证明合同有效ABC2. 某食品商场开架销售,大大方便了顾客,但商场雇用了大批营业员,尾随顾客身后,以防顾客偷窃,并且在门口张贴告某食品商场开架销售,大大方便了顾客,但商场雇用了大批营业员,尾随顾客身后,以防顾客偷窃,并且在门口张贴告示,限制消费者携包人内,这种行为()。A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B该行为是商场的一种合理限制,顾客应遵守C尾随顾客行为应予纠正D消费者应当接受商场的规

2、定AC3.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签订地 D标的物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有()。A原告住所地B被告住所地C合同签订地D标的物所在地ABCD4.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问:如果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B甲、乙两国界

3、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C依据国家继承条约的规则,国家继承对划定边界或规定边界制度、国际河道或国家领土的通过权、国际河流的使用、某一地区的非军事化或中立化等确立领土制度的条约不产生影响。而国家继承对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及共同防御等政治性条约产生影响。应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条约。5. 由于抵押权的客体必须为特定的物,因此,正在建造中的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权。(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6. 甲商场为了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在网上发帖称乙商场销售假皮鞋,乙商场的声誉因此受到损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甲商场为了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在网上发帖称乙

4、商场销售假皮鞋,乙商场的声誉因此受到损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对甲商场发帖行为定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侵犯商业秘密行为B诋毁商誉行为C比较广告行为D虚假陈述行为B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甲商场为了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捏造并散布乙商场销售假皮鞋的虚假事实,致使乙商场的声誉受到损害,属于诋毁商誉行为。7. 由于商业发达,明代重视以法征税。明代的商税主要有( )。 A关税 B市税 C舶税 D茶税 E酒税由于商业发达,明代重视以法征税。明代的商税主要有()。A关税B市税C舶税D茶税E酒税ABC8. 什么是准据法,在法律上它有什么作用?什么是准据法

5、,在法律上它有什么作用?正确答案:准据法(applicable lawlex causae)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特有概念它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从准据法的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准据法具有如下特点:rn(1)准据法必须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一国法律可以分为程序法、冲突法和实体法但只有实体法才有可能成为准据法因为冲突规范之所以要援用准据法是因为只有它才能够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国法院在接受反致、转致时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就不能被称为准据法。rn对于国际统一实体法能否成为准据法我国学术界以前是有不同看法的现在基本上都认为国际统一实体法也可以成为准

6、据法。因为国际统一实体法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就国际条约而言如果不是经冲突规范援引而直接适用于缔约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它就不是准据法。但在下列情况下国际条约也会成为准据法:rna非条约缔约国的公民或法人选择某一国际条约作为调整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准据法;rnb如果冲突规范援用某一缔约国的国内实体法为准据法而该国国内实体法无相应的规定或与其参加的国际条约相抵触可以将缔约国参加的某一条约视同国内法作为准据法来适用。rn就国际惯例而言目前主要是任意性惯例只有在当事人按照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它们作准据法时它们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因此国际惯例在下列情况下也可能成为准据法:rna当事人选择国际惯例作为准据法;rn

7、b有些国家的冲突法规定依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内国法时如果内国法律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无此规定也可以适用国际惯例。rn(2)准据法必须是经过冲突规范指引以后确定的实体法。准据法的本质特征是它必须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故那些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不论是统一实体法还是国内法中的专用实体规范都不能被称为准据法。rn(3)准据法不是冲突规范逻辑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事实才能确定。任何一件国际民商事案件有其各自的准据法甚至一个案件中不同争诉问题也有各自的准据法。因此准据法只有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它不可能在冲突规范中一般性地抽象存在。rn(4)准据法不是笼统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体系而是一项

8、项具体的“法”即具体的实体法规则或法律文件。在根据冲突规范的连结因素寻找应适用的准据法的过程中如果仅仅找到了应适用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或某一统一实体法问题仍然还没有解决因此准据法只能是具体的法律规则。即使当事人选择了某一国际条约也不能简单地说该国际条约就是准据法。准据法(applicablelaw,lexcausae)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特有概念,它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从准据法的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准据法具有如下特点:(1)准据法必须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一国法律可以分为程序法、冲突法和实体法,但只有实体法才有可能成为准据法,因为冲突规范之所以要援

9、用准据法,是因为只有它才能够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国法院在接受反致、转致时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就不能被称为准据法。对于国际统一实体法能否成为准据法,我国学术界以前是有不同看法的,现在基本上都认为国际统一实体法也可以成为准据法。因为国际统一实体法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就国际条约而言,如果不是经冲突规范援引而直接适用于缔约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它就不是准据法。但在下列情况下,国际条约也会成为准据法:a非条约缔约国的公民或法人选择某一国际条约作为调整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准据法;b如果冲突规范援用某一缔约国的国内实体法为准据法,而该国国内实体法无相应的规定或与其参加的国际条约相抵触,可以将

10、缔约国参加的某一条约视同国内法作为准据法来适用。就国际惯例而言,目前主要是任意性惯例,只有在当事人按照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它们作准据法时,它们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因此,国际惯例在下列情况下也可能成为准据法:a当事人选择国际惯例作为准据法;b有些国家的冲突法规定,依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内国法时,如果内国法律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无此规定,也可以适用国际惯例。(2)准据法必须是经过冲突规范指引以后确定的实体法。准据法的本质特征是它必须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故那些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不论是统一实体法,还是国内法中的专用实体规范,都不能被称为准据法。(3)准据法不是冲突规范逻辑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必须结

11、合具体的案情事实才能确定。任何一件国际民商事案件有其各自的准据法,甚至一个案件中不同争诉问题也有各自的准据法。因此,准据法只有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它不可能在冲突规范中一般性地抽象存在。(4)准据法不是笼统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体系,而是一项项具体的“法”,即具体的实体法规则或法律文件。在根据冲突规范的连结因素寻找应适用的准据法的过程中,如果仅仅找到了应适用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或某一统一实体法,问题仍然还没有解决,因此,准据法只能是具体的法律规则。即使当事人选择了某一国际条约,也不能简单地说该国际条约就是准据法。9. 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

12、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A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10.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算应交消费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

13、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算应交消费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正确11. 下列哪些说明了婚姻家庭法规范的强制性?( ) A结婚完全在于男女双方的合意 B在子女不孝的情况下,父母可下列哪些说明了婚姻家庭法规范的强制性?()A结婚完全在于男女双方的合意B在子女不孝的情况下,父母可以登报宣告与他们断绝亲子关系C结婚不得负有条件或期限D离婚不解除子女与父母的法律关系CD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利益,婚姻家庭法中的规定大多是强制性规范。婚姻家庭法的条文多用“必须”、“应当”、“禁止”等强制性术语。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出生、死亡或收养等发生之后

14、,便在主体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法律后果是由法律预先指明、严格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行改变或通过约定加以改变。可以说,相较于合同法等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任意性规范,强制性是婚姻法规范的鲜明特色。当然,婚姻家庭法中也有一部分任意性规范,如关于夫妻财产问题的约定、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协议等。但是,处理这些问题时当事人仍然必须以婚姻家庭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为依据,并无自由选择的余地。 选项A,男女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缔结婚姻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双方达成合意本身并不属于婚姻法强制性规范予以调整的范畴,当然也就不能说明婚姻法的强制性。 选项B,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5、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因而不能通过法律行为的方式人为地解除,仅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有关登报宣告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 选项C,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否则与其旨趣相左。结婚属于典型的身份行为,因而婚姻法规定该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此处,婚姻法显示了强制性的特点。 选项D,直接来源于婚姻法的规定,体现了其强制性的特点。 12.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及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及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正确13.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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