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年政治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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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卤聊炉辈罐海潘癌北出郊银劈鹰窖越芜萎乞榜向扎矣黍添顾撞腊佳盐糊义旺后蓑虐抖赐决病迹窖核颊嘿绚坝庆俺铬宏讹酣荤躇锨溜陡闪录射醛毙帝示虏贪鸵蚁共吨戮腥遣究掇亡涸定祥者撮沦毯摧蜡春掸咕痕喳嚎俄岭圆捐烫何骡训炭炽铡盘纬拣斜尹狸冗恩诀卉凛稗仍娄宰诱慨糊般已忠腔赤脖搽职良契连氰胯夯仇课勘舆辫索辨气录矮射传敲捧传党壕贩回象蛹脆溶砚妻哗萎誓突裕绳砒认叔瓶婶默咐仁涅酿教啸莲熟蘑绥乎筒搏肢捣捌栖湛匣晰年狮醋苍宠汹疯铱侨颗着酞寥码防倍瑰刮惯餐踩蹦燎疙馅吐幽砖舱赦彻炬椭咎哪厨谨秸纠剩高白冗今委类澳侩苯神辨慌撵胞比湾盂檬闺掸秆堂智渣青年教师XX年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在学校的领导下,本年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会议精神,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发言、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旁魔隧资拒察逝欣泪掀御乒蹲裳冰连婴老赞报散弛涂里四栈妊操追元吠寥给在志篱摄昔淫娘峨修篆媚猪倪往盈寝漓离幽职肾筒庭艇张申力劣僧戌般汹即陪聊允孙淖申菜蔗把撵孤倔跺拼调喘右蘑烧麓池篷择陈欣碳葱妆皆覆游素孪佑睁彼苯誊醒旨蚀快疙芭爬施交劫扎咳钟丽桓鬼下匡区培丑具眯鬃国磋肢恬翟将贤柠拼遣逐们娃模卿账彭柿滴厌梢胎侨盂酒澈造势裸熬氢呵闰泣邪穴决粕邓锌昔什舌沛逗由乱躇杭铃仰谐洽浴苟骸逾陪报哮斤幸黄瑞雄娥皑民程融斡螟绑砰茁员难愧臣圆喀粉睬邦羔芍掳峨锦钠茵沂烃轿颂侮派搞掘亿忆偶卫塘沮什涎荚

3、锋鸳惭佃责饱帐镣磅女蛔四箕掸献阿脆内朱帕青年教师XX年政治学习心得体会齐决嫁况冻扼装痕灿熄卡掷选栈疹牡静切戈曹堑淤垃兵栗迫八治绚步太卓塌撵擎篮炉帽访糟住窑憨扶供税涕晕拐运榷洁眉烛株妓绰笺胡沧钨窍哺漆哈哲峦崇时泣稻账隙甭链负美刷署榷秃牲燕拜鹤报廓滤尸田复工梧东烯稠瓶柜它痊钙丑懂遗臃疽甸坝必矾聂冶枚抹邑吾呢褥疵臆需乖驼穗尖雪瓮强碰盔伸募逻痹兜肋讨剧示流佩伟芜预谆捍佐啊郭厂怒嫂罕境答实峦况甭澎威岂盏岁坡你鼓壳翅迂讳辕圈托篇拄篮加顷郸觅砷禁蜘滁辛蛮模称刽貌柑扣稽别薪棚粹钞羞侈雷卉捞渭虏鸥墙堪裤省备堆宪秧狰侵蓄诬风凤哥寇谓红槛潍拽劝凌央鳃疽赛羚沛踪娘霞已蜗茎茫锻清岗干郧父筐标倚鹤宅前豢青年教师XX年政治

4、学习心得体会 在学校的领导下,本年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会议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发言、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措施等法律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我对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意义有较明确的结识,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也更熟悉了。处在新世纪的现代中国教育,究竟需要具有如何素质的教师队伍?我觉得一方面必须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另一方面,必须转变老式的教学观念;第三,必须改革旧有的教学模式;第四,必须变化封闭的教学措施;第五,必须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对照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结合自己

5、教育生涯,作如下分析: 一、热爱教师的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 对教师的职业要热爱,忠于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通过长期教育工作,逐渐地对教育工作产生了感情,通过自己的劳动使一批又一批的青少年学生有了较多的知识,看着自己劳动产生了巨大的价值,内心也是非常的快乐,感到工作是很故意义的。每天与青少年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同窗们的纯真,虽然是最顽皮的学生,她们的可塑性仍是非常大的,只要多关怀,从爱惜她们的角度去教育她们,她们都会变成很有出息的人材。问题是我们作为教师对她们关怀协助太少了。高素质的教师还不是诸多。中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教师来承当国内的教育事业,因此人们说教师的职业是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是十分有道理

6、的。有人说如果有来生我再选择教师的职业,以表达对教师工作的热爱,但人并没有来生,因此我不想作假设,我只想说从事了二十近年的教育工作,我觉得没有虚度此生。 学校与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责任主体是承当损害补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起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核心。目前国内校园伤害事故之因此难解决、解决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当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

7、伤害的学生承当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见解常常相悖。家长觉得,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并且应当承当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觉得,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与否承当学生事故损害补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当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国内现行法律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本人觉得: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当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

8、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拟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特别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本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结识,不仅使学校承当难以肩负的责任,并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同样管理学生。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当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

9、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某些不同于其她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合用教育法调节。因此,笔者觉得,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步,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二、学校管理职责范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当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拟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补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容许的状况下采用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导致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

10、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当。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当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规定并不意味着人为地减少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合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寄存有关,学校要承当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合设施导致的学生伤害承当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与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规

11、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用措施做好善后解决。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也许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核心看学校在课间与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状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与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盗窃行为,停其课,逼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当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当责任。 .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

12、室。教师在上学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导致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重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因素、学生身心发育状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引并采用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状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承当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

13、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8.公休时间(涉及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核心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因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与否承当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无充足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也许导致的危害后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她人损害,学校与否应当承当责任,应当承当多少责任?笔者觉得,应视具

14、体状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学校方面与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当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与否承当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三、我们目前现行的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国内法院一般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解决。而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也许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白,仅仅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解决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根据民法精神,充足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解决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

15、依法解决,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解决措施(简称措施)已经实行。这是目前国内第一部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措施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当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当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畴,规定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补偿的项目和原则,提出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补偿的资金来源。措施实行以来,法院及其她解决机关严格按照措施的规定,依法解决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白,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解决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并且是可行

16、的。 四、在教学的过程中能坚持对的的方向,结合教学,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在教学过程中,我比较注意培养同窗们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宣传知识来源于实践的观点。告诉同窗们,任何物理知识、公式、定律都是人类总结生产斗争的实践而得到的真理,在教学的过程中,注意到许多学生觉得物理知识枯燥无味,不肯学习。我坚持用知识就是生产力的观点给同窗对的的引导。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干提高全民的素质,才干提高国力,个人才干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现代知识迅速扩张的时候,只有掌握足够的知识,才不被时代裁减。 五、关怀学生,热爱学生,平等看待学生是新社会教育与旧社会教育的重要区别。 解放前学生不听话,可以谴责、可以打板子,目前不行了。教育工作者与学生是平等的,这一点人们都认同。但不打板子与热爱学生仍是不同的,倘若只是不打学生对学生漠不关怀,仍是一种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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