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通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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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安全技术措施一、一般规定1、 本作业规程必须由技术人员提前七天向施工队干部、职工传达贯彻,并作好记录,学习签名,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如听不到传达必须补课,考试不合格必补考。2、 本规程根据现场变化 可随时修改或补充,但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3、 新职工下井前必须学习煤矿基础知识两个月考试合格方可下井,并建立师徒合同。特殊工种,如各类司机、爆破工、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4、 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制,交接班制、质量验收、开工报告等制度,交接班时,班组长必须把当班工作情况、安全情况,机械运转情况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5、 必须贯彻

2、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局)6、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点首先敲帮问顶,将悬煤险石摘除后方可工作。7、 严禁冒险作业。各工种必须带工具上岗,迎头严禁空项作业,在围岩稳定、顶板完整、煤岩帮无片帮的情况下,炮掘最大空项距不得超过1.1m,在围岩不稳定、顶板完整但有片帮时,最大空项距不得超过0.8m。空项距内顶板用前探梁控制。8、 掘进工作面所有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畅通无阻,卫生清洁;对断棚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方可工作。9、 各巷道信号线、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各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的要求。坚决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线接前沿。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必须由专职

3、电工进行。10、 所有机电设备,防爆性能良好,并有合格的接地装置和绝缘保护。机械部位的定位销、保护罩、安全闸及电器设备的过流保护、电器或机械闭锁信号等,必须完好、灵活、安全可靠。电缆绝缘良好,电钻、信号和照明有综合保护,低压馈电路上必须设置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11、 风管、水管和电缆,必须按断面图中规定位置敷设。12、 各巷道物料必须摆放整齐。装、卸及犯人抬放物件时,必须相互叫应好,以防伤人。13、 迎头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止作业并汇报矿调度室。(1) 迎头有挂汗、挂红、空气变冷水叫、恶臭、淋水变浑或底板涌水增大等情况之一者。(2) 顶帮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底鼓者。(3) 温

4、度突变或煤炭自燃预兆,有烟雾、煤油气味、明火者。(4) 瓦斯超限者。14、 巷道贯通时必须提前编制贯通措施。15、 认真开好班前会,交清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问题。犯人在工作中变换工作地点或工种,必须由安排工作的人员交代上述问题,并学习新地点(或工种)的作业规程(或操作规程)。16、 材料供应要及时,并存放整齐。二、巷道施工(一)打眼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打眼时,班组长要组织犯人首先敲帮问顶,详细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岩石及支护情况,用不短于1.2m的长柄工具摘掉活石,加固支架。处理活石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进行,不准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够锚距(棚挡)距离时要立即锚杆,不够锚距时要使好前探临时

5、支护。临时支护使好后,必须对工作人员的安全。2、 班组长必须负责详细检查围岩的纹情况,若发现险石时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困难或有危险时,不能盲目处理 ,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险石所在部位,用临时支拄支护好后方可打眼,在打眼时应尽量避开此处,并随时检查确保安全生产。3、 打眼前首先打开风水阀门吹洗风水管路畅通后,将风钻、锚杆机油壶内灌满机油并检查风钻、锚杆机进风水口有无堵塞物,如有时必须清理冲洗干净后,再将风水胶管用带丝活接,快速卡子与风钻、锚杆机连接牢固后打开风水阀门检查风、水胶管有无跑风、漏水现象,若有时必须进行重新绑牢后,方可进行打眼。打眼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活接与快速卡子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

6、必须及时拧紧,防止风水胶管脱落伤人。4、 打眼时,要根据中腰线及爆破图表要求布置炮眼。钻进 中,钎子不能上下左右移动,以免造成闷气断钎伤人。5、 打眼时,风钻前方不准站人。掌钎点眼人衣袖口要扎紧,系好工作服纽扣,眼定住后,要立即撤到风钻后面。风钻、锚杆机的位置,高低要根据眼的角度调好。打眼时,钻工要立于风钻一侧,不要用两腿夹住钻,也不准受握风钻钻腿、锚杆机活杆,只能受握风钻、锚杆机把手。用力要均匀适当,防止操作不协调,用力不均匀而发生断钎伤人。锚杆机钻工要在锚杆机的右侧操作,锚杆机左侧不准站人,防止打住钻杆锚杆机左旋伤人。风钻,锚杆机更换、续接钻杆时,要关闭供风开关将压风量减小到最小,慢慢关闭

7、升降开关使风钻、锚杆机低速转动,慢慢回落到最低位置后,方可更换钻杆。钻工和更换钻杆人员要配合默契,防止钻机突然的升降伤人。6、 多台风钻,锚杆机打眼,必须作到:定人,定机,定位。风钻不准上下重叠布置,风钻下不准站人。打高眼时要扎好牢固的架子。7、 在打眼过程中,如遇突然喷水或钻眼内回水变大、变小、甚至全无,或煤岩突然变软,要立即停止钻进进行检查。如果透裂隙水并涌水量较大时不要拔出钎子,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汇报调度。8、 打眼结束后要吹炮眼。吹炮眼时,无关人员要立即撤出。吹眼的俩人要配合好,不准用馈风管子代替阀门,要把吹杆慢慢伸入眼内,并随吹杆的深入逐渐加大风量,以免堵吹杆。开风吹眼时,人

8、要躲开钻孔方向。9、 使用电煤钻打眼时,衣袖口要扎紧,禁止带手套。打眼前,应首先送电试运转,如发现异常,不准使用。打眼时,用镐点眼,严禁手扶钻杆点眼。电钻打眼要用力均匀,不准用脚蹬或强推硬压。严禁在残眼内重新打眼。打眼结束后,应将电钻带到安全、干燥、清洁的地方,并将电缆盘好。10、 无论风钻打眼或电煤钻,锚杆机打眼,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打干眼。(二)装、放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放炮前,班组长必须组织掘进工作面人员进行敲帮问顶,详细检查顶帮滑纹情况,摘掉活石,并检查加固支架。2、爆破工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并要持证上岗,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3、严格执行用多少领多

9、少,用不了交回去的火药领退制度。领取的火药,必须锁在专用箱内锁好(雷管与炸药必须分装),严禁乱扔乱放。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每次爆破时,都必须将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使用硬化变质炸药,发现变质炸药要退回火药发硐室,不准私自处理。4、起爆前,所有机具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在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路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应在距爆破地点100m以外的躲避所内或安全地方进行警戒,并要严格执行“爆破三级信号三保险制”。爆破后,警戒人员必须由班组长亲自来接,不准私自脱岗。5、装配起爆炸药时,必

10、须遵守下列规定:(1) 装配起爆炸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面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起爆药。装配起爆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 装配起爆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带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6、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三信号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7、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

11、程(2001年)第三百二十八条、三百二十九条严禁明火起爆和放糊炮。8、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1) 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时。(2) 装药前和起爆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3) 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面1/3以上。(4)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有出水预兆、透老空等情况时。(5)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6) 在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未洒水降尘时,或打干眼时。(7) 掘进工作面附

12、近的工具、电缆、管子设备等未进行可靠保护时。(8) 炮眼内的煤粉、岩粉未清除干净时。(9) 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不符合规程要求时。(10) 不使用水泥炮时。(11) 爆破母线长度不够,或有明显接头未做处理时。(12) 各路岗哨未按规定设好,交代好时;或不严格执行“爆破三保险制”时。(13) 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三级信号”时。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组长、队长迅速处理。再未做出妥善处理前,不准装药起爆。9、装药时,首先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煤矿井下爆破

13、母线必须符合标准。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2)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3)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4)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5) 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回路。(6)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11、 起爆前,脚线的连接工作

14、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但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12、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在距爆破地点100m以外,并在躲避所里或拐弯以外有安全可靠遮挡的地方起爆。13、 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起爆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爆破后,必须立即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14、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全面检查一切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再经瓦斯检查员亲自同意后方准开始执行。爆破前,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5秒钟,抬头观察,无问题时,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

15、爆破完毕。再特殊情况下,如果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代清情况。15、 掘进工作面必须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半煤岩巷道采用分打分装(应采用正向起爆)。16、 爆破后,当掘进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17、 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成短路,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18、 处理拒爆(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如果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 在距离拒爆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旋转的起爆药或从起爆药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雷管。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5) 在拒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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