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办法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99407247 上传时间:2023-10-2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核算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财务核算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财务核算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财务核算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财务核算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核算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核算办法(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财务核算办法 为了加强指挥部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防范会计工作失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财税法规,结合指挥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部内部会计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及我公司所从事的项目的特性,我公司执行建设单位会计的核算办法,并根据建设单位会计有关制度建立使用会计科目,建立账目。第二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建设单位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要保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一致。第三条、会计年度按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

2、一日止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第四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五条、根据建设单位会计的有关规定设立科目,编制报表,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第六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要妥善保管,建立档案。第七条、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单位资金管理办法如下:一、银行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该限额的采用银行结算方式。二、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含支付给个人的咨询费、评审费等);根据国家制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向个人收购

3、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及其它方面支出等。第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一、据“规范”48条的规定,原始凭证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及填制人签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数量、单价和金额。二、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所谓“公章”应是具

4、有法律效力和规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三、凡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验收由有关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入库要填制入库单据,不需入库的要由经办人员在凭证签名或盖章,经过购买以外的第三人检查核实后,会计人员才能据实报销受理。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单据,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

5、保存,不得撕毁。五、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除必须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货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允许退货发票代替收据。如情况特殊时,可先用银行有关的凭证如汇款回单等作为临时收据,待收到收款单位的收据证明后,再将其附到原始凭证之后。六、职工出差借款时要填制借款单据,要有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借款原因,报总经理审批,最后经财务部门主管核准后到出纳处办理手续,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结算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回原始借款借据。如果上次借款没结清(除允许保留一部分额定周转金的人员外)原则上本次不予借支。七、经上级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原始批件作

6、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单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八、发现原始单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开出或更正。在更改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第九条、职工因公外出,交通费、住宿及补助标准按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交通车辆日常油耗与维修,司机行车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报销程序:报销人据实将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按次序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先经部门主管核准并填制张数、金额后,报主管副指挥长审批,经指挥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第十一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我单位实行通用记账凭证。第十二条、对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凭证的内容必须具

7、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凭证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表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2、填制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单据填制,或者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它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

8、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它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单据所列支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开给原始作证分割单,进行结算。第十三条、对于机制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印章。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1、记账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

9、明单位、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处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及文件等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类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10、,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5、外来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丢失,应当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第十五条、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性账簿。第十六条、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11、人员签字或盖章。第十七条、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时,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1、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2、账账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3、账实核对。核对会计账簿

12、记录与财产实有数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相核对;银行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核对等。第十九条、定期结账。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注明“当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户余额都应当结转下年。3、年度终了时,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建新账时,填写上年结转额,并在摘要栏内填写“上年结转”字样。第二十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修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