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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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宇东城国际基坑支护招标文件招标人: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日 期:2012年 月 日目 录前附表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一、招标说明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形式 四、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 一、招标依据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四、现场踏勘 五、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报价书格式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和授标 一、开标 二、评标 三、定标 四、授标第五部分 商务表格式及工程量清单前 附 表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恒宇东城国际基坑支护工程2招标编号HYZB-001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具有地基与基

2、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师资格6投标业绩要求有类似规模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业绩7现场踏勘自行组织8招标答疑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9工期要求满足土方施工要求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11投标保证金50000元(提交投标文件前)1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30天14投标文件递交至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开标时间17评标标准招标人定18评标方法经评审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原则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0合同价款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21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邮 箱:第一部分

3、 综合说明一、招标说明招标人: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发标时间:2012年 月 日地点: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勘察现场时间:自行组织地址:平顶山矿工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南角送答疑时间: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地点: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取答疑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 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二、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恒宇东城国际基坑支护工程 2、建设单位: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 3、工程内容:完成恒宇东城国际项目工程地下部分以及周边的全部支护和排水。 4、建设地点:平顶山矿工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南角三、招标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人所

4、报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结算时按实结算。四、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后,投标保证金RMB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配比例:质量40%,工期30%,文明施工10%,安全10%,人员设备到位10%。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方验收符合要求(相关质量、工期、文明、安全等),由监理单位向招标人出具相关证明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一、招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

5、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8、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9、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10、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二、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2、资料的真实性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及开标会现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废标处理并建议招标管理监督部门给予通报或处罚。3、合同履行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6、、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周转材料及相应的工程技术从业人员。4、优惠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5、其它须知5.1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5.3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如有,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5.5定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书面商务投标文件、书面技术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7、)不予退还。5.6中标单位建筑工程师实行建筑工程师证押证制度,建筑工程师证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可退还。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本招标文件一份;1.2投标报价书封面一份1.3工程量清单格式一份1.4基坑支护方案图纸一套7张2、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招标文件的补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或者补充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

8、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者补充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领取招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说明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RMB:50000元(人民币五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在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不按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即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自招标文

9、件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逾期或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5.2.1本项目定标无异议后,由招标人书面确认,平顶山恒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即可退还本项目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可凭本单位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下简称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以下简称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及银行开具收据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5.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参加投标。5.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5.4.2投标人在领取招

10、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5.4.3未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5.4.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故意哄抬报价或串标的;5.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四、现场踏勘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综合说明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11、。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五、工作要求1、学习和审查方案1.1检查方案和资料是否齐全,核对平面尺寸和坑底标高,资料相互间有无错误和矛盾;1.2掌握设计内容及各项技术要求,了解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特点、工程量和质量要求;1.3熟悉土层地质、水文勘察资料;1.4审查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1.5搞清地下构筑物,基础平面与周围地下设施管线的关系,相互间有无错误和冲突;1.6要求采用招标人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明确各专业工序间的配合关系、工期要求;1.7向参加施工人员层层进行技术交底。2、查勘施工现场摸清工程场地情况,收集施工需要的各项资料,包括施工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河流、气象、运输道

12、路、邻近建筑物、地下基础、管线、电缆坑基、防空洞、地面上施工范围内的障碍物和堆积物状况,供水、供电、通讯情况,防洪排水系统等等,以便为施工规划和准备提供可靠的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中招标说明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自身费用。3、编制施工方案3.1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合理的支护方法、顺序、范围、和对土石方开挖的搭接施工要求;3.2提出需用施工机具、劳力、推广新技术计划;3、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制定合理、科学、可靠的施工组织措施;3.3仔细研究施工现场、地质情况及与周围建

13、筑的位置关系,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3.4制定出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中标后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4、准备机具、物资及人员4.1作好设备调配,对进场机具设备进行准备检查;4.2准备好施工用料,按施工平面图要求堆放;4.3组织并配备基坑工程施工所需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4.4组织安排好作业班次;4.5制定较完善的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网络;4.6建立技术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4.7对拟采用的基坑支护工程新机具、新工艺、新技术,组织力量进行研制和试验。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一、投标须知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14、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送招标单位(同时将电子版疑问发送至 )。招标单位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并形成书面文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2、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4、投标人中标后直至工程完工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工程,否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100%承担。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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