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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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xx 年)】【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XX年)】【XX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纲要(XX-XX年)】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XX-XX年)】,结合实际,制定我县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 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保障法律法规实施为着力点,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构建和完善全县法 治体系,逐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三个XX实现追赶超 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主要任务(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由党委和政府确认 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做到法无授权 不可为,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定权力,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 威性。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 对应的责任事项,建

3、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做到法定职责 必须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中介 服务事项。凡无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对 于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凡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一律不得截留。企业 投资项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除特殊 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 介机构,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 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部 门预算,严格限定完成时限。对确需保留的

4、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制定目录并向 社会公布。禁止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 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 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 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严禁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 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严禁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已取 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以“先照后证为原则,“先证后照为例外,全面推进“先照后证 改革工作。除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决定明确规定必须先许可、后办照的行政审批事 项外,对法律、法规中未明确规定必须先许可、后办照

5、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中 省市文件中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作为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后置审批事项。 建立健全“三证联办机制,实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国税、地税)、机构代 码证登记“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发放,实施“三证合一。(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 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和 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凡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涉及 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涉及经济社会发 展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

6、证。依法开 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 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确保决策合法。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政府或部 门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 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组建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优 秀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工作部门、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由本部门(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专职法律顾 问,也可以外聘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聘

7、任法律 顾问。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经费保障,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不得超越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不 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内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违法限制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 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公布施行。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制度。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

8、担行政 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 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报上级政府备案的同时,应 当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法制机构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认 为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矛盾的,可以向负责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制机 构提出书面审查的建议,法制机构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回复申

9、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县政府每年对备案审查情况 进行一次通报。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制定机关每5年组织一 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 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 保护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 执法主体资格由县人民政府登记或者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 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未取得法

10、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的有效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未 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 理工作,由县政府法制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监督职能,对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实施重点监督。政府法制机构在县 政府的领导下,履行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的综合监督职责。具体实施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确认,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组织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和优秀卷宗评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 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11、、依法行政检查督办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未经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审核或审 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 执法决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界定政府各部门及其 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力度,引导和 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坚决惩处不执法、乱执法。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 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执法腐败行为。(五)依法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

12、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重大案 件实行现场调查、听证会等审理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现“案件事 了,定纷止争。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规范信访工 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全力保障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和维护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健全及时就地 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抓好依法逐级走访、信访办理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严 格实行诉访分离,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推进通过

13、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 求,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 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 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全县行政机关必须坚持在 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 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通报制度,尊 重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使职 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接受

14、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 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重视网络监督, 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应坚 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 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相关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 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 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5、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 人,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 也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工作任务、责任 单位和责任人员“三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确保 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二)加强法制宣传及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法制信息建设工作,促进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 作交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乡镇(街道办

16、、便民服务中心)、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深入乡村、社 区、学校、企业,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每半年向县政府报送一次工作进 展情况,每月向县政府报送法制信息。信息可以是近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新经验和典型事例等法制报道、经验交流,也可以是课题研究成果。各乡镇(街 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在没有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外,信息报 送将作为年底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依据。(三)切实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关切。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 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 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努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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