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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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徐子伟省委省政府从我省粮食安全战略出发,于2010年作出在全省范围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决定,并作为全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建设任务。这一举措对提升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全省年粮食产量160 亿斤红线,促进粮食生产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取得成效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通过三年多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到2012年底,全省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3632个,总面积358.6万亩,完成全省规划任务的44.8%。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作用:一是促进了耕地资源的保护,“藏粮于田”战略得到有效贯彻。各地粮食生产功

2、能区全面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加强基本农田管理,耕地抛荒现象明显减少。二是促进了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各地已建功能区基本形成了田成方、路成网、渠系配套、排灌畅通的新局面。在近年来遭受的自然灾害中,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减灾抗灾的能力明显高于区外。三是促进了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通过培肥地力,普及良种、良法和良技,创建高产示范方等途径,提高了功能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2年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产量比面上生产增产7.3%。四是促进了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快速涌现

3、,同时积极推进了土地流转。五是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全程机械化,培育和扶持了社会化服务组织。例如,到2012年底,全省功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总体达到78.3%,机耕机收率基本达到100%,机插率达到52.4%。总体而言,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二)粮食生产功能区持续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1、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具体表现:一是省级财政支持不足,且涉及部门多,资金整合落实难度大,缺乏财政专项的“增量”支持。二是各地建设配套资金普遍难以落实到位。三是经营主体投入积极性不高。随着功能区建设的推进,后期的建设区块条件相对更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更大,建设资金的需求量

4、将更大。2、待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实现吨粮田建设目标难度较大。从实际情况看,设施较好、能达到吨粮要求的标准农田仅占30%左右。一些功能区被“上山下滩”,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薄弱、土壤贫瘠,“三新”技术推广受到制约。要将这些功能区建成为设施完善、配置齐全、稳产高产、旱涝保收的吨粮田面临很大的困难。3、粮食生产功能区转换生产经营方式任务艰巨。具体表现:一是土地流转特别是连片流转难问题依然突出,规模化经营推进难。二是农机化配套装备面临诸多困难,如因功能区内配套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停止,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和农机仓库等功能设施无法落实的问题十分突出,植保机械、烘干设备严重不足。三是粮农综合素质有待于提高,种粮大

5、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缺乏。4、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要粮与农民要钱的矛盾突出。经营农户首先要考虑种田的经济效益,而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尽管出台了各种粮补政策,但属于普惠性的政策补贴,对于功能区内的农户来讲并没有特别受益,使得农户改种经济作物、进入高价值农产品生产领域的想法日趋强烈,功能区非粮化倾向日趋明显。 5、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护主体缺失、管护机制不到位。主要表现:一是功能区建设牵涉多个部门,职、权、责不够明晰。二是功能区粮食生产功能长期稳定难以保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有权自主生产经营,要让农民稳定种粮,必须要有新的经济激励措施。三是功能区重建设轻管护现象普遍

6、存在。功能区管护责任人、管护维修经费未落实等问题突出,管护制度形同虚设。(二)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对策建议1、进一步强化政府建设功能区的主导作用。建立并完善各级领导联系制度,明确由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功能区验收和管理制度制定等职能;明确由乡镇政府行使项目业主职责,做好与村组的协调职能。 2、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的资金支持长效机制。建议设立省、市、县三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具备条件的,其来源可从土地出让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每年不得低于某一基准数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功能区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3、出台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粮补政策。建议制定明显高

7、于功能区外的粮食补贴标准,优化补贴结构。建立与粮农实际种植面积或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的政策补贴机制,以及功能区粮食生产成本与价格联动的补贴机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的补贴。4、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功能区建设要重视粮食生产水生湿地、生态涵养、美化环境功能的体现与保护,以及与稻作文化、创意农业的融合,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升级。建议对实现升级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给予生态补偿,直接补给功能区所在的镇、村和稻谷规模种植者。5、进一步推进规模经营和人才支撑。建议省级功能区由政府将土地流转集中,返租倒包给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

8、规模经营主体,稳定粮食生产。加快培育新型职业种粮农民,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有文化的中青年和返乡农民工从事粮食生产,使其成为未来粮食产业的创业人才。6、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完善和落实农业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分级分项目对口联系和指导服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园区化条件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推广新机制。力争在良种繁育、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稻米深加工、农作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7、进一步争取政策扶持和法律保护。建议制定财政扶持、税收减免、信贷优惠先等“特区”政策,分级激励粮食生产功能区,调动功能区所在地政府以及粮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建议尽

9、早出台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制定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保护条例,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长久发挥作用。8、强化建后管护责任落实和监督。严格发生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保障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功能区建设和保护督查考评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安排相关投资和政策支持,以及评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到各级地方政府综合考核、新农村建设考核以及党政一把手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中。代表姓名:徐子伟(温州代表团)代表职务:省人大常委,省知联会副会长、省农科院副院长代表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电话:8;通讯地址:杭州市石桥路198号浙江省农科院邮政编码:31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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