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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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B四川烟草亚有脸任公司成都分厂企 业标隹QB/CYSCG HJ102-201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011-07-13 发布2011-07-13实施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 发布本制度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依据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和YC/T 38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结合本厂实际运作 情况编制。本办法由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提出。本制度由设备信息部起草。本制度由安全管理科归口。本制度起草人:徐泽伟本制度审核人:孔晓龙本制度批准人:甘忠德文件修订状态修订次数修订条款修订依据修订人生效日期2安全用

2、电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厂安 全用电日常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部门在生产、维修、办公等作业过程中安全用电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QB/CYSG G HJ013-2011安全检查及内部审核管理办法QB/CYSG G

3、HJ109-2011变配电站管理制度QB/CYSG J HJ005-2011变配电设备安全技术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电气设备: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包括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 用电的器件,例如电机、电器、变压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气用具。3.2 手持电动 工具:用手握持或悬挂进行操作的电动工具。常见的 有手持电钻、手持切割机 等。3.3 移动电气装备:需移动使用的电气装置。常见的有移动砂轮切割机、移动空压机、移动吸尘器、移动扫地机、装设高度低于2米的工业风扇等。3.4 I类电动 工具: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 定电压超过50伏,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

4、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 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3.5 II类电动工具:绝缘结构 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II类工3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 置,一般为绝缘外壳。3.6 III类电动工具:安全电压工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 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 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 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3.7 临时用电:根据生产、试验、施工 等需要,经过审批,从配电箱(柜、板 )临时引出的电气线路。工厂规定作 业相关方通过插座、接线

5、板引出的电器使用线路,也按临时用电审批和控制。4职责4.1 设备信息部负责工厂电气设备和 线路的归口管理,负责制丝车间、卷包车间生产现场各区域电气维修,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用 电的指导和检查。4.2 动力车间负责配电房的日常管理,负责除制丝、卷包车间生产现场以外区域的电气维修。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用电 的日常管理。4.4 安全管理科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用 电进行监督检查。5工作程序及安全控制要求5.1 人员资质要求5.1.1 各部门电气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人员均应经过有资质单位培训,取得电工特种作业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 内,由本人随身携带或保存在工作地点。5.1.2 在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还

6、应经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相关作业。5.2 变配电安全管理动力车间负责变配电 现场技术资料的管理,并负责变配电站的管理;具体执行变配电站管理制度。5.3 电气线路和配电箱、柜管理5.3.1 电气线路与配电箱、柜应符合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的要求;动力车间负责电气线路的管理,各 部门负责管辖区域内电气线路的日常管理,不得自行设置任何电气线路和4改动线路,发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报告动力车间。电气线路应符合及下列要求:a)固定设备和照明使用 的电源线应采取穿管敷设;b)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 电部分应与系统主干 PE连接牢固;PE线和N线不允许任何漏接、

7、错接、混装、串 接等现象;PE线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 用作PEN线或作为 正常时载流导体;c)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管 道、水管、暖气管、蛇皮管等作为PE线使用;d)单相设备N与PE应分开,且从主端子排引 出;N与PE分开后,不得再合并;e)用电设备接入处 PE标识应明显,明敷的接 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 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f) 各种电器元件及线路 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 现象。5.3.2 动力车间负责配电箱、柜的配置,应符合变配电设备安全技术标准的要 求,其中:a)生产车间、食堂等场所均应参照采用封闭式箱、柜

8、;b)除尘房、库房等必须采用密闭式的电气设施;c)酒精库、液化石油气 施;混气站等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设d)配电箱、柜不得有裸 应有可靠的屏护;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箱、柜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e)箱、柜符合电气设计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器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f)箱、柜有其本身的编号,应标识所控对象的名称、编号等,且与实际相符合,配电柜内应有单线系统图,交流、直流或不同电标明进出线路、电器装置的型号、规格、压插座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或标保护电气装置整定值等;志。5.3.3各部门负责对配电箱、柜的现场管理,确保符合以下要求:a)

9、配电箱、柜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b)箱、柜前方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因工艺布置、设备安装确 0.8m,但不得影响箱门开启和操作)。有困难时可减至5.4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要求5.4.1设备信息部和使用部门应分别建立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台帐,登记种类、数量、保管5和使用部门及人员、5.4.2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部 门负责对电动工具进行日常管理,使用者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对工具进行检查,确保电源插头、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开关灵敏、可靠,无 缺损、破裂,确保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按出厂长度,不得随意接长或拆换,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 破损。5.4.3 设备信息部负责组

10、织使用部门,参照 GB 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 、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程每年进行一次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的内部测量,并在手持电动工具上粘贴检测合格标识,并保存绝缘电阻测量记录,电动工具使用500V兆欧表测量,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测量部位绝缘电阻I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MQn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MQ出类工具带电零件与 外壳之间1MQ5.4.4 使用者如果发现手持电动工具上的检测合格标识缺失,应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重新进行检测,并粘贴检测合 格标识。5.4.5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选 用n类工具,必须在一般场所使用I类工具时,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 不大

11、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5.4.6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锅炉、蒸发器等金属容器内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和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5.4.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工具的维修由使用部门委托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常规检测由使用部门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5.5移动电气 装备的安全要求5.5.1 设备信息部负责移动电气装备管理,设备信息部和使用部门分别建立移动电气装备台帐,登记种类、数量、使 用部门、绝缘电阻检测情况等。5.5.2 移动电气装备使用部门负责对移动电气装备的日常管理,使用者在使用移动电气装备前,应对工具

12、进行检查,确保其防护罩、遮拦、屏护、盖应能防止人手指触及旋转部位,且应完好、无松动,保持旋转平 稳,无晃动、无噪声;电源开关可靠、灵 敏,且与负载相匹配。5.5.3 设备信息部负责组织 移动电气装备的绝缘电阻测量,间断性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停用超过三个月),使用 前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测量其绝缘电阻,常年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应每年测6QB/CYSC GHJ102-2011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量一次;绝缘电阻值 不应少于1 MQ ,并保存绝缘电阻测量记录。1.1.4 使用部门应对操作者 进行日常教育,确保其: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在湿的地方摆放电器;在移动电器设备 设施时,应先切断电源;不在一个插座上插

13、用许多移动电器;经常检查移动电气设备设施的接 线是否破损;移动电气设备设施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杂物;使用时做到用毕断电,人走断电;电 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拆除或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1.1.5 长期在工厂工作的相关方使用的移动电气装备,由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监督其对移动电气装备进行定期绝缘电阻测量,并备案其测量记录。5.6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5.6.1 由于工作(包括相关方作业)需要,凡在厂内临时架设电线用于照明、焊接、各类电机、电气设备的线路,均 由使用部门(或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审批手续,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交由设备信息部审批,如需动力车间实施的,还应由动

14、力车间签署意见。5.6.2 临时用电审批表应有申请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内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用电申请部门现场负责人、施 工方现场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装设地点与装拆日期等内容;并经审批后方可由相关电气 作业人员实施搭接;临时用电所在部门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5.6.3 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限为15天,如需要延长应办理延期手续;当预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用电线路,应按固定 线路方式进行设置。5.6.4 临时用电作业应符合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 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 场检查和确认

15、。相关方人员需通过插座、接线板使用工具、设备,也应办理临时用电审批手续。5.6.5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 由设备信息部或动力车间电工负责,架设 临时用电的线(缆)应参 照GB 50194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配置符 合安全规范的移动式电源箱或在指定 的配电箱、柜上供电,容量大于用电设备容量,严禁线(缆) 超负荷运行。5.6.6 临时用电线路及使用 插座引出的线路超过 6米的需使用接线盘;敷设线路经过走廊、过 道的,应架空悬挂或在地面设置时采取防止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5.6.7 敷设线路经过 机动车道的需参照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专用电杆架空线路,满足与 地面最小垂直距离大于 4米,并在电杆上 悬挂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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