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99099244 上传时间:2023-10-12 格式:DOCX 页数:73 大小:94.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73页
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7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7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3)58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经全许办(2003)69号文批准,增加“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黑龙江省分析测试中心”承担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现将过氧氧乙酸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换(发发)证实实施细则则公布布如下:过氧乙酸产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实施细细则全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二OO三年年五月 过氧乙酸产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实施细细则1 总则则1.1 为了做做好过氧氧乙酸产产品生产产

2、许可证证发证工工作,根根据国务务院授权权国家质质量监督督检验检检疫总局局管理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工工作的职职能,依依据国务务院国发发1998454号号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试行行条例、国国家质量量监督检检验检疫疫总局第第19号号令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管管理办法法以及及国务院院3444号令危危险化学学品安全全管理条条例等等有关规规定,特特制定本本实施细细则。1.2 凡在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境内生生产并销销售过氧氧乙酸产产品的所所有企业业和事业业单位(以下简简称企业业),不论论其性质质和隶属属关系如如何,都都必须取取得生产产许可证证才具有有生产该该产品的的资格。任任何企业业不得生生产并销

3、销售无生生产许可可证的过过氧乙酸酸产品。1.3 实施生生产许可可证管理理的过氧氧乙酸产产品按类类别分为为1个申申证单元元(见附附件1,增增补或调调整品种种时,另另行通知知)。2 管理理机构和和检验单单位2.1 国家质质量监督督检验检检疫总局局负责过过氧乙酸酸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的颁颁发和监监督管理理工作。全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以下简简称全国国许可证证办公室室)负责过过氧乙酸酸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颁发发和监督督管理的的日常工工作。2.2 全国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办办公室危危险化学学品审查查部(简称危危险化学学品审查查部)设在中中国石油油和化学学工业协协会质量量部,受受全国许许可证

4、办办公室的的委托,负负责起草草和组织织宣贯过过氧乙酸酸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实施施细则;指导对对申请取取证企业业的生产产条件审审查和根根据审查查情况组组织抽查查;审查查、汇总总申请取取证企业业的有关关材料等等,并承承担全国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交办的的其它事事宜。全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危险化化学品审审查部地 址:北北京市朝朝阳区亚亚运村安安慧里四四区166号楼邮政编码:10007233电 话:011088488852001 , 01008488850009传 真:011088488852001网址:联系人:陈陈瑞英为了便于管管理,危危险化学学品审查查部下设设危险化化学品审

5、审查部有有机产品品审查分分部(简简称有机机产品审审查分部部)。有有机产品品审查分分部设在在国家基基本有机机原料质质量监督督检验中中心,负负责协助助危险化化学品审审查部做做好相关关工作。2.3 各各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以下下简称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负负责受理理过氧乙乙酸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的的企业申申请;组组织对申申请取证证企业的的生产条条件的审审查;配配合组织织对生产产许可证证实施细细则的宣宣贯;负负责对获获证企业业的监督督管理以以及查处处生产和和销售无无证产品品工作。各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办办公室(以以下简称称省级许许可证办办公室),承承

6、担本行行政区域域内生产产许可证证管理的的日常工工作。2.4 过过氧乙酸酸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的检检验工作作由以下下单位负负责:国家基本有有机原料料质量监监督检验验中心(有有机产品品审查分分部)地 址:北北京市朝朝阳区和和平街北北口 北京京化工研研究院邮政编码:10000133电 话:0110-66427703552传 真:0110-6642228666l联 系 人人:范彦彦如3 企业业取得过过氧乙酸酸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的基基本条件件3.1 取得工工商行政政管理部部门核发发的有效效营业执执照,经经营范围围应当覆覆盖申请请取证产产品;3.2 取得危危险化学学品安全全管理条条例中中规定的的省、自自治区

7、、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经济贸贸易管理理部门或或者设区区的市级级人民政政府负责责危险化化学品安安全监督督管理综综合工作作部门颁颁发的批批准书;3.3 产品质质量符合合现行的的国家标标准或者者行业标标准(见见附件11);3.4 具有正确、完完整的技技术文件件和工艺艺要求;3.5 具有保保证该产产品质量量的生产产设备、工工艺装备备、计量量和检验验手段(见见附件22);3.6 具有保保证正常常生产和和保证产产品质量量的专业业技术人人员、熟熟练技术术工人以以及计量量、检测测人员;3.7 具有健健全有效效的质量量管理制制度;3.8 符合法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及国家家有关政政策规定定的相关关要求。4 申请请和

8、受理理4.1 企业需需提交以以下申请请材料:4.1.11 全全国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申请请书一一式三份份;4.1.22 全全国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申请请书补补充表格格(见附附件3)一一式三份份;4.1.33 营业业执照复复印件三三份;4.1.44 条条款3.2的批批准书复复印件三三份。4.2 申请和和受理程程序4.2.11 企业业应到其其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领领取全全国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申请请书,并并按规定定要求填填写和编编制电子子文本。申申请书中中“产品名名称”一栏填填写申证证单元,“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格,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及补充表格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4

9、.2.22 企企业应在在规定时时间内将将申请材材料报送送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4.2.33 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对对上报的的申请材材料进行行审查,并并在7个个工作日日内对符符合申报报条件的的企业发发放生生产许可可证受理理通知书书;对对不符合合要求的的申请材材料立即即退回企企业重新新填写。因因退回申申请材料料而贻误误申报生生产许可可证的责责任由企企业自负负。4.3无论论企业经经济性质质和隶属属关系如如何,凡凡有独立立的营业业执照,均均可单独独申请生生产许可可证。4.4 经经济联合合体有关关企业的的申请。4.4.11对于能能依法独独立承担担法律责责任的经经济联合合体的子子公司或或生产厂

10、厂,应单单独申请请生产许许可证,其其产品应应标注各各自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编号号。经济济联合体体也可申申请生产产许可证证,但必必须将全全部所属属子公司司及生产产厂在申申请时注注明,全全部所属属子公司司及生产产厂都取取得了生生产许可可证或经经审查全全部达到到合格要要求时,经经济联合合体方可可取证,只只有以经经济联合合体的名名称出厂厂的产品品,方可可标注经经济联合合体的生生许可证证编号。4.4.22对于不不能依法法独立承承担法律律责任的的经济联联合体的的分公司司或生产产厂、点点,可由由经济联联合体分分别和每每一分公公司(生产厂厂、点)一起申申请生产产许可证证(持经经济联合合体营业业执照复复印件和和该经

11、济济联合体体的证明明),其其产品应应标注各各自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编号号。也可可以由经经济联合合体统一一申请生生产许可可证,但但必须将将其全部部的分公公司及生生产厂、点点在申请请书时注注明,全全部分公公司及生生产厂、点点都必须须接受审审查,并并全部达达到合格格要求方方可取证证,其产产品可以以标注经经济联合合体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编号号。5 企业生生产条件件审查5.1由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负负责组织织审查组组,审查查部负责责推荐审审查人员员,审查查组的组组成应符符合下述述原则:5.1.11审查组组成员必必须严格格遵守发发放生产产许可证证工作人人员守则则(见见附件88)。所所有审查查组成员员的身份份应

12、具有有公正性性,与企企业有利利益关系系者应予予回避;5.1.22审查组组应由具具有化工工专业能能力的生生产许可可证审查查员、专专家及企企业所在在省级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的代表表组成;5.1.33审查组组实行组组长负责责制,组组长由生生产许可可证审查查员担任任;5.1.44审查组组一般由由2-44人组成成。5.2现场场审查5.2.11省级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应在受受理企业业申请后后2个月月内组织织对申请请取证企企业的生生产条件件进行审审查。5.2.22省级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负责确确定现场场审查日日程安排排,制定定审查计计划,并并提前通通知企业业。5.2.33 现场场实际审审查时间间一般为为1-

13、33天。5.2.44审查组组的现场场审查活活动应覆覆盖企业业生产条条件中有有关申证证产品的的全部要要求,按按过氧氧乙酸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企业生生产条件件审查办办法(见见附件44)进行行审查,并并做好记记录。审审查组组组长应确确保审查查活动符符合审查查计划要要求。5.2.55对于已已受理申申请,但但不接受受生产条条件审查查的企业业应视为为生产条条件审查查不合格格。5.2.66对于生生产条件件审查不不合格的的企业,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在在生产条条件审查查后3个个工作日日内向企企业发出出生产产许可证证审查不不合格通通知书,同同时收回回生产产许可证证受理通通知书。企企业自接接到生生产许可可证审查

14、查不合格格通知书书之日日起,应应进行认认真整改改,2个个月后方方可再次次提出取取证申请请。6 产品抽抽样与检检验6.1对于于生产条条件审查查合格的的企业,审审查组在在现场审审查同时时,根据据过氧氧乙酸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抽样、封封样规定定(见见附件66)抽样样,并填填写抽样样单(见见附件77)一式式三份(一一份留企企业,二二份寄或或随样品品送检验验单位),审审查组应应对抽样样过程的的真实性性负责。6.2因国国家法律律、法规规、标准准规定的的技术、安安全原因因,审查查组不能能抽样或或抽样后后企业不不能送样样的,审审查组应应向省级级质量技技术监督督局提出出书面申申请,由由省级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根

15、据有有关规定定,在保保证工作作进度的的前提下下,协调调安排产产品检验验工作。6.3企业业应在封封样后115日内内将样品品送(寄寄)至检检验机构构。6.4 检检验单位位在收到到企业送送交的抽抽样产品品后,应应确保产产品检验验活动符符合过过氧乙酸酸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检验验规则(见见附件55)的要要求,在在规定的的期限内内完成检检验任务务,并提提交产品品质量检检验报告告一式三三份(受受检企业业1份、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22份)。检检验单位位应对检检验报告告数据的的真实性性负责。6.5对于于已受理理申请,但但拒不接接受产品品检验的的企业应应视为不不合格。6.6 对对于不合合格的企企业,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应应在收到到检验报报告之日日起3个个工作日日之内向向企业发发出生生产许可可证审查查不合格格通知书书,同同时收回回生产产许可证证受理通通知书。企企业自接接到生生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