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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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TD2013-J-044)招标公告 受天津大学的委托,天津大学资产处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招标编号:TD2013-J-044) 二、招标内容: 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 标书见附件,免费下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请将联系电话标注于身份证复印页下方)。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h

2、ttp:/)下载。 五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21日 12:00止,每日8: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9日9:00前在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9日9:00在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 七、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接受上述采购项目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在开标截止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天津大学资产处,逾期将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八、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大学资产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

3、300072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22) 27406281 27406282 传真电话:(022) 27406281 联 系 人: 孟 峥、兰建章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大学资产处 2013年5月天津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D2013-J-044)招标单位: 天津大学资产处日 期: 2013 年5 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4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采购项目4二、招标编号:TD2013-J-0444三、招标内容: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4*四、合格的投标人4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放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5七、开标5

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一、总 则6二、招标文件说明7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五、开标11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5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18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草案)19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0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20附件一:封面20*附件二:投 标 函21*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3附件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24*附件五:投标人资格声明25*附件七: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7附件七: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7*附件八

5、: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7*附件九:2012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7附件十:投标人近两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如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7附件十一: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7*附件十二:开标一览表;28*附件十三: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29附件十四:投标产品技术情况介绍;(投标人自行编写)30附件十五:投标产品技术偏离表30附件十六:投标产品彩图;30附件十七: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30第一

6、部分:投标邀请 天津大学(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就天津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项目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TD2013-J-044三、招标内容:高压搅拌釜式反应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四、合格的投标人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放1、要求:报名提供

7、以下文件:(传真有效)(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请将联系电话标注于身份证复印页下方)凡未提供以上文件的厂商将无法在天津大学资产处进行报名登记,且不允许其进行投标活动。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http:/)免费下载。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3、地点: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20室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资产处

8、邮编:300072联系人:孟 峥、兰建章电话:022-27406281/27406282传真: 022-27406281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29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递交地点: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四会议室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资产处3.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七、开标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29日9:00。2、开标地点:天津大学会议楼第

9、四会议室3、开标时,投标人出席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 定义2.1“招标单位”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天津大学资产处。 2.2“采购人”指天津大学。 2.3“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2.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有货物相关的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5“潜在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2.6“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 投标

10、费用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招标人对未中标者不予补偿。4 通知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将以书面传真形式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http:/)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一经招标单位发出即视为送达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澄清和修改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5 招标方式5.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6语言61投标人提交

11、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7.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7.2投标人可在坚持其报价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前款规定的时间予以提前。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的内容8.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修改书: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 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在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完

12、整、无误。8.3 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出现明显不符合逻辑等错误,或出现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此后发现并提出,投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标单位做出的解释。8.4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8.3条中的歧义、矛盾、错误或存在其它不合理条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上述问题,则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在此之后,不管中标与否,都不得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

13、。8.5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任何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2013年5月21日16时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澄清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9.2招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3 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单位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

14、的问题而做出的。9.4由招标单位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http:/)发布变更公告。所有澄清和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9.5 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http:/)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9.6如果招标单位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触,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9.7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若召开标前会,招标单位将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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