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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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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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5)1.1编制目的(5)1.2编制依据(5)1.3编制原则(5)1.4工作原则(6)1.5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保护范围(6)1.6适用范围(7)2组织机构及职责(7)2.1组织机构(7)2.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8)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9)2.4区县指挥部职责(12)2.5污染事件发生单位职责(14)3预防和预警(14)3.1预防(15)3.2预警和事件分级(15)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17)4.1分级响应(17)4.2先期处置(18)4.3扩大应急(18)4.4应急处置(18)4.5应急结束(20)5后期处置和新闻通报(20)5

2、.1善后处置(20)5.2社会救助(20)5.3保险理赔(21)5.4调查和总结(21)5.5情况通报(23)6保障措施(24)6.1组织保障(24)6.2通信与信息保障(24)6.3装备及物资保障(24)6.4处置技术保障(25)6.5应急处置资金保障(25)6.6应急处置纪律保障(25)7宣传培训和演习(26)7.1环境安全宣传(26)7.2预案培训(26)7.3预案演习(26)7.4预案管理(27)8附件(27)1市级有关部门联系表(28)2专家库名单及联系表(29)3环保部门应急联系表(30)1总 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有效防范、及时控制

3、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质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1.3编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4、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对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对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1.4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积极开展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1.4.2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统一指挥,健全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1.4.3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

5、工,分级负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1.5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保护范围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保护范围包括核心区、影响区。核心区包括:江津、渝北、巴南、长寿、涪陵、武隆、丰都、石柱、忠县、万州、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5个区县(自治县)以及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经开区、高新区);影响区包括:合川、永川、璧山、铜梁、潼南、大足、荣昌、綦江、万盛、南川、梁平、垫江、彭水、双桥、黔江15个区县(自治县)。1.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在重庆市

6、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下,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分为三级:2.1.1 重庆市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重庆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重庆海关、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民

7、政局、市政府应急办、重庆警备区、市监察局、长江上游水文局、市农业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2.1.2 有关区县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县应急指挥部):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参照市应急指挥机构设立相应的区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区县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确保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安全。2.1.3 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市、区县两级的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规定,成立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对三峡库区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和应急管理。

8、2.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2.2.1 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市委、市政府应急委领导的指示、命令;2.2.2 发布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采取其他处置措施;2.2.3 收集、掌握、发布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2.2.4 负责指挥调动警力、民兵及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力量,协调驻渝部队救援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2.2.5 决定对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和对水上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1 市安

9、监局: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负责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信息收集、上报。根据市政府应急委领导的指示,做好上情下达,协调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3.2 市环保局:负责建立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组织对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实施监测、对污染扩散进行预测、预警和预报,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的建议,配合抢险对污染扩散实施监控。2.3.3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应急专项资金和物资支持。2.3.4 市经委:协调

10、督促工业企业控制污染源,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2.3.5 市国资委:协调督促所属国有企业控制污染源,参与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2.3.6 市市政委:督促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单位制订应急预案,负责市政设施(含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城市下水道、公厕及粪便处理设施)损坏或异常排放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参与有关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2.3.7 市交委:负责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等运输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负责抢险救援所需设施、设备调运,协调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分析车、船调用;运送救灾物资和转送危险物品;协助做好有

11、关人员疏散或隔离工作。 2.3.8 市商委:提供国家商务部规定的重要应急商品,包括处置污染物的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调拨、储备、供应工作。2.3.9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紧急输送受伤人员并做好入院前急救和处置;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护;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对饮用水污染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提出污染水源水质能否饮用的建议,负责出厂水水质的卫生监测。2.3.10 市公安局:负责对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防范工作的监督管理,侦破放射源丢失、被盗案件;调查处理因车辆运输发生有毒有害物品泄漏、遗散及交通事件引起的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事件。负责事件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事件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负责消

12、防和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事件现场抢险。2.3.11 重庆海事局:负责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等运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监督管理;负责管辖水域内流动污染源溢漏引起的现场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2.3.12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运输引发事件的预防和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和处置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因船舶运输及海损事故引起的水环境污染事件。2.3.13 重庆海关:负责调查进口货物引起的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2.3.14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和处置经费。2.3.15 市农业局:对农作物和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渔业水体、转基因

13、生物、农作物大面积受损等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农村地区善后处理工作。2.3.16 市水利局:负责城市应急后备饮用水源调度,参加事件调查和处置,负责水文监测,提供水文资料信息。 2.3.17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后的气象信息资料。2.3.18 市民政局:根据水环境污染的程度,组织救灾物资,协助有关区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2.3.19 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2.3.20 重庆警备区:组织协调驻渝部队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2.3.21 市监察局:对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和事件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不履行或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的行为。2.3.22 长江上游水文局:负责提供水文资料,并参与预测污染扩散工作。安监、环保、港航、交通、水利、农业、渔业等有关部门要在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按各自职责进行调查,其他部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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