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498959829 上传时间:2023-10-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物业股权抵押合同物业股权抵押合同。鉴于中国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结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银行以下简称“结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当以下责任:第一条A公司同意将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

2、只限于其股权。第二条在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假如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第三条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第四条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利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第五条在结合牵头行和

3、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归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第六条在A公司没有违背贷款合同中归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结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第七条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归还了局部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犯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

4、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假如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施行其获得所有权的权利。第八条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置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展商定,假如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可以获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置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置者。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5、。假如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假如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第九条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A公司、B公司在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受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理解大厦的建立、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A公司对

6、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开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结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局部,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局部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当。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阻碍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第十条由

7、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以下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中国银行分行信贷部地址:电传:回号:A公司地址:电传:回号:B公司地址:电传:回号: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1.假如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2.假如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假如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假如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归还时为止。第十四条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第十五条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国银行分行盖章代表人:签字A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B公司:盖章代表人:CoM签字订立合同日期:年月日订立合同地点: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