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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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年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为确保学院211年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逐步建立符合学院特点的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机制,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01年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评聘结合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逐级晋升的原则。(四)向专任教师倾斜的原则。(五)教学与学术、科研并重的原则。(六)统筹兼顾的原则.(七)基层推荐的原则。二、指标确定(一)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指标的确定2011年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指标为:正高级推荐评审

2、指标7个(其中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1个、非教师系列1个);副高级推荐评审指标个(其中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1个、非教师系列个);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指标暂不设指标限制.(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指标的确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指标是指经各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工作组推荐,参加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名额。1、各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非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各1名。、各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副高级专

3、业技术职称、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非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各名.3、各内设机构和教辅部门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正高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1名.、各内设机构和教辅部门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副高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1名.5、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占部门(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指标。6、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占部门(单位)申报评审指标.三、申报条件(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011年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

4、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要求。(二)申报晋升上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是现专业技术岗位层级中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三)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是所在层级中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上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满足本项第 (一)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破格申报: 、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带头人获得者。2、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或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人)或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人)。(四)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且同时满足本项第(一)和第(二)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此类人员的聘用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5、和学院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聘用。(五)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取得合格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四、组织机构(一)学院成立211年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其职责是:1、负责制定01年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2、负责指导各部门(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工作组)开展工作。3、负责向省、市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学院人事处。(二)学院成立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组,负责对全院申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进行推荐评审。(三)学院成立非教师系列

6、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组,负责对全院申报非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推荐评审。(四)各部门(单位)成立本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下称“分委员会),其职责是:1、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方案.2、负责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3、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推荐评审工作.(五)各分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教学单位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应为委员会成员),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院内其他专业专家担任委员。各分委员会名单报秘书处认定备案。五、工作程序(一)个人申报1、符合申

7、报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01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向本人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申请.2、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211年职称评审个人情况统计表,由部门(单位)统一汇总,报秘书处(只报电子档)。、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大连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二)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工作组推荐评审 ()各教学单位、内设机构及教辅部门分委员会对本部门(单位)符合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依据申报人业绩情况、申报条件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推荐评审量化赋分表,形成书面推荐意评审见后,报秘书处。 (2)专任教师中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在本单位分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业绩陈述和答辩,分委员会形成书面推

8、荐意见后,报秘书处。(3)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经部门(单位)推荐后,需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组会议上进行业绩陈述和答辩,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组形成书面推荐评审意见后,报秘书处.()非教师系列中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经部门(单位)推荐后,需在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组会议上进行业绩陈述和答辩,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组形成书面推荐评审意见后,报秘书处.(5)秘书处将各分委员会、工作组的推荐评审结果,提交委员会推荐评审。2、委员会推荐评审(1)经各分委员会推荐的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在委员会会议上陈述和答辩,由委员会形成推荐评

9、审意见.(2)经各职称推荐评审分委员会、工作组推荐评审的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由委员会形成推荐评审意见.3、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2011年向省、市推荐评审的人员。4、秘书处负责对学院推荐评审人选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秘书处负责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六、委员会推荐评审办法(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推荐评审办法根据辽教发01049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委员会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继续实行申报材料量化和代表作学术水平鉴定、问题答辩水平相结合的推荐评审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申报人员材料量化得分(满分00)占推荐评审权重的50,代表作学术水平鉴定、问

10、题答辩得分(满分0)占推荐评审权重的50。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分值是委员会形成推荐评审意见的重要依据.(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评审办法各推荐评审工作组负责人和分委员会主任,依据申报人员业绩陈述和答辩结果向委员会说明被推荐人的推荐情况。七、工作监督(一)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如评审对象是评审委员的直系亲属时,该委员应当申请或被告知回避。(二)对评审材料审核不严,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三)对于不能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职称条件,违反程序和评审纪律,超越评审范围和权限,不能保证评审质量,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的委员,根

11、据国家、省、市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限期纠正、取消委员资格、通报批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等处理措施。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销,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四)各分委员会、工作组应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对不能履行评审职责、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分委员会下一年度职称推荐评审资格。(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各分委员会、工作组和委员会推荐评审工作的监督。八、下列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一)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二)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人员。(三)伪

12、造学历证明,谎报、剽窃成果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四)病休1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五)上年度因私出国学习考察、访学或在外挂职、承担科研项目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六)在上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上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被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否决、没有取得新的业绩成果的人员。九、相关事项说明(一)大连人才网网报流程是:登陆“大连人才网”()-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参评人员登记”中注册信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信息请仔细核对,一经确认并提交后不可更改)。(二)对于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系列(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图书、档案等),其中级、初级人员的资格认定,

13、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凡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评价办法的系列,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规定科目合格成绩后,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推荐评审。关于01年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申报人员可到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三)内设机构中属于专任教师的“双肩挑”人员,应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先归属到相应的专业(教研室)中。其中符合副高级以上申报条件的“双肩挑”人员,经个人申报,由其归属的专业(教研室)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推荐,不占教学单位申报指标。(四)学院将逐步对专业团队进行梳理,依据该专业团队的师生

14、比和专业建设发展等因素,确定专业团队中各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数量(比例).本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指标,仍然实行从没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教研室)中产生。(五)各部门(单位)的推荐工作要与申报人的教学和育人相结合,要与申报人“教评教、学评教和督导评教”的结果相结合,要与教学单位班子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相结合。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推荐团队负责人和专业带头人。(六)专业技术人员(专任教师除外)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的,须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转评人员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指标限制.(七)专任教师中现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拥有与本专业相对应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可申报晋升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经学院同意后申请转升教师系列上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八)初级职称的评定须经部门(单位)考核、评审、推荐,人事处复核后报委员会推荐评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予以聘用.(九)结合211年职称评审、聘用结果,学院将适时开展专业技术等级的评定晋升工作。(十)对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201年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按一事一议办法研究决定.本方案解释权归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21年7月日文中如有不足,请您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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