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绿色建筑技术指导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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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8页)20090410绿色建筑技术指导推进绿色建筑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部于2005年11月10日以143号令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原2000年第76号令同时废止)。建设部正在研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发展绿色建筑,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角度,全面审视建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和建筑环境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建成绿色建筑。第一节绿色建

2、筑遵循的原则一、绿色建筑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理性的设计思维方式和科学程序的把握,是提高绿色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二、绿色建筑除满足传统建筑要求外,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关注建筑全寿命周期从最初的规划设计到随后的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及最终的拆除,形成了一个全寿命周期。关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意味着不仅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并利用环境因素,而且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低,运营管理阶段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舒适、低耗、无害空间,拆除后又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并使拆除材料尽可能再循环利用。(二)适应自然条件,保护自然环境1、充分利用建筑场地周边的自然条件,尽量保留和合理利用

3、现有适宜的地形、地貌、植被和自然水系。2、在建筑的选址、布局、形态等方面,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征和生态环境。3、建筑风格与规模和周围环境保持协调,保持历史文化与景观的连续性。4、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例如减少有害气体和废弃物的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三)创建适用于健康的环境1、绿色建筑应优先考虑广大群众的适度需求,努力创造优美和谐的环境。2、保障使用的安全,降低环境污染,改善室内环境质量。3、满足广大群众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同时为广大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四)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减轻环境负荷1、通过优良的设计和管理,优化施工工艺,采用适用技术、材料和设备。2、合理利用和优

4、化资源配置,改变消费方式,减少对资源的占有和消耗。3、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地材料与资源。4、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促进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5、增强耐久性能及适应性,延长建筑的整体使用寿命。6、使用可再生的、清洁的资源和能源。第二节 绿色建筑指标体系绿色建筑指标体系是按定义对绿色建筑性能的一种完整的表述,他可用于评估实体建筑物与按定义表述的绿色建筑相比在性能上的差异。一、绿色建筑指标体系的组成绿色建筑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6类指标组成。这6类指标涵盖了绿色建筑的基本要素,包含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规划设计

5、、施工、运营管理及回收各阶段的评定指标的子系统。二、绿色建筑分项指标与应用阶段绿色建筑分项指标与应用阶段见下表:绿色建筑分项指标与重点应用阶段汇总表项目分项指标重点应用阶段节地与室外环境建筑场地规划、施工节地规划、设计降低环境负荷全寿命周期绿化全寿命周期交通设施规划、设计、运行管理节能与能源利用降低建筑能耗全寿命周期提高用能效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使用可再生能源规划、设计、运行管理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水规则规划提高用水效率设计、运行管理雨污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运行管理节材与材料资源节材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使用绿色建材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室内环境质量光环境规划、设计热环境设计、运行管理声环境设计

6、、运行管理室内空气品质设计、运行管理运行管理智能化系统规划、设计、运行管理资源管理运行管理改造利用设计、运行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第三节国家有关节能的法规、标准及规定一、国家能耗及节能目标建设部建科200578号文提出,我国建筑节能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具体目标是:1、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2、到2020年,北方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特大城市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的目标,绝大部分既有建筑完

7、成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2010年再下降20%。3、国家要求今年起直辖市、省会市、大城市应节能65%;其他中小城市应节能50%。二、目前节能工作存在不足1、人们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不够,没有将建筑节能工作提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以及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的高度来认识,致使全国各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发展不平稳。2、现有的管理体制与建筑节能工作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待相关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3、建筑节能的投入过少,科学技术研究进展缓慢,许多节能关键技术没有重大突破。4、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大,得不到及时的推广和应用。三、

8、我国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一)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有关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原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在编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我国已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关于新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2、有关技术标准在标准规范层面,已有的关于建筑“四节”的标准规范有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60多

9、部。(二)参建各方责任1、建设单位:要遵守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工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并应将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2、设计单位:要遵循建筑节能法规、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节能要求,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节能设计,设计文件必须完备,保证设计质量。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单列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的章节;审查人员应签字并加盖审查机构印章。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4、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节能施

10、工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节能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要写清楚节能措施。5、监理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节能技术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和节能承担监理责任。6、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中发现责任主体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三)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全过程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体质量、档案资料未按施工图施工和违反节能标准的,责令整改。(四)处罚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要依据

11、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2、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奖活动。第四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简介一、基本要求1、承担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当变更可能涉及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节能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首次采用的施

12、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建筑节能施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节能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现场应对从事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6、承担建筑节能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对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二、节能验收(一)节能工程验收划分划分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1、

13、土建部分:墙体、门窗、幕墙、屋面、地面。2、安装部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智能)。3、分项工程量较大时划分为若干检验批。(二)节能验收时间节能验收原则上和工程施工同步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三)节能验收程序和组织节能验收程序和组织总体上遵守GB 50300-2001的要求。1、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加;3、节能分部工程验

14、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四)节能验收合格标准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节能验收合格标准基本同GB 50300-2001要求。2、分部工程节能验收合格标准与GB 50300-2001有不同之处: 检验检测内容不同:统一标准为结构安全和功能;节能标准为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检测、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统一标准:查观感质量,节能不验。(五)节能验收记录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节能验收记录同统一标准。分部工程节能验收记录见下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节能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注1墙体节能工程2幕墙节能工程3门窗节能工程4屋面节能工程5地面节能工程6采暖节能工程7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8空调与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验收结论其他参加人员:验收单位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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