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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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否决项 考核项 观察项序号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及要求评审考核标准责任部门1机构1.1注册资金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万元。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综合办1.2生产合法性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不合格;生产的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的,不合格(另有规定的除外)。1.3生产场所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生产场所面积不小于5000m2,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不具备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场所面积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提供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的,不合格。2管理体系2.1体系文件

2、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或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实际不符,没有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不合格;体系文件可操作性差,与现行运作不相符的,不符合要求;无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且未传达至员工的,不符合要求;未建立质量否决制度的,不符合要求。质量部2.2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

3、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未制定管理文件或文件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未依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不符合要求;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的,不符合要求。质量部3人员3.1技术人员至少应具有20名获得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不合格。评审时,生产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综合办3.2人员素质相关负责人应对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技术负责人应熟悉锂离子蓄电池性能以及其影响因素,主要技术人员应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

4、作;关键工序的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对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能不了解的,不符合要求; 技术负责人不熟悉锂离子蓄电池性能及其影响因素的,不合格;主要技术人员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的,不合格;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不熟悉其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不熟练的,不符合要求;检验人员不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不熟练的,不符合要求。综合办、研发部、制造部、质量部3.3培训应制定并实施培训管理制度;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

5、训情况;应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应有与产品相关的矿山法规、标准的培训及记录。缺管理文件或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无年度培训计划的,不符合要求;无人员培训状况记录的,不符合要求;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过资格培训即上岗的,不符合要求;培训内容不全面的,不符合要求。综合办4技术文件管理4.1文件资料管理应制定并实施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技术文件和资料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有记录,受控文件应有“受控”和唯一性标识。应建立图纸等技术文件更改制度,有图纸等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档案、技术、检验、生产等部门的图纸等技术文件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

6、改,确保各部门技术文件的统一性。缺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中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缺少记录或记录中有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未建立图纸等技术文件更改制度的或制度有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未及时统一进行更改,技术文件不统一的,不符合要求。质量部、研发部、技术部4.2产品标准应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应有下列引用或参考标准:MT/T1051-2007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 QC/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矿用型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GB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91 包装储运图

7、示标志未制定企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不能提供产品标准所引用或应该必备的参考标准的,不符合要求。研发部4.3图纸应有产品总图及零部件图样,图纸应完整、有效;图纸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产品结构图纸中涉及产品尺寸结构、容量等参数的更改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产品图纸不完整、无效的,不符合要求;产品图纸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产品图纸中涉及尺寸结构、容量等参数的更改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的,不合格。研发部5供方应有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文件;应有采购控制清单;应

8、定期对供方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和质量档案;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重要原材料及壳体、安全阀等零部件应有批次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采购的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铜箔、铝箔、外壳等应和备案材料一致。没有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没有采购控制清单的,不符合要求;未定期对供方进行评价,未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和质量档案的,不符合要求;采购合同未明确质量要求的,不符合要求;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无检验合格证明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不符合要求。采购的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铜箔、铝箔、外壳等和备案材料不一致的,不合格。采购部6生产过程控制6.

9、1生产能力锂离子蓄电池生产能力应达到每年600万Ah(单只20Ah)以上;生产场所至少应具备电池电芯制造和电池装配生产条件。生产规模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不具备电池电芯制造和电池装配生产条件的,不合格。制造部6.2生产设备应建立有设备管理文件;应有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至少应有分片、卷绕(叠片)、注液、焊接、化成、分容、封装等设备以及干燥除湿机组、真空机组、空气压缩机组等,并建立设备台账;应有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应有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无设备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设备不齐全,未建立设备台账的,不符合要求;缺设备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缺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或存在

10、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制造部、设备科6.3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应建立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应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并建立台账;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且有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工位器具应完善,极片、隔膜等关键零部件应保持清洁、合理防护。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不齐全,未建立台账的,不符合要求;缺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工艺装备或工位器具不完备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能保证关键工艺质量的,不符合要求。技术部、设备科6.4工艺过程工艺文件应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应有产品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并明确

11、关键工序,至少应包括如下关键工序:干燥、焊接、注液、封装、化成、分容等。从制极片到封口工序的密闭环境中,其中注液工序在湿度(1%)和净度(10万级)环境中,制芯工序的环境净度应满足10万级。工艺文件不满足技术要求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无产品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未确定关键工序的,不符合要求;关键工序的生产环境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技术部7检验和测试7.1规章制度应对重要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生产过程、成品出厂检验,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授权,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并保证其独立开展检

12、验工作;应有重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应有重要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应有工序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应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应有单体电池和电池模块安全性能检验规程。未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或文件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转序或投入使用的,不符合要求;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没有明确检验授权,不能保证其独立开展检验工作的,不符合要求;没有重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不完善的,不符合要求;没有重要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没有工序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没有符合标

13、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规程的,不符合要求;没有单体电池和电池模块安全性能检验规程的,不符合要求。质量部7.2检验测试设备应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器具如下:A、生产过程用检验设备、器具:测厚仪、天平、内阻测试仪、水分测试仪、温湿度测试仪等; B、锂离子电池及电池模块安全性能检验设备:过充电、强制放电、短路、热冲击、重物冲击、挤压、针刺试验设备及温度测试仪等; C、出厂检验设备、器具:综合测试仪。设备、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应进行有效性标识;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应进行校准;当发现检验和测试设备

14、、器具不符合要求时,应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并对该设备、器具及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具备内部检定/校准资格的生产单位,应有“计量标准合格证”、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未按要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的,不符合要求;安全性能检验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及其精度、能力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不合格;未按规定定期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未对计量设备、器具进行有效标识的,不符合要求;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和设备,未进行校准的,不符合要求;未进行追溯评定或缺少评定记录的、未采取适当措施的,不符合要求;“证件”不全或超过有效期的,缺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质量部7.3检查、检验应有重要原材料、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人员、环境、方法、操作应符合标准要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极性、尺寸、标识、容量;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安全性能检验,应有出厂检验和单体电池及电池模块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及记录。无原材料、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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