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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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1/A页数1/1编写复核审批日期2009-10-26标题:资金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以现金流量控制为重点的企业内 资金统一调控管理体系,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实现公司内资金管理的高度 统一,特制订本办法。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三、职权:公司财务部统筹,行政部负责监管,各部门配合执行。四、程序:4.1资金决策4.1.1. 资金决策是公司经营决策者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依据公司所面临的 外部环境和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收集信息、设计方案、抉择筛选和审查结果等过程 所形成的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监督的方案。4.1.2.

2、公司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司资金决策管理工作,制定责任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4.1.3. 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以及生产、销售、供应等 部门领导都要共同参与讨论、研究资金的筹划决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4.1.4. 资金决策和筹划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防止和杜绝资金的沉淀和资金 的短缺。第五条 公司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和实际变化,并根据变化 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资金决策方案,确保资金决策的有效执行。4.2资金计划4.2.1. 资金计划是公司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的资金决策 方案和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

3、的资金管理预算。4.2.2. 财务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予以配合,资金计 划主要包括:(1)货币资金计划:按照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编制,坚持节约挖潜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加快资金周转。(2) 预付账款回收计划:预付账款平均占用额应严格控制在存货总额5%左右,预付账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页数编写复核审批日期标题:款要及时冲账,避免重复付款,防止发生不能收回情况。要严格落实责任人,在可能情况 下尽量减少预付款项,以降低经营风险。(3) 应收账款回收计划:应收账款应控制在销售收入的5% 10%以内,并做到一年之内回收, 防止长期拖欠。对已形成的长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计

4、划,由专人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占用过多的部门,应由公司领导亲自挂帅,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限期收回,回收困难的要通过 多种方法,包括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4)其它应收款回收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其它应收款的发生。财务部门要通过分析年初余 额形成原因,逐项清理;业务经办部门应按季度 /月度制定其它应收款回收计划,由专人负 责及时回收;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亲自检查此项工作,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存货计划:要加强存货管理,按照节约、挖潜、增效的原则,建立存货定额管理制 度,产、供、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资金占用定额进行本部门的存货管理,加强对 存货占用资金的控制,防止积压和超储。财务部门要按

5、照核定的定额进行考核,并根据定 额执行情况按规定比例予以奖惩。4.2.3. 公司在编制资金计划时要注意调整安排好资金结构:(一)必须重视安排好流动资产内的占用结构。提高经营资金的经营效果,压缩结算资金 的占用,减少沉淀资金总额,盘活存量资产。(二)必须重视安排好净资产与投资规模的结构。公司要量力而行参与投资,对外投资要 实施跟踪管理,效益不佳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将投资收回。(三)必须重视调整好资产与负债的结构。通过各种途经补充自有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 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结构。(四)必须重视安排好商品的库存结构。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安排库存额度与商品品种结构, 做到以销定进,

6、少留、不留库存。4.3货币资金的管理4.3.1.货币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页数编写复核审批日期标题: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4.32公司货币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借入资金及其它政策性资金(如拨款等)。 公司借款必须坚持适度筹措原则,关注资金成本,注意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在办理借款时, 必须有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的合规性决议,公司财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办理融资。4.3.3. 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一)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7、二)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三)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 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 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四)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 越审批权限。(五)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 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8、,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 部门报告。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页数编写复核审批日期标题: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 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

9、,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3.5. 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4.3.6.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467.现金的管理(一)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二)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 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三)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

10、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 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 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四)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严禁收款不入账。(五)出纳人员必须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六)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七)出纳人员对银行派出监督现金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人员应主动配合,积极提供资料,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页数编写复核审批日期标题:如实反映情况。

11、(八)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 的安全完整。4.3.8.银行存款的管理:(一)公司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 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 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三)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应

12、及时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未达账一般不应超过二个月,超过 二个月后应逐笔分析、查找并附说明。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四)经办人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出纳员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由经办人签名后方可 办理,经办人必须于业务结算后三日内办妥有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核销。(五)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六)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七)预付款应填制用款申请单,必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

13、付款有关条款,由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字,按照审批付款手续办理。(八)凡办理预付款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款项一经付出,经办单位和承办人应督促款项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页数编写复核审批日期标题:的落实情况,业务结束后,及时将余款清回,否则,由此造成的呆(坏)账损失,追究 承办人的责任。(九)任何人不得违反银行结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一经查出, 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十)公司应根据开户银行或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对银行存款进行 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一)财务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抽查核对。

14、439.其它货币资金的管理(一)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它货币资金结算 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 和保函押金等。(二)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应经常与财务 部门核对余额,业务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三)不允许以公司账户办理个人信用卡,原已办理的要组织进行清理并通知个人办理 有关业务报销清理手续,并将个人信用卡上的余额限期交回财务部。(四)公司经营层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其它 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4.3.10.工

15、资的结算管理(一)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它工资性收入,应当按规定纳入工资总额。(二)统一发放的工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的公司,应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合同,代发工资银行一般应选 国有商业银行。部门行政部编号版次页数编写复核审批日期标题:4311.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一)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 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 和被盗用。(二)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 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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