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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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服务协议买方:屋顶业主卖方:电站投资方一、总则1.1本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 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全部项目能源服务收益,并向卖方免费提供屋顶以用 于项目建设运营;卖方按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向买方提供项目能源服务等事宜达成 一致,特订立本协议。1.2本协议经卖、买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卖方严格按照本规范书下述各条款的约定执行。1.3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并遵守商业惯例。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xx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项目内

2、容:买方向卖方免费提供符合项目条件的屋顶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 并从卖方购买项目能源服务收益;卖方负责在买方提供的屋顶上进行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并按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向买方提供项目能源服务。三、合同有效期3.1本协议所称项目电站的合同有效期为25年。3.2本协议自合同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3.3项目建设周期:在屋顶具备开工条件且获取备案文件后,90个自然日(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顺延)完成项目立项决策、设计、供货80个自然日(不可抗 力因素影响,工期顺延)完成施工安装。3.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合同生效后,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此后满25年之日 止。3.5项目安装完成后,由卖方组织电网试运行及验

3、收,以电网签发的验收合格文 件日期作为项目正式运营日四、项目收益分配4.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正式运营后首年度缴基电价确定为:电网电价的? 折尖峰时电价 元/度、高峰时电价 元度、平时电价 元/度,该年度内 不再调整。4.2自第二年度开始,买方峰时、平时缴费电价的计算方法为:均以上一年度向 卖方所缴各时段电价为基数,随当地供电局电价政策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计算 公式如下:(从第二年度开始)买方各时段缴费电价二上一年度向卖方所缴各时段缴费电价x (1+当地供电局公布的当年电价与上一年度电价相比的涨幅比例),或(从第二年度开始)买方各时段缴费电价二上一年度向卖方所缴各时段缴费电价x (1-当地供

4、电局公布的当年电价与上一年度电价相比的降幅比例)。降幅/增幅二本年度与上年度各时段差额/上年度各时段电价4.3电费结算方式:自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电费每自然月双方结算一次。双方 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自然月的最后一天17: 00抄见电量为依据,双方指派的 工作人员同时抄录电表读数并确认。买方本月(自然月)用电量为本次电能表读数 减去上次电能表读数。买方每月应缴电费计算公式如下:应缴电费二本月峰时用电量X合同峰时缴费电价+本月平时用电量x合同平时缴 费电价+本月谷时用电量X合同谷时缴费电价。缴费电量二光伏系统发电量-上传到电网电量4.4抄表完成后,卖方根据抄表记录准确计算用电量和电费,买方每月5日

5、前 支付卖方上月合同能源服务收益,卖方收到买方缴纳的电费后在10日内向买方 提供上月电费的合格发票,直接送达或快递给买方。计费日期从项目验收文件签 署之日起次日起算。4.5本协议项下所有资金来往均通过银行支付(包括银行转账、支票),不采用现 金结算。双方的银行信息载于本协议。4.6安装的计量表应由第三方检测。4.7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认为计量失准的,可向对方提供校验要求,并委 托国家规定的有校验资格的部门进行校验,校验费用由提出要求的一方支付。经 校验有误差的,则按照验证后的误差值及误差期间退/补误差合同能源服务收益。五、屋顶交付、使用及约定5.1与屋顶有关的文件交付: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

6、日内,买方向卖方提供本 协议所约定的房屋竣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图、结构图、电气图等)和单体工 程平面图。5.2屋顶交付: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屋顶交付 卖方使用。屋顶交接时,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屋顶交接单上签字, 以示屋顶交付完毕。5.3屋顶使用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保持一致,本协议有效期延续的,屋顶使 用期限一并延续。在协议有效期内,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买方不得擅自收回 屋顶使用权。5.4施工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5.4.1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屋顶上进行项目施工时,屋顶应具备项目施工所 需的基础设施条件。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关施工用电、用水、电讯、雨水

7、污水排 放等施工条件;买方为卖方开通所用到的公共道路与施工场地的通道,并负责施 工场地内主要道路和通道的接通,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从而保证工期,涉及 到的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5.4.2卖方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以 供买方确认。5.4.3买方应在卖方提交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出具 书面认可。5.5屋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5.1卖方应在屋顶交付后至合同终止前的期间内维修、养护和管理进行项目建 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使其 保持正常状态和原有功能,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5.2卖方对进行

8、项目建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 建筑物和构筑物实施年度维修养护的,应向甲方事先披露上述屋顶上置物的维修 养护计划。如卖方因自身原因在年度维修养护、大修、中修、更新、增减、改造 过程中致买方损失的,应补偿买方相应直接损失。5.5.3买方应在屋顶交付后至合同终止前的期间内维修、养护和管理屋项和屋顶 上的其他全部非为项目建设、运作和管理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 建筑物和构筑物、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5.4因项目建设需要对屋顶上原有建筑物、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拆 卸、移除等处理的,由卖方按照圈纸和施工方案或双方约定进行处理,买方要求

9、 自行处理的除外。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5.5.5项目完成投入运营后,当买方由于研发、生产或其它原因,发生包括但不 限于在屋顶安装设备、改扩建设施,重新规划、维修、拆除等情况时,买方应提 前3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向卖方另行提供相同装机容量的屋顶,并承担迁移、安 装项目设施的全部费用。双方亦可经协商后顺延合同有效期限,以弥补卖方因此 所受损失。5.5.6如因本项目的实施卖方必须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它第三方申请许可、 同意或批准,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持其有效性,买方提供全面的配合。六、双方权利和义务6.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6.1.1买方向卖方无偿提供本协议项下房屋的屋顶使用权,以及项目建设和运营 所必

10、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从物、附属物的使 用权,用于卖方建设、运作和管理屋顶光伏电站。双方现场勘查后,共同签字确 认。6.1.2买方保证该屋顶未设置抵押等他项权或影响项目实施的任何限制或义务, 也未受到行政司法机关所进行的查封等任何强制性措施。6.1.3买方保证所提供的屋顶符合项目建设使用要求,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正 常使用。项目建设所需的屋顶荷载证明由买方负责委托原设计院出具。卖方对屋 项进行评估和鉴定,在此过程中,买方予以配合。需要买方配合的工作主要包括 提供必要的图纸、与原设计单位的协调。对房屋荷载的认定、对房屋安全的鉴定、 对卖方出具的布置图签字确认等。6.1

11、.4及时为项目设计和实施提供项目所涉建筑、结构、电气等必需的相关图纸 和技术资料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买方对设计方案列明的由买方提 供的设计条件、设计环境设计参数负责,并承担由于提供数据造成的全部责任。 6.1.5及时审查卖方提交的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买方应予收到卖方设计方 案和施工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应签署书面认可意 见。若有异议,买方应自收到设计和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意 见。买方逾期未签发书面核准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经核准。对于买方的 异议,双方同意于项目施工前协商解决。双方确认,买方的审核并不免除卖方对设 计和施工方案所承担的责

12、任。6.1.6在本厂区接受设计方案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协助 卖方完成项目设计时所需的各项工作,协助卖方完成施工时所需的各项工作。提 供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6.1.7为卖方或其聘请的第三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为卖方或卖方聘请的第 三方设备进厂、仓储,工程施工、清理施工现场、调试之需要提供免费和通畅的 进场通道,并与买方的任何部门、员工或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为卖方工作人员或聘请的第三方的工作人员进场作业和建材、设备进场提供便利。 在项目施工安装阶段,按照卖方要求提供免费合适的仓储环境。买方应在现场按 时接收卖方交付的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

13、(以下简称“项目设备”),在项目设备 安装前,按照卖方要求免费提供合适的仓储环境。6.1.8有权对卖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买方监督检查时应由卖方派员陪同, 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尽量减轻对正常施工的影响。 对于买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卖方应予解释说明;对于合理建议,卖方应予采纳。 6.1.9买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 告知卖方或卖方聘请的第三方,并可对卖方或卖方聘请的第三方施工人员和现场 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文明培训教育,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具。买方对施工和安全 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施工安装前告知卖方,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 6

14、.1.10买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电气检测所开展相关测量和验证。 具体的验证时间和方式由合同各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确定。6.1.11本协议生效后,买方不得再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房屋屋顶进行任何的改建、 扩建或装修、装饰活动,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设置新的负担和限制。买方不得无 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 6.1.12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能源并支付服务费用。6.2卖方的权利义务6.2.1卖方负责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 并网调试及运营等工作,并可以根据需要或法律规定,将前述工作委托有资质的 第三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

15、的需要,向卖方提供相应配合和协助。 6.2.2将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及时提交买方审查。对于买方提出的合理意 见,卖方应及时解释说明或采纳买方的合理建议。6.2.3在买方的协助下,卖方进行由买方提供的水、电、电讯接口的接引工作, 并交纳水、电费用。6.2.4根据需要办理施工许可及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用水、用电、 中断交通等作业的申请批准手续。6.2.5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按期、认真完成 项目施工设计、安装及调试工作,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规定的要求,对项 目所有现场作业的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建设。6.2.6定期向买方

16、通报施工进展,接受买方对施工活动的监督、检查。6.2.7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项目建设与运期间,必须遵 守买方内部管理制度。卖方及其聘请的第三方应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依法制 定的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和卫生等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6.2.8 卖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配备防护设备。相应费用由卖方承担。严格要求现场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和地方生 产安全管理规定及买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规章制度。因卖方及其工作人员 违反各规章制度造成买方设备财产损害或人员伤害的,卖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9卖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为施工现场自有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 险。卖方可以根据需要办理第三方责任险以及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设备办理财 产保险。保险单复印后留甲方备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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