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范文汇总八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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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赠与合同范文汇总八篇关于赠与合同范文汇总八篇赠与合同 篇1赠与者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订本契约,其条件如下: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第二条 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条 乙方假设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契约。第五条 乙方职欲解散协会,那么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赠与人(甲方)(签字):_ 受赠人(乙方)(签字):_住址:_ 住址: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2、附件图书标示:1. _全套_卷_册,_出版社发行2. _全套_卷_册,_书店发行赠与合同 篇2赠与者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第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_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_月底及_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_元整。第二条 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_年_月_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第三条 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分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赠与人甲方:_住址:_身份证统一号码:_受赠人乙方:_住址:_身份证统一号码:_年_月_日赠与合同 篇31.格式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3、)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等)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回绝赠与 (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2.说明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

4、赠送给别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当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假如将某种物送给别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别人,否那么,构成损害别_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

5、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别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别人等。(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赠与合同(公民类)甲方:_(赠与方)乙方:_(受赠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_赠与乙方(赠与物的名称、数量、质量)2.甲方将于_(时间)在_(地点)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3.甲方承当_的责任义务4.甲方享有_权利(

6、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行使撤销权的情形)5.乙方应于_(时间)之前做出是否承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那么,赠与不生效力。6.其它甲方:_签字:_盖章:_住址:_电话:_乙方:_签字:_盖章:_住址:_电话:_年_月_日赠与合同(公民类附义务)甲方(赠与方):_(姓名)乙方(受赠方):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物的状况(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当如下责任、义务_(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3.甲方享有_的权利(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4.乙方为承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

7、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5.其它甲方:_姓名:_住址:_ :_签字:_盖章:_乙方:_姓名:_住址:_ :_签字:_盖章:_年_月_日赠与合同 篇4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

8、因房产是以进展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展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假如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管赠与财产的权利

9、是否转移。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消费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消费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到达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10、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展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

11、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理论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那

12、么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局部律师认为,假如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那么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到达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

13、事法律行为,是理论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亲密联络,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那么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那么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_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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