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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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国置业泛悦城市广场 二期一标段、一期二标段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批准: 审批: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都泛悦城市广场项目经理部 2016年4月目录总则2一、 技术资料管理3二、技术质量管理3三、施工管理6四、 进度管理6五、安全生产管理7六、文明施工管理8附件1:对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8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总则在南国置业泛悦城市广场项目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我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一、 技术资料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项目负责人】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证书要与合同书人员相符;特种操作人员

2、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工程实际要求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3.在工序验收中,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实行“三检”制度,且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二、技术质量管理【分包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部门现场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施工图纸管理:分包单位应对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问题及矛盾部位及时书面报总包单位,

3、由总包单位上报甲方、设计单位,避免因图纸引起的质量问题,待书面确认下发后方可施工。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封样样品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要求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应及时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4.施工质量的报验程序(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由分包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总包单位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监理、甲方申报验收。同时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

4、资料。(2)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分项工程质量,经检查为“不合格”时,由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进行处理。“不合格”分项工程整改完成后,由分包单位自检合格,然后报总包单位复查,并提出“整改报验单”,经总包、监理复查合格后,签署意见。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1)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字并督促其整改。(2)分包队伍必须认真执行“样板制”:施工中执行“样板墙、

5、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明确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便于监督检查。“样板”必须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3)由总包组织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分包队伍的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4)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有必要时总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总包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5)每月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分包队伍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甲方一同参加,对于质量安全检查评定,发现质量问题要下发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期整

6、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有效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对有关责任人将进行处罚,并填写在每月评定表内。(6)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质量过差,进度严重滞后,总包单位下达限期整改单,直至符合要求为止;若屡次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将组织外调施工人员进场整改,费用为两倍由分包单位承担。6.成品、半成品保护(1) 施工作业前,应熟悉图纸,制订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既要考虑在时间上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又要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干挠。做好工序交接,防止盲目施工、不合理赶工期和不采取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交检要清楚,责任要明确,管理要到位。(2)分包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

7、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单位即组织人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由总包参与协调和监督。(3) 每层均设平面图、材料堆放标识、技术交底栏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根据整体要求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施工中才能避免各互相交叉污染。例如:装饰工程大理石地面铺装完成后采用石膏板铺贴防护,小立面应用砂浆抹45斜角保护,周围圈警戒线;墙面干挂大理石应及时塑料保护膜粘贴覆盖,阳角采用木工板粘贴保护;楼梯间采用竹胶板铺贴防护;落地门窗设置警示标识等。三、施工管理【分包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1.项目实施前,总包单位对各施工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安全交底,避免

8、因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影响质量、延误工期。2.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3.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场地使用,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堆放材料或堵塞道路。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机具、电缆线、配电箱等进场时均应在总包处登记并做好标识。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动火审批制度。分包队伍须提前填报使用计划,说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四、 进度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1.总承包依据合同总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甲方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包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

9、严格管理。2.根据总进度计划,分包单位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且将进度计划具体到每日完成工程量进行细分,当日未完成工程量的部位,必须进行加班完成,确保最终完成总节点目标。3.分包单位需按照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机械、材料,有序、合理组织施工现场的资源调配。五、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责任人:安全员】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分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1. 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安全知识。 2.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

10、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履行好总包方现场的管理制度,如:人员进出场工作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分包单位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人员,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文明施工管理【分包单位责任人:安全员】分包队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现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标示清晰;库房、加工场区做到各类设施、机具、材料做到井然有序;每日工作面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垃圾存

11、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偷盗行为,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雇佣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取暖,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和破坏公共财物,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分包单位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文明施工。 附件1:对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督促分包单位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特指定本奖罚规定。一、施工管理奖罚规定1.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现场人员出勤情况不定期检查,缺勤每人每次罚款200元。2.总包项目管理人员下达的工程指令,未按要求或

12、拒不执行且态度蛮横,按每次罚款500元。3.进度计划未按要求完成,且无正当、合理理由的,按每分项工程罚款1000元,抢工节点计划未完成按每次罚款10000元。4.抢工节点计划提前完成,奖励10000元。二、技术质量奖罚规定1.分包单位现场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承诺整改完成时间。到期未整改的或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05000元。2.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展开大面积施工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与样板间差距过大,严重影响质量的罚款500020000元并进行返工。3.自检:施工人员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进

13、行自查自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处理。连续二次一次性验收不通过,则对分包单位罚款5005000元。4.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而进行的返工或处理,除了进行必要的罚款所使用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分包单位承担。5.每月由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对于各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评定,按照规范标准评定优良的奖励10005000元,差的罚款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1.分包单位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违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等意外的,必须立即认真负责地进行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不能给工程带来负面影响。

14、2.分包单位必须保证参加施工的工人,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常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给予200元处罚。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元/人次。4.作业之前,必须对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负责立即更换。禁止使用破旧的、淘汰的和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200元。5.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临边作业时,不规范系挂

15、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的罚款200元。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并要求退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证,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措施,严禁私自动火作业,违者罚款500元。7.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防护装置、消防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同意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戒标志,每处罚款200元,并负责恢复。8.机具(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移动或拆除防护罩等安全装置,违者罚款200元;严禁戴手套操作,在使用机具时出现的任何意外由分包单位负责。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现场临时用电不按照规范要求布置和安装的一处罚款200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一次罚款200元。10.现场所有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违者一处罚款200元;电工不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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