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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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地方行政法规和地主行政 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 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 治进程,保障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促进经济文化建设, 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 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1 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 体。某个组织可能是行政机关,但它并不一定就是行政主体。2 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3 并不是所有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都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产生的依据不同;行

3、为的后果不同。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 提成申请的权利;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听政的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申请行政法上救济 的权利。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 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性质不同,目的不同,原则不同行政行为的特征是:1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 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 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 变动性、 应变性所决定

4、的。3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 依法自主作出。4 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带有强制性, 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 法律,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 而且应遵循程序 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 法律宗旨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

5、当考虑的基础上, 要有正当的 动机;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性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 一般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行政合同有如下特征: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 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 管理目标 3 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4 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 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是一种事实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属于单方行为; 是一 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是种外部行为。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6、 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戒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的机关不同, 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试述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行政立法由于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所以一旦他们违法或不适当, 将造成对公民或 组织权益的广泛的和严重的损失。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表现在:1 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2 商机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3 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便民原则4 救济原则5 信赖保护原则6 行政许可一般不可转让原则7 监督原则试述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7、,可以设定任何种类 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 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 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 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 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 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 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 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

8、定法律、 行政法规的, 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 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 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 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 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试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 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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