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98724988 上传时间:2023-11-23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29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事处工作流程 - 河海大学(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七、人事处1、综合管理流程新进人员凭到校通知单遗失证件或校徽人员需将书面申请交本单位人事秘书办理综合科登记办理携带一寸电子版照片(1)办理工作证、校徽(2)办理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IC卡办理因公出国签证、学校科研项目投标、土地房产登记及税务登记等,要人事部门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领用人凭工作证及需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相关材料,持领用表到综合科登记办理。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申请人网上填写领用申请表(填写路径:人事处主页服务指南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复印件领用表;填写内容:原因、使用时间、领办人)(3)查阅档案本人提出申请指定人员凭阅档审批表

2、查阅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或单位指定的党员)填写阅档审批表请人事处领导审批(4)办理证明出具涉及个人档案内容的有关证明,需由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由分管领导审批、单位盖章填写提供材料登记簿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材料人事秘书凭阅档审批表查阅档案2、劳资管理流程(1)新进人员起薪毕业生分配报至劳资科填写起薪表提供工资关系证明信、社会保险转移单、公积金缴存情况提供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资科按有关规定起薪并通知财务处上册单位呈报岗位基础津贴发放意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劳资科查档、审核报批调入人员转复军人留学回国流动人员录用等 (2)转正定级所在单位提出转正意见劳资科

3、通过部门人事秘书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申请表发给见习期满人员本人填写自我小结单位呈报岗位基础津贴发放意见劳资科变动工资、通知财务处人事处提出审批意见申请表归人事档案(3)加班、夜班、营养费等辅助工资的审批各单位于月末统计、造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送劳资科劳资科于次月5-10日集中审批次月10日到劳资科领取已审核名册到财务处领款事发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由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将相关材料带齐至省劳动厅工伤处进行申请认定工作(4)工伤鉴定 (5)申请遗属补助、困难补助填

4、写审批表死亡职工所在单位核实劳资科根据规定提出初步意见,人事处核准遗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核实劳资科通知财务处发放补助费遗嘱补助困难补助 (6)丧葬抚恤家属携有效证件及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劳资科劳资科计发丧葬费和抚恤金,通知财务处家属到财务处领款到医院财务科审核(7)出具收入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按人事处要求出具收入证明劳资科审核、盖章(8)福利费使用每年人事处发文下达给各单位福利费单位造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到财务处领款需使用时部门福利费 个人提出福利费使用申请报人事处按规定审核,必要时报校领导批准通知计财处、领款单位提出意见学校福利费(9)幼儿

5、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本校教职工持户口薄、保育教育费的有效收据或发票、填写好的报销单劳资科审核,人事处处长签字教职工持签好字的报销单及保育教育费有效收据或发票,到财务处窗口报销报销集中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10)交通补贴标准调整住址(以户口为准)距校本部2公里以上的,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附户口薄复印件劳资科审核调整交通补贴标准、上册3、人才交流工作流程(1)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人员管理逾期不报到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人事处出具人员流动通知书(限15 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参加各项活动和专业技能培训重新上岗参加公开招 聘继续待岗到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报到签订管理

6、协议接受管理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103(2)人才派遣人员手续办理流程新进人才派遣人员接收流动人员用人单位填写增人通知单并盖章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分中心通知用人单位领取调档函、用人单位负责邮寄送达档案寄达省人才,通知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省人才派遣部办理完劳动备案手续后,通知单位取回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办理社保卡制卡手续南京户口派遣人员本人持经鉴证的聘用合同等材料至户口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送至省人才河海分中心外地户口人员交外来人员务工证原件,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至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意:无外来人员务工证的需交暂住证原件接收应

7、/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增人通知单并盖章将增人通知单、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分中心通知单位领取手续办理完备的就业协议,下发毕业生本人回校办理报到证档案寄达省人才,通知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将聘用合同和报到证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省人才派遣部办理完劳动备案手续后,通知毕业生持落户材料至省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及社保卡制卡手续毕业生交报到证至相关单位,档案寄至省人才(3)校内企业法人人才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手续办理流程接收流动人员用人单位开具用人证明分中心凭用人证明开具调档函用人单位负责邮寄送达档案到,分中心接收档案,通知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档案须含:合同及辞职

8、证明或待业证明(到交社保的地放开)校内企业法人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盖章(就业协议档案接收地址填写: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河海大学分中心)将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分中心通知单位领取手续办理完备的就业协议,下发毕业生本人回校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相关单位报到,档案随到(档案须含:报到证白联、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分中心接收档案,通知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外地办理落户:持本人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121元落户费先至省人才户籍管理处盖章,后至上海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至华侨路派出所落户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外地人员,可以按人才引

9、进手续办理落户办理就业证持劳动(聘用)合同、一寸照片、身份证至南京市(水西门)人才市场办理;注意:外地户口还需持暂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凭报到证/就业证、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盖单位、分中心章,至南京市(水西门)人才市场办理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省人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社保开户花名册一式三份、公积金开户花名册一式二份、空白支票(社保、公积金各一张)注:手续办理所需一应表格,可于江苏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下载。4、人事管理流程(1)

10、办理报到手续留学回国人员、流动人员:凭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员介绍信等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后出站人员: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调动人员:持原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等复转军人:持复转军人安置工作介绍信等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通知单交回人事处人事科凭报到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报到通知单、干部履历表等签订协议(2)办理离校手续同意离校人员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离校通知单凭离校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一周内完成离校通知单交回人事处人事科到人事科办理行政介绍信;到劳资科办理工资转移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离校(3)校内调

11、动工作办理工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处开校内调动通知单至原单位,调动人员持通知单到新单位报到原单位和新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处人事处提出意见,对高级职称人员报校领导审定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校内公开招聘填写应聘表,聘期内人员需经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参加公开招聘考核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调动者,人事处通知调入调出单位(4)人员调动、辞职工作人事处审核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转档调动人接对方调令交人事处人事科开具行政介绍信,凭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并转档案填写辞职申请表,学校发文办理离校手续,转档(5)退休工作到离退休工作

12、处报到转工资、组织行政关系到离退休工作处核算离退休费,办理退休证等人事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发文交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独生子女复印件一份,有获省部级奖励的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及拟办理离退休人员统计表有关领导与职工谈心谈校、院、部门欢送(6)探亲路费报销 已探亲人员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到本单位人事秘书处填写享受探亲路费报销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销人员持车船票到财务处报销各单位将登记表送人事科审核,通知财务处学院(部门)核准、签字、盖章(7)高级专家延退个人及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发文人事处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所在单位填写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并签署意见(8)学校行政机构、院(系)内设机构设置、取消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